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精选31篇】》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通用31篇)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1、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区域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幼儿园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园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明确防控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全园教职工服从安排,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3、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班级、各老师)、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预案、防控工作台账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4、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各市(州)、县(市、区)可通过集团园、教研指导责任区,指导、督促区域内幼儿园完成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确保公民办幼儿园全覆盖。
(二)全员排查和全面消毒
1、全员排查。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以下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出现瞒报、错报、谎报情形的,要承担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1)每日了解教职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2)教职工及儿童返园前有疑似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需提供定点发热门诊出具的新冠肺炎排除诊断证明,治愈后方可返园,并由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3)教职工和儿童及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居住地是否有确诊病例、是否外出返回居住地后按要求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入园时需提供居住社区(村)开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解除医学观察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返园。
(4)省外入黔返黔教职工生防控。对、入黔返黔教职工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由各市(州)、贵安新区组织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管理服务,确保集中隔离人员情绪稳定、生活保障到位。对以外其他省(市、区)入黔返黔教职工生,全面掌握其来黔前14天内活动轨迹。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的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由其本人进行申报和承诺)的教职工生,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并根据检测结果由各地组织集中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来黔前14天内有旅居史的教职工生,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并由各地组织集中隔离观察14天;属非疫点的.教职工生,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由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来黔前14天内无旅居史的教职工生,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由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5)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提前15天到幼儿园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6)教职工、儿童需在开学前返回幼儿园所在地连续居家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向幼儿园报告情况。
2、卫生设施及消毒物品的准备
(1)各园需及早摸清疫情防控物资(口罩、体温计或体温枪、肥皂、洗手液、手消毒剂、手套、消毒液、呕吐包、酒精、含氯消毒制剂、紫外线灯等)底数,在开学前做好防控物资采购储备工作,确保防控物资准备充足,并能正常使用。
(2)洗手设施到位。开园前逐一检查洗手设施,能满足儿童及教职工洗手需求,确保流动水洗手。对下水道进行检修,确保排泄通畅。
(3)远离教学楼设置相对独立的“疑似新冠肺炎临时隔离观察室”,用于儿童及教职工暂时留观,避免交叉感染。
(4)园内设置有标识的`专用废弃口罩加盖垃圾桶,废弃口罩须在社区集中处理,防止二次使用。
3、卫生消毒工作要求
(1)做好园内外大环境和户外玩具的清洁与消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不留卫生死角,清洁有质量。
(2)做好教室、睡房、各功能室、办公室、隔离室、卫生间开窗通风和紫外线灯空气消毒工作,做好室内物品、教具、玩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3)食堂保证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做好开窗通风,和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厨具炊具及餐饮具做好清洁消毒,确保儿童及教职工的健康与安全。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园内厕所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每日消毒。如为旱厕,需用漂***覆盖消毒,每日不少于三次。
(5)分管领导参与开学前卫生消毒工作的准备与检查,督促各项清洁消毒工作按制度按流程执行,确保幼儿园开学前各项卫生消毒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4、预判教师返岗情况
提前统计教师返岗情况,如幼儿园教师(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因疫情不能如期返园,教育局要提前做好人员调度安排,需临时招聘人员的,要对招聘人员进行严格体检和假期活动轨迹排查,确保开园后幼儿园整体工作正常开展。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一九九0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_______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____________。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或寄宿制)幼儿园,隶属于____________。本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____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第四条 本园的'培养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五条 办园特色:
第二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园长由____________任命(或聘任)。
第九条 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幼儿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四)负责建立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六)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八)组八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九)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
第十一条 幼儿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下设年级组、教研组、后勤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二条 幼儿园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参与幼儿园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女工工作小组;建立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保障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幼儿园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各机构组成幼儿园管理网络,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十五条 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评估教职工的工作,并给予鼓励、帮助和奖惩。
第十六条 幼儿园保育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玩具。
第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十八条 其他职工的权利及义务参照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第十九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发展上获得公正评价;
(三)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
