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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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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规章制度1

这学期,我校开展了“规章制度学习月”活动。活动以“守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为主题。根据此活动方案,我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规章制度有了更深刻地了解,也明白了制度的内涵。

规章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是规范人们言行的准则,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规章制度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促进和谐发展,提高管理水平,使学校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的重要保障。只有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习规章制度,让我想到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核心是规范、诚信、负责。规范是立校之本,诚信是做人之本,负责是服务之本。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要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进行。学校规章制度以人为本,关注细节,立足学校发展,真正从学校的教育教学的需要出发,使规章制度更好地起到约束规范行为的作用,更有利于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

学习规章制度,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使学校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让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加健康和谐地发展。规章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的有力保证。

学习规章制度,让我明白了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是永恒的主题。规章制度教育是一项必须长期进行的任务。只有通过学习,使教师真正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才能增强师德和师能的提高,树立形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更加顺利地开展。

总之,学习学校规章制度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规章制度的背景、经过、意义、收获、体会等。

学校规章制度2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和标志,在科技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民族之间重要的区别并不是意识形态、政治或经济的上的区别,而是文化的区别。

为了进一步提高师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我校特色文化建设,打造“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走内涵发展之路,为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健康成长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根据《广东省“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规章制度。

保障措施

1、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2、师生读书已形成传统和氛围,有固定的早读、晚读时间和内容。

3、学校图书馆藏书量多,阅览室开放。

“书香班级”评比细则

一、藏书总量(15分)

1、各班建立班级图书角,开展捐书活动,每班人均拥有适合本年段阅读的图书一本(套),

且使用效率高。实现人人参与、交换阅读、资源共享。无图书角扣5分;少一本(套)扣0.5分。

2、要求并有一定教育价值,中外名著或史书至少达到一本(套)。少一本(套)扣0.5分。

3、管理制度(10分)

①各班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书香班级计划》和《班级读书管理制度》。 无计划或制度扣3分

②图书角标志明显,图书要有专人保管,并负责图书借还记载(有专用记录本)。无计录扣5分。

二、阅读数量(30分)

1、能用普通话背诵课标规定的本年段古诗文。

2、每生每学期至少阅读中外名著或史书两本。

三、阅读氛围(15分)

1、 班级黑板报开辟专门的“书香园地”。 缺少扣3分。

2、早读做到五有:有时间保证、有阅读内容、有领读学生、有宏亮声音、有效果(抽查)。不达标每项扣1分。

3、班级至少有5个读书兴趣小组(每组3--5人) 不达标扣3分。

4、 班级中有80%的学生有每天阅读书报的习惯,有专用读书笔记(以检查为准),且有质量,有个性。 少1本笔记扣0.5分。

四、活动成果(30分)

1、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或读书演讲比赛等有创意的活动。 缺少扣5分。

2、各班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读书评比活动,获奖人数多,奖次高。凡学校组织的有关书香校园建设系列的竞赛,分团体或个人记录书香班级评比加分,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6、4、2分,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2、1分,资料《书香校园活动管理制度范文》。 缺少1次扣5分;不积极参与1次扣2分。

3、设立奖项

(1)达标(80分以上)“书香班级”,奖状一张。

(2)标兵(95分以上)“书香班级”,奖状一张,每生2本笔记本。

“读书之星”评比细则

一、计划记录(15分)

A、有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读书计划,5 分

B、有专用读书笔记(摘录、感想或启发等),10 分。

二、兴趣习惯(10分)

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起发挥“课内、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10 分。

三、阅读数量(45分)

1. 能用普通话背诵课标规定的本年段及以前学过的古诗文,25分 。

2. 每学期读名著两部。可以是文学名著、名家名篇、报刊、杂志及其他形式的优秀文学作品,写出读后感20 分。

四、阅读活动(15分)

积极参加班级、级组、学校、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征文、背诵等比赛活动,15 分。

五、阅读效果(15分)

①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5 分。

②竞赛获奖情况,10 分。

“书香型教师”评比细则

一、计划记录(20分) ①有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读书计划 ,5 分。②有专用读书笔记(摘录、感想或启发等),15 分。

二、兴趣习惯(10分) 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级组、科组或学校起模范带头作用,10 分。

三、阅读数量(20分)每学期读名著一部(可以是文学名著、名家名篇、史学名著、教育理论),写出一篇1000字以上的读后感或征文、论文,20 分。

四、阅读活动(30分) ①积极参与级组、学校及上级组织的相关评比竞赛活动,10 分。②指导学生参加班级、级组、学校、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征文、背诵等比赛活动,8 分。③积极撰写论文,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市二等奖以上,12 分。

