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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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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控制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生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值班人员要履行以下职责。

1、值周人员提前半小时到校;

2、值周人员负责学校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3、值周人员到校后在学校大门口值班,组织早到校学生在门岗读书学习等待到校时间进入教学区,组织学生三人成队有序进入校园,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处理突发事件;

4、领班人员在值周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代伙生午餐组织工作;

5、值班教师负责指定餐桌学生的就餐管理,每天清点就餐人数,检查缺席学生原因,监督学生文明用餐,教育学生爱惜粮食,防止有学生吃不饱饭;

6、值班教师负责指定代伙学生的午间管理,每天学生午餐后可以组织少先队值日岗的值日生协助点名,上午放学后25分钟到指定教室点名,对学生的午间休息、学习进行监督,严防学生外出,午间管理至下午上课前十分钟结束;

7、在值班过程中,所有值班人员佩证上岗、着装整齐、姿势端正,禁止在值班期间会客、闲谈、离岗;

8、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周带领相关人员执行一次巡查任务;

9、值周人员每天对值班教师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0、值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教师的到岗、履职情况,对工作期间乱窜办公室或谈笑喧哗的教师或履职不认真的教师要及时批评,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及时汇报学校主要领导;

11、值周人员配合后勤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食堂卫生情况,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12、所有值周、领班、值班人员要时刻关注校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若有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或寻衅滋事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校长室;

13、大课间活动、放学、紧急疏散演练等集体活动时间段,由班主任组织护送队伍,相关科任教师在指定楼梯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监督看护学生上下楼梯,防止学生拥挤踩踏;

14、值周人员放学后到校门口值班,监督检查班主任护送学生放学情况,监督检查保安安全护卫情况;

15、晚间值班老师负责住宿生的晚间管理,组织住宿生晚餐和晚自习,做好各时段的点名工作,维护好各个时段的学生秩序;

16、值周人员负责晚间住宿生管理的组织检查监督工作。

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坐三轮车的学生的教育:家长接送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外,不能向车外扔东西。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

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定跃

副组长:卜广友、蓝立军、陈川莲

成 员:陈必东、周景跃、饶练忠、吕周亮、林建伟、程伟锋、蓝春生及各年级段长

二、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相关的安保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

2、统筹安排安全保卫工作。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安全保卫制度: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家长如要送物品给孩子,可由门卫或保安转送。在上学、放学期间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有老师带领方可进入。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

8、建立定时巡逻制度,学校保安要严格执行《保安一日工作流程》。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2、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3、门卫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