(四)对幼儿园、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协助本园对幼儿进行教育,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让幼儿在集体活动中与同伴友好交往;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六章 课程设置、开发与教学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课程设置要遵循幼儿教育规律,遵循课程改革的原则,以以幼儿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全面安排共同性课程和选择性课程。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幼儿园课程三级管理的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园本课程,形成适合本园的课程体系。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论,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满足每个幼儿对安全与健康、关爱与尊重的基本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与幼儿阶段的学习特点与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激发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尊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个体差异,体现个别化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 本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七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第二十五条 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卫生包于的监督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二十六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人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七条 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的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统一使用消毒餐具,建立病患儿童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三十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三十一条 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八章 幼儿园的其他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园应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园,按章办事。
第三十四条 实行校务公开,民主办园,建设和谐校园。
第三十五条 本园建立园务会议制度。重大问题经园务委员会酝酿,在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提交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工会议)审议讨论决定;与教工福利待遇密切相关的问题,提交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工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园园长室、工会、教研组、后勤组等机构组成管理网络,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第三十七条 本园在人事管理上遵循如下原则:
(一)本园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以及本园的相关制度聘用教职工,____年一聘。
(二)本园聘用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的保育员和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教职工的聘用由校务会集体决定。
(四)本园成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聘用、奖惩、待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第九章 幼儿园与家庭
第三十八条 本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监督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的指导下办好家长学校。
第三十九条 本园每学期召开____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幼儿园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间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第四十条 本园教师应广泛联系家长,按要求做好家庭访问工作。
第十章 幼儿园与社区
第四十一条 本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
第四十二条 本园要依托社区,努力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依靠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本园热情为社区服务,组织老师和幼儿为社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第四十三条 依靠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办园环境。
第十一章 幼儿园的经费管理
第四十四条 本园是________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本园按要求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六条 本园对幼儿膳食费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七条 本园不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十二章 办园监督
第四十八条 本园党组织对办园实行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 本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办园实行民主监督,对本园主要领导成员的学习、廉政、实绩等状况实行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和考核。
第五十条 本园接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政府监督。
第五十一条 本园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十二条 本园接受家长委员会和社区代表的社会监督。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园园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通过,经________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修改提议获得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有效多数票方得以修改,并报教育局批准后即生效。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园园务委员会。
附:
1.章程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要制仃一个依法治园的纲领性文件,前提是必须掌握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章程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学习法律的过程,是树立和强化法制观念的过程。要让章程能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真正在学校管理中发挥作用,学习和研究法律这一程序是绝对不能走过场的,必须认认真真去做。
2.章程要注意突出“个性”。公办幼儿园都是政府投入举办的。在学校性质、管理体制、经费果道、教职工聘任、权利义务、教育教学等诸多方面,各幼儿园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但是,由于历史背景、当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办园条件、学校规模、师资条件、城镇农村等差异的存在,各幼儿园在办园理念、办园目标、培养目标、办园特色、学校管理上会有或多或少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应该作为“个性”体现在章程中。
3.关于“办园理念”。理念即观念、思想。办园理念实际上指的是一个幼儿园在办学中的思想观念上的追求,在表现形式上往往浓缩为一个观点。理念因校而异,各有深意。如“让孩子健康快乐每一天,让家长安心称心每一时”、“一切为了幼儿,为了幼儿一切”、“让孩子开心,让家长放心,让教师安心”等等。
4.关于“办园目标”和“培养目标”。都是目标,但前者侧重于学校的整体发展,后者侧重于对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就办园目标而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件,是所有幼儿园共同追求的目标。但根据实际情况,各园的发展目标还应该有不同的地方。例如,刚刚设立的条件较差的农村幼儿园应该把改善条件、建设合格、规范的幼儿园当作近期或中期工作目标,而条件好、规模大、质量好的幼儿园则应把建设高标准的示范性幼儿园作为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就“培养目标”来说,《幼儿园工作规程》第5条作了原则规定,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园的实际进行“园化”,但所提出的目标不能违背原则规定。