五、阅读效果(20分) ①学以致用,视野开阔,任教学科教学成绩优异,8 分。

②竞赛获奖情况,12 分。

创建“书香校园”规章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3

(一)食品采购和储存制度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2.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出了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食堂管理制度_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 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5.采购物质要求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食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6.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的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7.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8.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9.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

10.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二)食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落实餐具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小餐具实行一去残渣、二碱洗、三清水冲、四蒸汽消毒、五保洁。大餐具和用具实行碱洗、清水冲、再消毒保洁。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对空气、工作台面、刀砧进行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台面。

2、班前、班后要做好各部位的清洁、洗涤工作,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操作台、灶台、地面和水沟等处的清洁消毒工作。

3、定期打扫贮存室,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

4、食堂应确保一天三小扫二保洁,一周一次大扫除。

保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应有专人负责,分工包干,及时清扫;场所内设施布局应符合要求,垃圾和废弃物应有密闭容器存放。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确保工作环境三无:无鼠、无蝇、无尘。食堂管理制度_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四)食品的卫生安全要求

1、供给的食品要新鲜,不得有腐败变质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

2、 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3、洗菜工要落实一洗、二浸(浸泡1小时)、三洗工作;生熟菜切配用具要分开,并有标记。

4、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5、加工后的可食食品应放在备餐间,严格防止污染。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

6、妥善贮存熟食品:食品贮存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

7、彻底再加热熟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

8、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

9、反复洗手,加工前和每次间歇之后,必须把手洗净,尤其是去厕所后。

10、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11、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2、使用净水,若供水不保险的话,须在加入食品或制冰或饮用前,将水煮沸。

13、餐具保管要定人定位,餐具存放应整洁有条理,专用机械要加纱布套。

(五)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并进行晨检记录。若发现当天有发烧发热或其它不适症状的从业人员应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仪器的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搞好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4、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六)检查及惩罚

卫生教师每天到食堂检查、做好晨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食堂负责人。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各部门进行卫生检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认真执行者予以奖励。

学校规章制度4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校园”,为广大师生创建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一、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

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四、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五、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校园”标志,教学楼、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走廊、厕所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六、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

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七、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八、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门卫责任。

九、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5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规章制度5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 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规章制度6

一、惩罚方法

1.对拒绝遵守学校控烟规章的教职员工,否则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教职工在禁烟区内吸烟,第一次:严峻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并在老师大会上通报批判;拒不悔改的,罚款30元,并责令其在老师大会上做书面检讨。

3.对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同学,学校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有吸烟行为的同学,一经查实,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不在学校吸烟,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对来访客人,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判,情节严峻的将受处处罚。

5.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考核及处室考核。

6.对严峻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既执行上述规定外,还纳入到个人年度考核中。

二、嘉奖方法

1.教职工以教研组、各处室为单位,遵守学校控烟要求详细实施细则,是评比优秀处室的条件之一。

2.对主动戒烟、恪守规定者应予于肯定的物质支持和激励。

①年度评比“遵守学校控烟制度主动分子”。对能遵守学校控烟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烟民老师赐予主动肯定和激励。

②年度评比“优秀控烟监督员”。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激励和帮忙吸烟教职员戒烟的监督员赐予主动肯定和嘉奖。

③学校专设控烟工作嘉奖工程。对主动参与学校控烟工作的全部教工发放嘉奖,对不主动参与控烟工作、甚至违反学校控烟、禁烟规定的教工不发放。

学校规章制度7

1、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全院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2、协助院领导起草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等文件及业务管辖范围内各项具体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学院各项教学管理体例的制订与修改。

4、负责学院各类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安排与落实。

5、负责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包括课表的编排与下达、学生选修课的选课、教学的检查与协调、成绩与学籍的管理、考试纪律的要求、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核查、教室的调度等工作。

6、负责学院教材的选用、订购计划及意见反馈工作。

7、负责学院及大英考务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8、负责教学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10、负责落实和协调学院各专业的实习、论文撰写、社会实践等工作。

11、负责学院教学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存贮工作。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协助院领导组织制定、修订学院科研规章制度。

14、贯彻落实校、院各项科研规章制度及学院有关决定、决议。

15、负责组织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

16、负责协助科技处做好各级各类课题的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

17、负责学院科研成果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8、负责组织学院科研成果的评奖工作。

