《员工车辆管理制度(通用3篇)》
员工车辆管理制度(精选3篇)
员工车辆管理制度 篇1
为做好我校外事工作,保障外籍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各相关管理部门协调配合的原则,国际合作交流处、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各负其责。
二、来校从事教学、留学、进修、学术交流等活动的外籍人员到校后,国际合作交流处应及时将外籍人员的有关资料信息情况通报保卫部。
三、外籍人员到校后应及时办理相应证件,凭证出入校门、公寓等场所。
四、各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外籍人员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并要求外籍人员不得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五、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严保国家秘密,做好外籍人员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给上级部门。
六、建立健全外籍人员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加强安全管理,纠正违章违纪。安排好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切实做好外籍人员的安全工作。
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外籍人员公寓,外籍人员不准擅自留宿他人,对私自留宿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交由保卫部进行处理。
八、保卫处需完善对外籍人员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及外事工作的工作程序,预防涉外事件的发生;对外籍人员公寓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对窃密、泄密和涉外事件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九、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后果轻重,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车辆管理制度 篇2
一、 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严肃纪律,做到奖罚分明,特制 定本制度。
二、 范围:生产作业人员。
三、 制定原则: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奖罚分明。
四、 制度内容: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进行嘉奖一次。
1.1 对生产工作有重大拓展革新具有实效者。
1.2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1.3 领导有方,使生产工作顺利有相当成效者。
1.4 节省原物料和废物回收利用有显著成效者。
1.5 其它各项表现优良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惩处。
2.1未佩戴工作证,工作服装穿戴不整齐,每人次5元。
2.2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3在生产区域吸烟、进食者,每次罚款500元。
2.4不服从主管领导,与他人嬉戏打闹、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罚款100元。
2.5擅自离岗、睡觉者,每次罚款100元。
2.6严禁跨越或坐在机器设备任何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2.7酒后上班闹事或影响工作者,罚款500元。态度不好或一月累计两次者予以解雇。
2.8工作任务当日未完成不能下班,直至完成。加班不计加班费,任务
未完成强走者,每次100元或做自动离职处理。
2.9携带违禁品或浪费原物料者,每次罚款500元。
2.10车间卫生清洁不彻底,工器具摆放不整齐,5元/人/次。
2.11未及时关闭水、电、气、汽等能源阀门开关及门窗者,5元/人/次。
2.12未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导致产品大批量或机器设备发生异常者,每次罚款100元。
2.13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擅自外出者,罚款50元或记旷工一次。
2.14由于工作失职或督导不利,导致产品出现质量异常者,每次罚款50元。
2.15乱丢垃圾杂物,随地吐痰者,每次罚款50元。
2.16故意破坏、丢弃公共财产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恶劣者,给予开除处分。
五、本制度未尽事项以公司规范制度为准则。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车辆管理制度 篇3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经公司研究决定,凡本公司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公司,均须先到安保部办理登记手续,出具相关齐全的资料(驾驶证、行驶证),并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严禁在公司内无证驾驶。
2、由安保部具体办理相关员工《机动车辆出入证》。请驾驶自备车(摩托车除外)的员工在(2月15日至20日)带好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到公司安保部办理相关手续。
3、汽车停放应按照各单位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严禁汽车在车间门口、料场、马路旁边、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方停车,同时应服从安保部人员的管理。指定区域为公司办公楼前、二线办公楼前和一线办公楼前。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车棚。车棚按员工上下班时间开关,开门时间为一小时,其它时间不予取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有车间主任以上领导签字的便条,方可放行。
4、车辆进出公司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号,如因超速行驶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车主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5、违规停放的员工车辆,一经安保部发现清走并集中管理,车主必须由本单位领导亲自带领,到安保部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回车辆。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上级政府部门的车辆进入公司,必须在警卫室进行登记,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入。
2、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厂区需要有主任以上领导核准后,告知安保部,由安保部人员监督其车辆的进入及放行,出门时自觉接受检查。
3、进出公司时应谨慎驾驶,避免发生碰撞,停放公司内的车辆要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旦发生丢失后果自负。
4、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5、本制度自20xx年2月xx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