5.关于“办园特色”。办园特色是一所幼儿园在办学当中所体现的独特的东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个性”或“亮点”。一所幼儿园在办园过程中既要努力达到常规的要求,也要努力追求形成自己的特色。一所幼儿园有没有特色,往往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规划学校的发展时,不能不考虑特色;在办学过程中,不能不下大力气去成就特色。幼儿园要有怎样的特色,这主要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学校的师资、地方特点、社会和家长的需求去决定、去实践。形成特色可以在保育、教育的某个领域进行,也可以在某个方面某项活动中去努力。但不管怎样,特色一定要“特”,才有吸引力,才能在学校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4
为确幼儿园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幼儿园陪餐制度。 幼儿园每天陪餐人员由一名领导和当天的值日老师组成。幼儿园每学期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对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对学生及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与食堂负责人沟通,严格落实幼儿园陪餐制度。 幼儿园陪餐制度要求:
1、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2、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3、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4、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5、幼儿园陪餐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费制。食堂每月根据食品成本进行核算后统一收取陪餐人员的陪餐费用。
6、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园长陪餐制度,保证幼儿园饮食的安全。
7、园长应在幼儿进餐之前半小时试餐,后到幼儿就餐。园长试餐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8、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1)、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2)、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3)、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9、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
(1)、采购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冻食物或含有添加剂的食品;
(2)、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3)、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10、园长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1、园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2、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园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3、学校校长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或联合利用氟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县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县消防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各乡镇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池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池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 、 “ 中国 ” 、 “中华”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 、 “艺术”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乡镇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架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幼儿园厨房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餐具、用具使用前后清洗干净
2、确保餐具、盛具一餐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及时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每天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3、清洗蔬菜、肉类水池分开使用。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4、面板、灶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爱护爱护灶具、厨具、碗、桶
5、生熟食分开存放,生熟食盛具做明显标记。
6、严把食品安全卫士关杜绝烂、变质、发霉、生虫伪劣和没有清洗干净、有杂质的半成品下锅
7、粗加工时(如捡菜、削土豆皮等),各种垃圾随时入筐,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8、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后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
9、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各区域死角卫生干净,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区域分工负责,每天不定期检查。
10、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随时保持干净,每周不定期检查两次,周五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11、为幼儿的餐饮做好准备,必须按时供应开餐。
12、按人数定量配餐,杜绝剩饭剩菜,减少浪费。
13、饭菜精工细作,注意软嫩,两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粗细搭配。
14、不允许吃剩饭剩菜、原料发生浪费。
15、与保健医生一起拟定幼儿营养食谱,并严格按食谱制作饭菜,每周四之前制定好下两周食谱,做到营养均衡不重复不重样。
16、严格按照食谱制作饭菜,不允许私自改换食谱,如有变化,需负责人员同意。
17、根据食品库存制定采购计划单,杜绝菜品长时间存放,导致变坏变烂,造成浪费严重,拒绝质量不过关菜品。
18、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保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19、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20、禁止在厨房内放置任何私人用品,保持厨房内整洁卫生。
2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
2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每个样品留样应满足检验需要,每种菜肴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食汽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记录。2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违规一次扣罚10元
2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25、始终把防火、防盗、防止食物中毒放在工作的首位。操作中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产品规格、标准执行、注意卫生、安全检查和节约。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6
⒈、制订制定计划、应急预案,落实各部门及具体人员职责,联系方式畅通。
⒉、每次活动前都要事先向上级进行请示,报具体方案,经批准后实施,结束后报平安。由幼儿园有关部门全面负责活动,班主任负责幼儿、家长的安全。做到层层落实、层层负责。
⒊、每次大型活动之前要发告家长书,通知幼儿家长,由班主任向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叮嘱带孩子外出时的注意安全,乘车安全、活动安全等。
⒋、活动实施者需具备资质,事先签订正式协议,购买好保险,并提供凭证资料。
⒌、教师要加强工作责任心,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经常清点幼儿人数,防止幼儿独自行动。
⒍、若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领队汇报情况,能及时处理的马上解决,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7、若遇突发严重事件,采取急救、或送医院等处置方法,第一时间送受伤幼儿去就近医院治疗。向“110”求助,寻求警方协助查找,保持并确定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情况,及时通知幼儿家长。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7
△接送安全:
1.早上接到孩子后,留意观察孩子的情况,注意孩子情绪、精神状态等;
2.早上交接班、户外活动回来后一定要清点人数;
3.对于生病的孩子给予特别照顾,观察病情有否变化;
4.放学时,三位老师安排好工作,保证有两人站活动室门口与家长交流,一人组织孩子;
5.老师要把孩子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非接送时间接送要填写登记表,陌生人要看接送卡或及时向家长和幼儿了解情况,确认安全后才接孩子;
6.老师要等孩子差不多接完后,才可进行教室的清洁工作。
7.离园前要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8.教育孩子不单独离开幼儿园。
△饮食安全:
1.厨房人员送食物来时要注意组织好孩子,不让孩子靠近热的食物,食物桶放在餐车底层;
2.注意食物的热度(特别是流质食物),不能把太热的食物分给孩子;