19、负责组织、落实和协调学院的学术交流活动。

20、负责学院科研工作量的统计、核查和上报工作。

21、负责学院科研档案的建设、管理及创新工作。

22、负责学院科研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存贮工作。

23、负责学院科研工作的年度总结工作。

2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5、负责起草和制定学院年度研究生各项工作计划、学期工作的时间表;做好每年每学期研究生工作日程和时间安排,提出工作要点;

26、协助主管院长做好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27、负责研究生的入学、报到、注册、考勤、毕业及学生证校徽办理和发放等的工作;

28、负责研究生的教学、学籍、考务和成绩管理等有关工作。

29、协助主管院长做好研究生的退学、休学、提前毕业及延期毕业等工作。

30、做好学院推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享受奖学金人选的工作。

31、负责研究生考务工作的安排和组织。

32、协助主管院长做好助教、助管、助研的三助工作。

33、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及各种报表和材料的整理和上报。

34、协助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好研究生学位申请;硕士指导教师人选的推荐和学院学位点的申报工作。

35、协助主管院长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工作。

36、负责学院研究生档案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37、协助办理在学院在职申请学位和旁听课程外来人员的相关手续。

3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9、主持教学科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40、贯彻执行院领导及有关会议的决定、决议。

41、参与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决策管理。

42、负责科研日常管理工作。

43、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44、负责教学科研办公室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45、负责教学科研办公室的年终总结工作

46、负责检查、督促教学科研办公室行政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4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规章制度8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重申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1、请假程序: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校长审核→教导处安排、备案→办公室存档

2、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3、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不能来校续假的,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4、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6、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7、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8、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9、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3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3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

11、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12、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

13、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

14、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5、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5分钟后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16、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四)旷课处理

1、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视,发现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2、班主任应及时与旷课同学的家长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3、对旷课同学,德育处根据《学生手册》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实行请销假制,教职工持请假条请假,假期到时必须销假。请假时先到部门领导处请假,待工作安排后持部门领导的审批假条到学校请假。严禁不假离校和请霸王假,严禁无病呻吟和小事长假。

二、除婚丧嫁娶按规定请假外,教职工因其它原因请事假应严格控制,一学期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请假在3天内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4——7天由教育办公室审批。

三、病假,7天以内由学校审批,7天以上15天以内由教育办公室审批,15天以上由本人书面申请,并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办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病假的工资待遇按苍教[20xx]14号文规定执行。

四、学校规定:

1、事假期合计超过7天的,从超过之日起按日平均工资(含津贴74元)扣出勤款,全期无事假的给予奖励。

2、病假连续超过14天的不发该月74津贴,连续超过两个月的不发该期(半年)的74津贴。(文件规定的特殊病除外)

3、对不假休假,越级批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假,超期休假等,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追究纪律责任。短期旷工处日均工资3——5倍的教育费,连续旷工15天以上的学校不安排工作岗位。

4、凡期累计事假7天以上,病假14天以上,无故一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不能评模。

五、学校开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的请假与此规定相同。

学校规章制度9

1、教育科研活动在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2、学校教科室组织实施校级以上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

3、教科组(或课题组)组织安排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

4、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培训、调查实验、论文写作、学术研讨、专题讲座、专题报告、研究课或汇报课活动、阶段性总结、资料收集整理、成果提炼以及课题开题会、课题研讨会、课题小结会和结题鉴定会等。

5、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内容包括:理论学习、素质培训、课堂教学研讨、教材研析、教法探究、专题讲座、学术研讨、论文写作、课题研究、信息传递等。

6、学校每周开展一次教育科研活动,单周学习,双周讲座。各教科组根据组内特点安排每两周一次的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活动时间由各教科组具体确定。

7、校级教育科研活动由学校教科室确定中心发言人,确定主题内容;常规性教育科研活动由教科组(或课题组)组长中心发言人,确定主题内容。

8、学校教科室和教科组在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科研活动计划,届时根据主题内容开展活动,有主持人、主讲人、活动记录。主讲人要有讲稿、教案等发言材料。各项活动都必须提前充分准备,严禁临阵磨刀,有名无实走过场。

9、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丰富化,力求实在、实际、实效。对大型教育科研活动要注重课件、教具、录音、录像的使用和管理。

