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优秀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本公司由安全部负责建立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回场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
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暂行规定范围。
(2)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3)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4)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5)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走合保养。
2、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检测。
3、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主管人员同意进维修站修理。
4、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六、设备管理
1、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2、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设置的`位置,应醒目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标志,配备、设置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够的数量。
4、扑救火灾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收回,进行充气换药并填写消防器材使用登记表。
5、消防器材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气体型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泡沫灭火器按规定时间进行换药,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
6、消火栓设置位置应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畅通,其流量、压力达到规定要求。
7、严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间周围堆放物资,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了保障校园秩序,维护校园安全,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一、 外来车辆管理
1、 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
2、 外来车辆情况特殊,必须进入校园的,要遵守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3、 外来车辆的限行、放行由门卫负责。
4、 门卫应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
5、 上级来车,由校长或主管校长通知门卫后予以放行,可以不进行详细登记。
6、 外来车辆访问教职工,需要进入校园的,应先向门卫申请,经门卫核实后通知受访人。受访人同意后再进入校园。
7、 外来车辆出入校园,要由受访教职工接送并登记。要仔细登记时间、受访人、来访人、来访车辆及车牌号。
8、 外来车辆在校园内禁止鸣笛。
9、 受访人应保证来访车辆在校园遵守各种规章以保证校园安全。
10、 来访车辆在校园内造成的损失,受访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 教职工车辆管理
1、 教职工驾机动车出入校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低速行驶。
2、 教职工驾机动车出入校园,应摇下车窗,经门卫核实放行。如有校外人员驾驶本校教职工车辆应暂缓放行。
3、 教职工机动车在校园内应停放在制定的停车位。
4、 教职工的机动车出入校园应尽量避开学生活动时间。
5、 本校教职工应遵守交通法规,不驾无牌车、报废车,不无证驾驶。
6、 一切载货车辆出校园,都要经领导批示方可离校。
三、 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管理
1、 一切校外的非机动车禁止进入校园。
2、 教职工的车辆要停放在指定地点。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在车棚和办公楼门两侧。
3、 办公楼门两侧停放自行车、电动车一律车头向北、车尾朝南。
4、 车辆摆放要紧凑。
5、 上车、下车要在停车线外,停车线内不准骑行。
四、 其它规定
1、 学校各部门组织活动不准占用主行车道。
2、 学生放假期间,一切车辆出入校园,门卫都要有记录。
3、 校园内禁止任何人学车、试车。
4、 学校承办活动时,外来车辆临时指定停车位置,由门卫负责指挥停车。
5、 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到校执行公务,门卫据领导通知予以放行,可不要求登记。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属机关及下属各地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1、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车辆管理形式。即:使用部门管理,单位综合部统一管理,总务人事部统一管理。
2、 各单位车辆管理归属确定后,要明确各车辆的管理人。
3、 各单位车辆管理人、部门主管、安全员、副总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均有对车辆安全管理的服务、引导、监督、奖惩职责。
4、 各单位车辆管理归属信息以安全办所规定格式上报至安全办。车辆管理信息变更的,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安全办。
(一)车辆检查
1、日查
⑴ 专职司机或车辆管理员于每天晨会后对车辆外观、油量、防冻液、玻璃水、轮胎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需加补的加补,需维护的维护,需报修的报修。
⑴ 专职司机每日下班前需对车辆外观、轮胎胎压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胎压不达标准的及时进行补充。
2、月查。
每月最后3天,选择适合时间对车辆底盘、发动机传动部件,对机油油量、颜色、有无明显杂质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需维修的,及时申请。
(二)、车辆保养项目: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玻璃水。
依据车辆的品牌、车型、单次保养里程、保养项目的要求,及时申请,在公司相应服务站保养。
各单位车辆保养里程及相应保养项目,按安全办所定格式上报安全办。
(三)、车辆维修
1、因行使程的正常磨损而发生的故障的维修,向公司申请,并在公司相应服务站维修。
2、因检查不及时、维护不到位造成的故障的维修,申请维修时需说明原因,并加附已拟定的本次维修费用各相关责任人承担的数额。
3、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车辆维修,在公司相应的。服务站维修。
4、公司没有相应服务站,单位拟定维修厂,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所有维修必须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
1、 车辆管理人员要依据车辆年检时限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办理年检。
2、 车辆保险的缴纳由车辆管理人申请办理。
3、 投保公司、投保险种、保险金额按公司规定执行。
1、 派车单内容及格式由公司综合部确定,派车单的印制由公司综合部办理,派车单印制费用由使用单位担负。