3.分食物时老师必须戴口罩;
4.提醒孩子吃的时候留意骨头;
5.幼儿剩余食物不留班上,以免保管不当引起安全事故;
6.不发放不新鲜、过期或变质的食物给幼儿。
7.除幼儿园和孩子自带的`的食品外不随意给食物给幼儿吃。
△户外活动的安全:
1.在教室里要提醒孩子外出时要跟着老师,不能乱跑,不能单独离开集体;
2.上下楼梯先交代要求,不追赶打闹,拉扯、推人等,靠右侧行走;
3.户外活动前后必须清点人数;
4.活动前先检查场地、器材是否安全;
5.交代场地的规则与安全要求;
6.全部幼儿在老师视线范围内活动,老师不做与孩子活动无关的事或聊天;
7.老师要考虑体育课的器材摆设是否有安全隐患,充分利用运动场地;
8.户外活动时要关注生病和表现异常的孩子。
△室内环境:
1.提醒孩子在教室不乱跑;
2.喝水时要排队,不能推挤,保证水温不超过70℃;
3.不玩教室里的电器开关;
4.小朋友上厕所时,要有老师在里面监护安全;
5.教室里的地面要保持干爽;
6.不能让孩子玩老师的钢琴,以免琴盖掉下压伤孩子的手;
7.对建构区积木的使用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8.将安全教育渗透到一日活动中,不同年龄段对孩子安全教育的内容不同;
9.老师在设计活动时将安全因素考虑进去;
10.老师带班严禁聊天或做无关工作的事情,更不许擅自离岗;
11.发现有生病孩子及时送医务室或用内线电话通知医生;
12.使用钉书机、铅笔和剪刀时注意安全,注意细小牙签、豆子等东西存在的安全隐患。
13.任何时候只要全班孩子在一起都要有两位老师在岗,有问题要充分利用内线电话;
14.保证班级活动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
15.孩子的药和老师的药放好,切忌孩子自己拿药吃,孩子吃药在成人陪护下,认真核对;
16.清洁消毒用品不随摆放,放在规定的柜子内;
17.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午睡值班
1.午睡前后清点人数;
2.老师安排好位置,以免太拥挤;
3.留意生病的孩子,注意观察孩子的睡姿、脸色;
4.对咳嗽的孩子要隔开睡;
5.老师要巡视全场,看到每位孩子,及时为孩子们盖好被子,检查孩子有无异常;
6.中午值班老师严禁午睡。
△消防安全:
1.三位老师会使用灭火器,懂得消防应急示意图,安全出口;
2.外出活动或离园时能及时关好水电;
3.发生火灾时能清楚自己的职责,安全组织孩子们远离危险,清楚逃生自救的方法及疏散通道;
4.不留放易燃易爆物品
5.电线、电插远离孩子,不留安全隐患。
当出现各种安全事故时,幼儿园启动应急预案,三位老师按照预案安排开展工作,救治受伤的孩子和迅速组织孩子们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安抚家长。
班上孩子出现小意外时,向家长解析事情的经过,争取家长谅解,需要往医院处理的第一时间通知园医、园长和家长,做好家访和安抚工作。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及返校后服务管理工作,现作出如下行为管理规定:
1.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疫情形势尚未明朗、武汉市封锁措施尚未解除、学校尚未发布返校通知之前,所有师生员工一律不得擅自返校。
2.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必须落实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和其他有关文件的审批要求。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所在的'职能部门、学院(所、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人事部、学生归口管理部门核实后向校医院、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留学生统一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经报洪山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向武汉市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返校。经审核同意返校的师生员工,在返校过程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经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返校流程如下(相关材料可通过微信、QQ等方式提交,后期补交纸质材料):
个人申请(附出发地防控指挥部同意证明)→所在的职能部门、学院(所、中心)负责人核实后签署意见→校医院→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洪山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学校向武汉市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返校。
3.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擅自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将劝返,并视情况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处理。
4.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返校的师生员工,返校后应立即向所在的职能部门、学院(所、中心)报备。师生员工所在单位要做好体温检测、信息录入、情况上报等工作,重点确认是否与病毒携带者有过接触,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配合学校防控指挥部做好返校师生员工的隔离观察、跟踪服务、健康监测、卫生防疫等工作。
5.所有返校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所搭乘的航班、火车等公共交通同行人员的疫情情况,并自觉在宿舍、家隔离观察14天。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并向所在的职能部门、学院(所、中心)报告健康状况,体温高于37.3℃的,师生员工本人或者所在职能部门、学院(所、中心)负责人要立即向指挥部和校医院报告,在校医院的指导下进行预检、治疗或转诊。
6.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与他人接触。校医院可为返校人员提供口罩和体温计等基本物品。
7.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落实人员、车辆进校查验制度,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擅自返校的师生员工进行劝返,并登记上报师生基本信息。
8.学校将根据武汉市疫情防控情况和教育部、湖北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提前向广大师生员工发布开学返校通知,明确开学返校时间、程序等事项。
9.广大师生员工请关注“武汉微邻里”等公众号,及时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返校前,请认真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共防护指导》、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的《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导手册》和学校编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一)》,做到正确认识,科学防治,理性应对。
10.我校面向师生员工及全社会提供疫情相关的心理热线援助和网络心理支持服务。心理援助热线:,或者扫码关注“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官方微信,根据提示进行网络语音咨询,开放时间:8:00-22:00。
学校将继续加强校园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垃圾转运站消毒巡检,公共场所及社区楼梯、电梯等定期清洁消毒。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9
一、成立教研活动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时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二、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每位教师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必须向园长请假。
三、学习研讨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研氛围。
四、每学年组织全园性观摩活动、教师基本功观摩展示活动一次,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对每位教师的基本技能、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评议,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五、各班段教研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平时的备课、研究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教学计划、检查保教人员一日组织活动或某生活环节的情况,及时与保教人员交换意见。
六、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七、教研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各班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并给予指导。
八、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九、每年设法组织教师轮流到先进幼儿园参观、观摩教学活动,开阔视野、取长补短。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主动向领导汇报,并负责传达学习内容,写好专题体会一篇。
十、教师要重实践、勤反思、善总结,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撰写一篇教育教学或教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经验材料的教师,按幼儿园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十一、每位教师每月完成一份比较高水平的教学案例(包括设计意图、执教班级、执教者、活动预期目标、材料准备、活动重难点以及反思)。
十二、教研活动领导组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或总结全园的教研活动。