10、注重教育科研活动的真实、详尽记录、资料的整理收集、正效应的宣传

学校规章制度10

通过学习学校、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伤害事故制度,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使我认识到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是至关重要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增强了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和理解规章制度的内在本质和深刻内涵,对我们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俗话说:“不以规矩,难成方圆”。也明白了学校章程、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真正目的在于为维护广阔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开展。

在不断深入学习规章制度后,对我的内心触动很大,各项工作的制定是为了提高个人的执行力,让每个人有一个积极心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集体意识。个人力量再强大也是有限的,如果不能熟悉掌握规章制度,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就可能犯错误。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规章制度的相关,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二是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恪守各项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实到工作中去。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集体,勤奋学习,深思慎行,表达于行动,伴随于身边,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做一个合格的、荣耀的人民教师。

学校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传统校是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形成传统,并在一至两个体育运动项目技能上具有特色的中小学校。

第三条传统校应在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第四条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传统校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校进行管理。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体育业务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命名与审定

第五条传统校分为国家、省(区、市)、普通三级,实行审定命名制度。

第六条普通传统校的命名条件是:

(一)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并具备开展特色项目课余训练的场地、器材及师资。

(三)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体学生必须学会一至二项体育健身手段与方法,并初步掌握本校普及的特色项目运动技能。

(四)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特色项目运动代表队,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

(五)学校校特色项目代表队课余训练经费有保证,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少于三次,每次训练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第七条凡符合普通传统校命名条件的学校,可以向所在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经审核批准并报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由所在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

第八条国家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并命名。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制订。

第九条省(区、市)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审定,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家级传统校标准和评定办法,自行制订。

第三章体育活动、训练、竞赛

第十条传统校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并坚持群众性、广泛性、趣味性。

第十一条传统校特色项目课余训练,必须遵循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生理、心理特点,进行科学的系统训练,严禁超负荷。

第十二条传统校竞赛应当坚持小型多样、就近比赛的原则,广泛组织班级、年级、校际之间的比赛,并形成制度。

传统校代表队应当积极参加上一级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第四章物质保障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传统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和特色项目训练的实际需要,把所需的体育经费列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中,保证学校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对传统校的特色项目课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给予业务指导和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学校体育老师指导校代表

学校规章制度12

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教学事务管理

第五条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科(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3)寒暑假每学年共10周,一般寒假3周(含春节),暑假7周。

学校在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部门(指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他主管部门,下同)的同意。

第七条教务处在学校印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同时,下达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师任课计划)。各科(室)应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合理负荷等原则对新学期的教师任务作出初步安排,并报教务处。教师教学任务须经教务例会讨论调整,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教务处应于放假前颁发教师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班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各科(室)。

第八条教务处编制课程表一般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分管校长审定后在放假前将教师课表先分发至每一位任课教师。课程表包括学校总课程表,分班课表和教师课表等。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轻易变动。学校应建立“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应经常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用以考核学生出缺勤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以及统计教师工作量。

第十条教学例会制度包括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主要用于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注重实效,并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过程记录。教务处、各教学科(室)应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并作为期末考评教师工作的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升级与留级、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及电子注册等工作。

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有条件的学校都应试行学分制,为学生个性发展、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选用教材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和教学要求,一般应选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统编教材,以及有关行业规范教材;无相应统编教材时,可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他教材,或按教学大纲要求自编校本教材(讲义)。教师提出选用教材须经教学科(室)主任同意,自编校本教材(讲义)应由教务处会同各教学科(室)统筹安排,并报分管校长批准。要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制订教材管理制度,要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

学校应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制作各类多媒体教学软件,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学档案制度,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工作档案、学籍管理工作档案、教研与教改工作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等。教学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作出规定,使教学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第十四条学校应有计划地经常组织教学检查,并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以落实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检查应把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结合起来,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程,期末查效果。

第三章教学文件管理

第十五条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组织和安排教学工作的依据,分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行业制订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两种。

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要遵循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参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一般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科(室)在市场调研基础上于新生入学前3个月提出,经分管校长审定,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通常由说明和表格二部分组成。说明部分包括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等内容,各部分内容均应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描述。表格部分包括教学活动时间分配(按周)表、课程教学时间安排(教学进程表)和实践教学时间表等。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在实施时必须保持其严肃性。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学校可以在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前提下,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学时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但必须履行调整手续,防止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执行的随意性。

第十六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和装备教学设施的依据。应体现培养目标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以及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性课程),均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

文化基础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尚无教学大纲的课程,或在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已作较大改革的课程,应由学校按照教学大纲的统一体例组织自编大纲,并经有关专家论证后执行。