2、 xx市内的办公、业务用车均需填写派车单,派车单需车辆管理人及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出车。
3、 到xx市以外地区办理业务,派车单需再经本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签字。
4、 派车单填写应清晰、完整、真实。
5、 车辆管理员每周一将上周派车单信息记入电子管理档案。每月1~5号将上月派车单依续装订,并归档。
1、 执行公司车辆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2、 行车前依派车单目的地,按顺畅、节约的原则合理规划行车路线。
3、 如因工作需要变更预订路线或返回时间推迟,均需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及部门主管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
4、 因工作不能在下午下班前回到公司用,必须报经车辆管理人、部门主管批准;因工作,车辆当晚不开回公司的,须报本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车辆管理人需到门卫更改预计返回时间。
5、 车辆外出停放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需防备环境因素的损坏,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6、 到xx市以外地区办理业务的用车
⑴ 须选择车况较好的车辆。
⑴ 司机若不是本车专职司机,司机应对车辆按日查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车辆返回后,司机要与车辆管理员一同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
⑴ 司机必须符合准驾要求。
⑴ 出差前司机要认真查询行程路线,对路线、路况有大致了解。
⑴ 因天气、业务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向车辆管理人、部门主管、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汇报。车辆管理人要到门卫更改派车单预计返回时间。
一处理原则:反应迅速、领导关注、损失尽小、追究责任、引以为戒。
二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时限:
1、当值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122或110。
2、当值司机报122后立即向车辆管理人报告;当值司机在报110后立即向安全员报告。
3、车辆管理人、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步流程,或安排当值司机报保险公司或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后进行下一步流程,但须在两小时内报公司安全办。
4、事故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专人负责理赔。
5、事故赔付、理赔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报告交至公司安全办。事故报告应包含或提交:
① 事故经过及交警对责任的认定情况,提交交警认定书复印件;
② 赔付、理赔及车辆维修情况,提交理赔款到账账单复印件、我公司车辆维修工单复印件,我方主要责任以上情况的提供对方车辆维修发票复印件;
③ 对本次事故的处理意见;
④ 本次事故后,进行的安全教育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提交教育、培训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及会议场景照片(电子版)。
6、公司研究并作出处理决定。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责任追究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篇5
1、业务负责人根据(单位)的车辆情况分配运输任务,通知驾驶员货物的类型、数量等货物的情况和客户地址信息。
2、驾驶员接到出货任务时,必须先对车辆进行检查。
3、驾驶员按照货物的摆放规则装载,不超高、超载,核实货物信息和送货地点等信息。
4、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5、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停车的最佳位置,将车辆安全停放好后再卸载货物,确保卸货的安全。
6、与收货人核对货物后返回(单位)。
7、遇到情急情况或交通事故迅速拨打110或120等急救电话,同时通知交警前来处理事故。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2、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4、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传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5、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6、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7、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8、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9、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10、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11、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12、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14、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15、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16、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车辆管理安全制度 篇7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项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3、公司营运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包头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包头市各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维修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8
1、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嗽叭、灯光、雨刷、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2、牵引车和挂车的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并应加挂保险链条。
3、装载货物超高、超宽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须获得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在厂内行驶时,主干道限速30公里/小时,其他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
5、行驶中车辆不得无故紧急制动或突然停车,不得做“之”字型行驶。
6、在进出厂房大门、停车场、倒车或拖带坏车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加强了望,谨慎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