十三、教研活动领导组要做好每学期教研活动的总结工作。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0
1、食堂人员根据“错时供应”的原则, 按照11:00(小托班)、11:08(中班)、11:15(大班)三个时间节点有保育员取送午餐进相应班级,组织幼儿用餐。
午餐分年级、分地点安排:
托班:本班活动室、小班组:本班活动室、午睡房、餐厅
中3班:本班活动室、午睡房
中1班、中2班:本班活动室、隔壁空教室
大1班、大2班:本班活动室、 公共区域
上午:托班、9:30小班9:20中班9:10 大班9:00领取点心,组织幼儿盥洗、点心。
下午点心:先起床的幼儿先用点心。用点方法与午餐相同。
2、 教师组织幼儿用点,用餐期间全程使用一次性手套、佩戴口罩。
3、幼儿分区就餐,并根据当天来园人数对各班就餐区域进行合理调配。桌子相隔1米,一桌2人进餐。
4、保育员统一配餐送至幼儿座位,降低幼儿间交叉感染可能性。保育员分到餐后,幼儿摘口罩进餐。
5、教师来回巡视观察进餐、用点情况,教育幼儿不说话,安静进餐。
6、教师、保育员和孩子一起进餐。
7、行政进托、小班进餐。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1
1、电教仪器和各类教具、挂图要及时建帐,做到帐物相符,贵重器材应有专柜保管,每件仪器要有标签和统编仪器号码。
2、电教仪器保管室、教玩具保管室严禁吸烟,亲朋好友、家属小孩不得进入本室玩耍,不允许幼儿进入,节假日要注意看管,严防被盗、火灾、水灾等事故发生。
3、幼儿园电教、教学仪器不外借,不准挪作他用,不得占为己有,报损、报废要办理审批手续。
4、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须借仪器,必须填写电教仪器用单,并按时归还。借出仪器若有损坏、丢失,按幼儿园有关规定办理。
5、电教指导教师要讲清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致使仪器造成损坏的',要追究责任,负责赔偿。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确保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门卫准入制度:
(一)幼儿及家长进入校门规定
1、行课期间,家长有事要提前接走幼儿的,必须凭当班老师批条,经保安确认后方可接走幼儿。
2、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幼儿园,征得园领导或有关值班老师同意的,应先核对身份,登记后可允其入校。
3、放学静校后或节假日,任何幼儿、家长和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外来人员来访准入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经相关人员许可方可进入。
2、经确认准入人员需严格核实身份,凭有效证件做好详实登记。
3、对于在幼儿园内的开放活动,活动参与人员应凭活动通知(加盖本单位公章)进入幼儿园。
4、幼儿园有施工项目时,相关施工单位均要在幼儿园安保负责人处办理门岗准入证件,施工期间,凭有效证件入校,如未及时办理准入证件的,凭相关部门确认后,登记方可入校。
5、对在校门外聚众的人员,保安人员要主动上前,问明原因,及时劝退,特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幼儿园安稳办,及时处理。
(三)物品出入规定
1、教职工携带幼儿园配备的教育教学设备,或清洁工具、厨房设备等校产物质出校,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批条。
2、幼儿园有施工项目时,所有施工人员携带物质离园,均要求出示部门负责人批条。
3、外单位物品以及网购、快递包裹物件及邮件入校,须放置门卫处的,门卫必须严格验看,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联系人到门卫处领取。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3
为保障幼儿的安全,维护幼儿园秩序,我园特制订幼儿接送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幼儿上午7:40——8:30在家长的陪送下持卡准时入园(9:00关锁园门)。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亲自把幼儿交到教师手中,不能只把幼儿送到大门口,防止幼儿走失。
2、教师接待幼儿入园时,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况,所带的物品、药品都必须记在交接本上,以防止遗忘。
3、家长每天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如果接送卡遗失的幼儿请家长到各班老师那里进行补办。
4、早晨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教师的晨检。
5、接送原则上由父母或指定的人员担任,家长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来园接幼儿。如有特殊情况需其他人员接送的,请将接送卡交给委托人。不能给卡时,家长须提前与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并将委托人的姓名、性别、体貌特征、衣着特征及与孩子关系等具体情况告知老师,以确保孩子的安全。
6、因离园期间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确保幼儿安全,建议接到幼儿后尽快离园,如果还在幼儿园继续逗留和玩耍,请家长严格做好幼儿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注意教育幼儿爱护公物,爱护绿化。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7、拒绝陌生人入园,必须入园时请填写入园登记表。
8、严格按幼儿园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行事,不到接送时间不准家长接孩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老师说明,经允许方可。
9、幼儿离园时,教师要帮助幼儿做好准备,开大门后,由配班老师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事情要如实向家长反馈。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4
(一)日常管理
1、幼儿园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幼儿园只保留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天上岗前,保安要互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带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园门的把守和对出入人员的巡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有:
①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②因公务确需进入幼儿园的,值班保安应进行详细询问:“你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情?”,并向园领导报告确认;
③对所有准备进入幼儿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幼儿等在内;检测时距离被检测者10-20厘米)检测合格予以详细登记,并进行必要消毒后,方可放行。
④幼儿园正常开学后,经由保健医生检测体温合格的幼儿,门卫室可不予登记。
4、入、离园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不少于4人在园门口值班值守护学,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按规定应戴口罩而未戴的师幼或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定期对门卫室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记录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对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6、所有快递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均由值班人员接收,包裹进入园内需进行84稀释液消毒。
7、开学前,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8、完善物资保障,园门口应按标准配合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合格、有效的体温检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检测异常师幼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②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幼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不戴口罩人员的处理
①恢复正常开学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幼儿园。
②恢复正常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佩戴口罩作为必要条件。如果必要,对不戴口罩的教师,由幼儿园提供口罩,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园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儿园依规处罚;对不戴口罩的幼儿,由幼儿园提供口罩,通知家长带回家中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处理。
3、发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师幼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幼儿园的处理
①师幼闯入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幼儿园的,由幼儿园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②幼儿园对擅自闯入园的师幼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园的外来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③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
④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5
一、参会人员