任课教师、教研组和各教学科(室)要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同时鼓励教师在完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补充新知识,充实新内容。

第十七条学期授课计划应认真执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体现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进度要求。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写。同教材、同进度者,应使用同一份学期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期授课计划组织教学,如确有必要调整,须事先经有关教学科室或教研组同意,报教务处备案。若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有较大变动时,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第四章主要教学环节管理

第十八条教师应认真备课进教室。备课应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社会,并根据学期授课计划,于每次课前认真撰写一个较为完整的教案。

教案一般应包括首页、备课笔记和教学后记三个部分。首页应反映教学的基本要素;备课笔记应反映教学的基本内容和因材施教的构想与创意;教学后记应反映教学得失与改进措施。

任课教师在学期开课前必须备有二周以上的教案,平时亦应有至少一周的提前量,不准无教案或沿用教学内容过时的教案上课。鼓励教师应用计算机进行电子备课,注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

第十九条教师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要注意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确保所授知识及技能的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是:条理清晰,概念明确,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精炼、生动;板书繁简适度、工整有序。

要体现职业教育特点,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生智力开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要树立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基本思想。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要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广泛采用直观教具、教学挂图、多媒体课件、仿真技术和电化教学设施进行教学。实践性,工艺性较强的课程内容,要到实验室(实训室)或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工作的现场去上,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第二十条教师应结合教学进度,组织有效的课外辅导和答疑,指导学生优化学习方式。要认真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及时批改,严格要求,要评出成绩或写出评语,以此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要采取选修课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实丰富第二课堂,充分利用学校各种教育教学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学习活动,以拓展学生学习时空,让学生有选择地自主优化知识、能力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适应性,促进全面发展。

第二十二条实验员或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讲课、指导和批改实验报告等项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按大纲规定的时间充分动手,独立操作,养成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

凡是有条件的专业可将实验单独设课,单独考核,单独记分,并编写相应的实验课教材。同时还要注意加强综合性实验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和专业技能。除实验课外,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三条实习按其性质和任务一般可分为认识实习、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习、专业劳动和毕业实习(综合实习)等。

认识实习是通过参观和现场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专业,获得与本专业教学有关的比较全面的感性知识,为后继课程的教学打好基础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学实习(实训)是根据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校内实习基地对学生进行本专业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基本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生产实习与专业劳动一般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是学生对本专业所涉及的主要岗位的生产劳动或结合生产过程,学习操作技能,培养生产和服务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实习是一种综合性的实习,也称综合实习,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生产、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中各种实际问题,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为就业、创业作好准备。

不论何种实习都必须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并遵守劳动、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的有关规定。各教学科(室)应根据学校和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于实习前提出实习计划。实习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1)实习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2)实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分配;

(3)实习的组织与轮换,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

(4)实习考核、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与评分标准,

(5)实习安全与保障措施等。实习计划须经教务科(教导处)审核,分管校长同意后执行。

凡有条件的学校(专业),都应通过实习让学生能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是结合课程教学安排的一种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的目的性要明确,并应有具体的调查提纲和切合实际的日程安排。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深入实际,深入市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学习调查研究的方法,认真指导学生写好调查报告。课程设计的题目,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选定,力求典型、实用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五条毕业设计是学生毕业前最后一次综合性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教学要求,紧密结合职业岗位的实际拟定毕业设计的题目。指导教师由本专业的专业课教师担任,也可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对学生学业的检查与成绩评定应严密组织,科学管理,以保持学业检查与成绩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学业检查方式,增强其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对有条件的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专业和实践教学的学业检查应争取用人单位共同参与。

第五章教师教学业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并落实到人。要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教师应根据学校和各教学科(室)的要求,制订个人提高计划,并完成规定的“五年一轮”教师职务培训任务。

要不断加强对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组织他们参加相应的生产实践、实验室等工作,获得“双师型”教学能力。对尚不适宜开课的教师、尚不具备合格条件的实验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限期提高;不具备教师素质的应调任其它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贯彻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教师(包括实验员、实习指导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聘请专、兼职教师任教应有相应规范的管理制度,其聘任办法与教学工作要求应与在职人员相同。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师(包括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对教师的考核应以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及工作规范、各级教师的职责为依据。根据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有计划地每年按教师任职条件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全体教师考核一次。