安全生产例会由幼儿园园长、主管安全副园长,校车司机、跟车老师、其他相关班级老师参加,安全副园长负责主持会议。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周五。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本园安全规范。
2.分析安全工作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工作。
3.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4、汇报本周安全工作情况;通报本周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周安全工作计划。
5、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施工。
6、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实际,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准备
校车安全小组将本周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园领导。
2.会议程序
(1)首先,负责安全的副园长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
(2)校车安全工作小组汇报本周安全工作情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周安全工作重点与安排;
(4)园长听取发言后,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每次会后,校车安全工作小组根据安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6
一、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疫情报告程序,保证疫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卫生保健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疫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疫情报告时限内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主管单位。
4、建立幼儿园疫情登记专册,做好疫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二、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疫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疫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展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保健医师对全校师生健康、疫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三、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疫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疫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疫情终末消毒工作。
四、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
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预防知识。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7
为确保幼儿营养计划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幼儿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必须建立园长、中层、教师、家长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幼儿园领导或教师、家长进行陪餐,陪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名,一名中层干部,一名班级教师、一名家长,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幼儿园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幼儿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食品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食品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④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⑤食品质量较差,幼儿反映突出的;
⑥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幼儿园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幼儿园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或每季度核算一次,交由幼儿园从个人经费中进行抵扣。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8
一、新生入园前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及个性特点。
二、利用家长接送幼儿的时间,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家、园的表现。
三、利用家长园地,公布每月教学活动计划、介绍家教方法和保健常识。
四、每学期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增进家园沟通。
五、每年对新生家长举办一届家长学校,介绍幼儿园一日活动及家教保健方法。
六、对因病缺席的幼儿,要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健康状况。
七、幼儿在园期间发生异常状况,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19
1、全园教职工应严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人生安全,严防幼儿走失。
2、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异,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物,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解决。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3、带幼儿外出活动,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要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幼儿不离队,不掉队。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要有责任心,工作时间不能脱岗,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5、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粥、菜汤、开水等要进行降温才能进入幼儿的活动区,要放在安全的地方。
6、药物必须妥善管理,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消毒药品,剧毒物品要专人管理,并放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有专人管理。
7、灭火器要放在显眼的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离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电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8、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电线线路、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9、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安全生活,园内出现各种事故,要进行分析,作好记录,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0
为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效能,促使幼儿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使家长工作做到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以下家长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1、在每学年开始时,要及时发动、组织家长成立新一届家长委员会。
2、幼儿园领导及各班老师要积极支持家委会、家长工作小组,经常交流情况,共商教育方法。
3、幼儿园领导及各班老师要通过家委会及家长小组及时、虚心听取家长对
幼儿园、班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1、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前后对每个幼儿进行家访,以后每学年普访一次。
2、建立家、园联系手册,每周公布教育教学内容,评定幼儿在园表现,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小结,并确定接待日,与每位家长面谈。
3、 开展家长咨询活动,为家长解答有关幼儿教育的问题,指导家长正确 进行家庭教育。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多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1、每学年开始召开新生家长会,介绍幼儿园情况及办园指导思想。
2、成立家长学校,健全组织机构,每学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期家长学校教育活动。
3、 期初或期末召开一次家长会。
4、 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参与的半日活动(或开放周活动)。
5、 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园同乐活动,如节日活动、春、秋游等。
6、 每学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幼儿园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幼儿园幼儿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用电子体温枪检查幼儿体温,如高烧则需隔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及时送医就诊。班主任对发热幼儿进行详细体温检测,并填写记录。
二、晨午检登记。常规晨午检,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幼儿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幼儿,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以利统计和上报)。
三、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相关人员。
2、常规晨午检“安阳市安林幼儿园幼儿晨午检记录表”由班主任每天上午和下午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及时汇报校领导,并按照“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处理,作统计直报。
3、教师发现幼儿身体不适,有发烧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幼儿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情康复证明方可回班复学。
5、幼儿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行病在发病时期,以幼儿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幼儿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幼儿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幼儿园校医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幼儿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幼儿园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幼儿、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幼儿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烧,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幼儿(由医院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幼儿园复学上课,并及时上报;四联系:对没有到校的幼儿,班主任要及时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烧发热幼儿要及时上报幼儿园情况。
7、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幼儿晨午检,检查幼儿人数,特别对异常情况要做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幼儿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幼儿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好“二不”,即不复学、不外出。
9、督促各班级的常规晨午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幼儿统计报表”工作。
10、相关负责老师每天统计幼儿园患病幼儿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幼儿园做好幼儿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12、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2
1、较主动接受保健医生晨检,主动向老师、阿姨同伴问好,向父母道别。
2、不在室内走廊奔跑、爬高。有秩序地上下楼,靠右边走,不前拥后挤。
3、主动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对体育活动有兴趣,能随音乐节拍或口令认真做简单的轻器械操。
4、正确使用体育运动器械,注意安全。玩后要收拾好并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5、在指定范围内活动,不做危险的事,不在危险的地方玩,在老师的提醒下控制运动量。
6、正确擦汗,擤鼻涕,锻炼前后及时增减衣服。口喝时随时饮水,用正确方法喝水。有秩序地到水桶前接适量水,不乱洒水。
7、要用正确方法搬桌椅(用双手拿椅子,两人抬桌子)。
8、不经允许不得乱动别人或老师的东西及操作材料。
9、要听信号迅速做出反应。
10、进盥洗室洗手时不拥挤,较迅速用正确的方法洗手,并随手关紧水龙头。
11、愉快进餐,专心吃完自已的午餐,不挑食,不剩饭菜,养成不乱扔残渣习惯,保持自身、桌面地板、碗的干净。
12、餐后用正确的方法漱口,擦嘴,不做剧烈运动。
13、有序地排队参加散步活动,紧跟队伍慢行,不掉队。
14、安静入寝室,睡姿正确,起床后整理好仪表、床上用品。
15、独立有序地穿脱衣服,鞋袜,叠好并放在指定地点。
16、值日生协助保育员认真分发餐具。
17、按规则有始有终参加地区角活动,不影响他人。
18、积极参加各种游戏,遵守游戏规则,游戏中与同伴友好相处。
19、关心、帮助同伴,在成人的引导下,解决同伴间的小纠纷。
20、在规定的地方等待家长来园,不得私自离园。
21、整理好自己仪表,带好衣物,主动向老师、阿姨、同伴道别。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3
一、认真招待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思想。
二、严格招待岗位责任制,不在班上干私事。
三、为人师表,言谈有度,为孩子作表率,老师之间互相尊敬。以老师相称,以礼相待,态度和蔼,不打闹,不议论别人等。
四、全园职工衣着整洁,发型大方,不配带发饰物,不化艳状。
五、不吃不拿不私分园内一切财物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不借用园内幼儿物品,不用幼儿用具,不躺不坐幼儿床。
六、不准接受家长礼物及馈赠,不利用幼儿及家长拉关系办私事。
七、工作人员衣物及杂物一律不准进幼儿活动室,睡觉室,工作人员不在岗位时间吃食物,吃饭,上班时间不准吃早点。
八、全园教职工都需要说普通话,教养员无论课上课下都必须说普通话,并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拿放东西轻)。
九、职工家属和孩子一律不准进入幼儿园活动室、睡觉等。
十、幼儿教学活动时,工作人员一律不准随意进出活动室,以免分散幼儿注意力,不得在幼儿活动室喧哗。
十一、不得骑车出入园所,自行车需放在指定地方,保持园貌整洁。
十二、幼儿内不乱堆、乱放,做到五化(美化、净化、安全化、儿童化、绿化)。
十三、园内各班发现传染病及其它事故需及时报领导和家长,不准隐瞒弄虚作假。
十四、园所工作人员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统一安排,服从调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树立全局观念,共同做好工作。
十五、在一切为了孩子的共同目标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搞好园内、班内团结。求大同存小异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4
一、各班教师与配班保育员必须按时照顾本班幼儿休下及起床。休觉时间:12:00,起床时间:13:40。
二、幼儿午休必须排队进出,不准互相推搡、
三、值班教师应及时进入午休室,维护好幼儿纪律,不能做与午休管理无关事情。
四、午休时要注意打开窗户,班级老师要保持午休室的干净、通风、无臭气、霉味。
五、午休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午休室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休室喧哗,更不能凑堆闲聊。
六、值班老师要根据季节特点照顾好幼儿午休,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休眠习惯,教会幼儿正确的'穿脱衣物的方法及顺序。脱衣服应先脱鞋子,上床后再脱外套;穿衣服应坐在被子里先穿衣服,穿好了再下床穿鞋。有效防止幼儿感冒。及时纠正幼儿休姿,切记让幼儿蒙头休觉,以免发生危险。
七、午休室要勤于打扫,幼儿被褥勤换洗并定期晾晒消毒,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午休值班人员定期检查。
八、值班老师要对本班幼儿午休情况做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午休室的安全隐患。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5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请假当天不支付工资,病假按正常工资的80%支付,请半天假的以三小时计算。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x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x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只在孩子身上,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五、班级的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x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6
一、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人行通道闸,校内通勤车和校领导及教职工自驾车全部由国际交流中心大门进入,并一律停放在国际交流中心停车场(开门时间为早7:40具体根据通勤车到校时间,晚16:20离校),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校门口设置检测点。
每日配置保安对出入人员进行逐一核查、体温检测、登记。
三、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
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登记,且体温不超过37.3℃,方可进入校园。
四、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
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