要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校考评委员会,由教务科(教导处)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考评材料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考评结果应作为评选先进、晋升、续聘、低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学校应落实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教育科研工作,具体负责制订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计划;组织学习教育理论和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评优、中青年教师课题研究;组织对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编写教学研究刊物和资料;组织论文选送和评审;探索和推动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参与教师任职情况考核和教学评估等工作。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科研活动,并认真撰写教学研究文章,以增强学校的学术气氛,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加强教研组管理工作。要选择师德好、业务能力强和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教研组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教研组活动应包含熟悉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研究教法,集体备课,交流经验,以及学习教育理论,落实教学检查和抓好实验室建设等内容。教研组活动应有计划、有总结、有考勤、有记录;要认真组织听课和教学观摩活动,注意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积累和丰富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学校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参加教研组的各种教学活动。教研组要认真填写“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研组工作手册”,以促进教研组建设,提升教研组水平。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等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十三条本规程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解释。

学校规章制度13

第一条为贯彻常州市教委、教育工会《关于实施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校务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实事求是原则。要准确反映学校管理的真实情况,做到较为全面仔细,涵盖学校管理的主要事项,对重点问题应详尽细致。

第三条突出“热点”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特别关注的问题,一要介绍政策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二要充分介绍实施措施、方式、步骤、如实公开落实内容。

第四条及时公开原则。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教职工十分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有关情况便于群众根据上级规定,对实施办法提出建议,使工作方案更符合实际。

第五条群众满意原则。让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开展情况感到较为满意,对学校工作感到较为满意。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二是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三是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七条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有:

1、学校长期发展规划,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学校内部改革方案,重大决策。

3、校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如住房、通讯工具使用、公事出国等。

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有关情况。

5、学校主要财务收支情况。

6、教职工聘用方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情况。

7、学校招生政策、计划指标、录取结果。

8、大多数教职工要求公开的其他可以公开的事项。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八条根据教职工的要求,以及所公开的内容的性质、范围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

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办理属于教代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十条凡属于必须及时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事项,可以在教职工大会、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议或党政工联席会议上公开。

第十一条在部门、教研组设立校务公开栏,及时向教职工公布有关校务公开的内容。

设立校长信箱,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监督。

第四章校务公开的保障

第十二条建立组织保障体系。成立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要负责人、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务公开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及工作指导等。

第十三条制定实施制度,对校务公开的目标、内容、方式、方法、步骤等做出明确具体的实施计划,逐步建立实施制度。

第十四条建立校务公开负责制。校务公开列入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校长目标管理责任范围。

第十五条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改进校务公开工作。

学校规章制度14

我校国旗护卫队为保证完成升降国旗这一庄严神圣的任务,保证国旗护卫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认真学习《国旗法》,自觉履行升降国旗任务,尊重爱护国旗。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加强个人修养,树立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以军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按时优质的完成本职工作。

3.升降国旗时,必须统一着装,庄重大方,动作规范。

4.国旗护卫队队员不得染发,烫发,戴耳环耳钉,训练时按规定着装,不得穿奇装异服。

5.日常训练必须认真对待,训练时严格听从指令,动作规范,不允许在队列中交头接耳违反纪律。

6.国旗护卫队要坚持完成每周的升旗任务,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必须提前通知,如果无原因缺席升旗任务则记过一次。

7.升降国旗、会议或训练集合应提前2分钟到场,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集合应提前通知,无故迟到两次则记过一次。

8.国旗护卫队队员如因特殊事由需请假时,应向队内负责人请假,并在请假群中发送消息。

9.记过次数累计三次给予队内警告,若记过次数超过3次,则给予除名,并反应给相关学院领导。

10.在国旗护卫队所有成员的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若发现有违反情况,违反者应上交一份1000字以上的检讨一份,记过一次,并应完成队内的惩罚性训练;若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国旗护卫队成员身份,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

11.国旗护卫队队员除进行升旗任务、日常训练、会议及其他任务时,一律不准在公共场合中身着队内制服做出与国旗护卫队成员身份形象不符的行为,若被发现则应收到队内惩罚。若情节严重者开除国旗护卫队队员身份,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

12.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严格遵守队内规定,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严格执行升旗任务,努力提高自身能力。

学校规章制度15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配备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并科学规范管理。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并报学校审批购Z,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编制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情况安排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排列整齐。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并定期维护消防设备、电器线路。

六、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仪器设备的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归还时要及时清点、清理、检测、归位。发现残缺、损坏要照价赔偿。仪器设备应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

七、严格按照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八、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实验室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在年末分类装订、装盒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