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
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七、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八、校园封闭管理期间。
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校内所有自动贩卖机、公用吹风机、公用洗衣机等停止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九、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十、学生进校报到后。
原则上禁止离开校园。如需离开校园应向本学院负责人报备,并凭有效证件出入,测试体温。
十一、师生在校园内需随身携带纸巾。
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外出途中须佩戴口罩,进校时要接受检测人员测温,检查有无发烧等症状,必要时进一步确诊(体温检测超过37℃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同时进行二次检测,超过37.3℃的人员采取校内隔离观察措施)。
十二、学校服务单位将服务人员名单报备。
由保卫处负责按人员信息每日放行入校,并进行晨检,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十三、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提高校内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7
1、教师根据各班生活馆活动室的时间安排,定时带幼儿进入生活馆活动,做好活动记录与活动。
2、每次活动后要检查生活馆基本设施以及活动材料的情况,发现自然磨损或损坏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和增添更换活动材料。
3、由教师带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做到:队伍安静、整齐。
4、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活动要求安静有序、爱惜游戏材料、完好后会整理活动材料,物归原处。
5、做好活动结束后的清洁整理工作,及时管好门窗。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8
1、在园长或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期卫生工作保健计划和检查卫生保健、安全制度,季节性防病计划,并按时进行预防接种工作。
2、严格执行婴幼儿入园及定期检查,每日晨、午、晚间检查,定期做身高体重测量和分析工作,掌握各班幼儿的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采取,及时解决。特别对体弱儿及营养不良幼儿要加强护理,给予必要的照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使其逐步增强体质。
3、做好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做到早隔离、早、早治疗、做好消毒及检疫工作。
4、负责小伤小病的诊断治疗工作,争取做到一般疾病园内治疗。
5、管理好婴幼儿的膳食,检查每周食谱质量,指导并监督炊事员做好饮食卫生与食具消毒卫生工作。
6、研究调配和改善幼儿膳食,开展膳食调查和营养计算,检查饮食、环境卫生和抓好厨房的营养卫生监督,做好食物的检验,制定每周食谱,办好伙食,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7、负责督促各班搞好卫生保健、消毒隔离及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四定”制度,定期进行全园的卫生保健、消毒、环境卫生的检查,做好分析评比工作。
8、制定并填写日常保健工作的各项记录表格,积累资料做好各种统计分析,不断改进幼儿保健工作质量。
9、注意园内环境卫生安全及清洁卫生,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10、负责药物的保管、登记、使用、帐目管理。并管理隔离室幼儿的'护理工作,做好病儿的观察记录及消毒隔离工作。
11、组织保教人员、炊事人员保教业务学习,定期按季节向家长及工作人员宣传保健和防病知识,并指导保教人员做好小儿体格锻炼。认真做好医务监督工作。
12、组织新参加工作的教职人员,进行就职前的全面体格检查。
13、完成园长(主任)交办的工作。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29
一、管理费缴费制度:
管理费每个月1280元(按月收取,),伙食费每天15元(按天计算)。每个月的收费时间为8——10号,时间是7:30——15:00,周六不收费,家长直接交到财会室,坐班车的宝宝,可以把班车费交给班车老师(用纸包好,写好名字,班级)代为转交。收取的费用是当月的(1——30号)的费用,(希望家长能够准时完成此项工作,因为提醒家长缴费也是我的工作职责,我更希望家长能配合我的工作,让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照顾孩子身上)。
二、出勤制度:
1.为培养幼儿诚信,如果幼儿因事假或病假不能正常来幼儿园,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如实告知班级老师请假原因,周六不做要求。
2.因幼儿因病/因事一整月不出勤(月初1号——31号),需缴费300元管理费。若宝宝第一个月不出勤,第二个月在缴纳托儿费之前仍不出勤,视为幼儿放弃在园学位幼儿园为幼儿办理退园手续,如果家长在退园后再送宝宝入园,不能直接进班级,需到财务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园。
3.管理费整月收取,幼儿当月只要出勤。
解释说明:需要家长理解的是,您的孩子不出勤,但是幼儿园仍要接待其他孩子来园,老师正常工作,所有开销都在正常支出,我们鼓励孩子出勤,鼓励孩子出满勤,只有保证孩子出勤,才能得到连续的教育,对幼儿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三、晨检制度(幼儿园不是治疗机构,所以,我们只能对疑似的病例进行排查,努力减少幼儿园内流行病的传染机率)
1.坚持每天对幼儿晨检,如晨检发现幼儿身体异常(如:咽部红肿,嗓子,手,有红点,发热,腹泻等症状)请家长带幼儿回家休息观察,待症状消失后再来园。
2.老师每天为宝宝进行体温测量,检查口腔,嗓子,手脚,肛门,如果宝宝在园内体温超过37.2℃,请家长接宝宝回家休息,在退烧后24小时无任何症状方可来园。
四、接送幼儿制度:
1.7:30——8:00家长送宝宝来园,待宝宝晨检合格后家长再离开。
2.家长送宝宝来园后,如果想了解孩子的情况可在一楼监控下看,请不要上楼在班级门口观察。您的出现如果被宝宝发现,会影响到宝宝的情绪。一楼监控开放时间是:7:30——3:30,因为3:30后各班老师要给宝宝们整理衣服,为了避免安全隐患发生,所以请家长自行离开,谢谢配合。
3.家长接宝宝的时间是4:15在一楼正厅,如有特殊事情的家长或新入园的宝宝考虑早接可和老师打电话联系3:50可接走宝宝。接宝宝的家长请按先后顺序站在班级指定位置排队,由老师按家长先后顺序送宝宝。如有事情和老师沟通的家长在所有宝宝送完后留下来和老师交流。
4.因幼儿园是弱势群体,离园期间大门时开放的,为了宝宝的安全,家长接宝宝后请直接离园,不要在幼儿园内玩耍。
5.如有家长开车接宝宝,请家长避免把车停在幼儿园大门、交叉路口附近,以免影响其它车辆通过。
五、带药制度:如果因为宝宝身体需要带药,请家长一定要把所带来的药品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时间,及注意事项,如不完全满足以上条件,老师以保护幼儿身体健康为主,有权拒绝给幼儿服药。带药剂量为一次用量,不要带多,最后要签上家长的姓名(班车也一样)。按上级规定,园里仅可中午为宝宝服一次药,请家长合理安排服药时间。
解释说明:1.幼儿在园期间不能给服用三类消炎类药品,如:青霉素、头孢、阿奇霉素等。
2.幼儿在园期间不能服用退烧药,宝宝发烧37.2度老师给家长打电话来园接宝宝。
3.幼儿在园期间不能服用抗病毒类药品,如:利巴韦林、板蓝根、病毒灵等。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30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室,保健用品专用。
2、幼儿园内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空气等必须按“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幼儿园内的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
4、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
5、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大便便盆亦一用一消毒。
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
幼儿园疾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31
xx幼儿园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幼儿园汽车的管理,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本园小汽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各部门需要用车必须提前一天申请,说明用车时间、地点,并填写派车单,办理。
2.所有人员因工作用车必须由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不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准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事故损失由用车人和驾驶员共同承担。首次私自出车罚款100元,发现第二次停止其工作。
3.正常工作期间杜绝个人私事用车,在节假日和特殊情况下,经园长批准,由办公室合理安排车辆,否则出现事故由用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承担。
4.车辆燃油及维修由办公室请示园领导后按财政规定统一购置或定点维修,否则费用不予核销。
5.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转借或私自存放车辆,否则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6.幼儿园按有关规定报销驾驶员的`差旅费,里程补助参照同类学校的标准发放。
7.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车辆需中修、大修,司机要征得领导同意,合理安排,节约资金,保证修理质量。
8.驾驶员按照财政规定办理车辆的年检、保险、养路费交纳等必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