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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就餐管理制度(实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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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就餐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1

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二次污染。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对各公司司机及押运员的就餐管理,同时为更好地服务于司机及押运员,及时准确地掌握司机及押运员的就餐人数,避免食堂饭菜的过剩和不足现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报餐相关事宜:

1、 自本制度下发执行之日起,凡要在我母站食堂就餐的司机及押运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提前将就餐信息报至母站调度处;

2、 报餐时间:每日上午10:30前报午餐;每日下午16:30前报晚餐;

3、 就餐信息包括:牵引车牌照号码及就餐人员的姓名;

4、 母站调度电话:;

5、 母站调度每日上午11:00及下午17:00将司机及押运员的报餐信息统计填表后送至食堂厨师处;

二、 关于就餐费用的收取

若司机或押运员报餐后未就餐而给母站造成浪费的,我母站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 报餐即收取费用,无论是否就餐;若报餐后未就餐并拒绝支付费用的,我母站将通过与司机或押运员所在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② 若上述措施无法解决的,我母站将拒绝为该司机或押运员提供就餐并同时拒绝为该车辆的司机及押运员提供就餐。

三、 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5月1日生效执行,若有未完善处另行修改。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就餐管理,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就餐时间

1、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

2、就餐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食堂就餐,超过时间自行负责解决。

3、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办公室,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伙食费用

1、伙食费统一标准,暂定为公司员工每人4元/餐(员工承担2元/餐,公司补贴2元/餐),开壹餐,每人扣生活费50元/月,开全两餐,每人扣生活费100元/月。开壹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费50元,开全两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费100元开壹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费50元,开全两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费100元

2、各部门因业务需要临时有客户在公司食堂就餐的,由部门负责人到办公室登记。

三、用餐管理

1、在食堂就餐人员一律服务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讲究道德。

2、就餐餐具公司统一发放,就餐员工每人一套(钢盘2个,钢饭叉1个),自行保管,餐具如有遗失需交10元/个餐具费。

3、就餐人员要做到文明就餐,自觉排队打饭菜,不准帮忙代打、拥挤、插队,如发现有违者给予处罚10元/次。

4、饭堂就餐不准赤臂,必须穿着整齐,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罚款10元/次。

5、剩余饭菜不得随意倒在桌上、地上或水沟里,必须倒入指定地点, 违者罚款10元/次。

6、用餐后要清理桌面上的饭菜,请自觉倒入指定的桶内。如有违者罚款10元/次。

7、所有就餐人员一律不准在食堂以外的地方就餐,如有违反罚款10元/次。

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否则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和开除处理。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4

一、 员工在食堂就餐以餐票结算,就餐人员应提前购换餐票,食堂拒收现金,不赊不欠。

二、 晚餐就餐人员应提前登记预约,一旦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餐,以杜绝浪费。

三、 员工就餐需自备餐具,或自费购置公司餐盘,所有餐具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四、 外来人员就餐,需由关系人提前到企管部办理客饭手续并通知食堂,凭客饭条就餐。由食堂配备餐具,餐后进行消毒、清洗并保存。

五、 食堂设有通知板,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公布当天菜谱,就餐人员进行晚餐登记,公司发布有关通知,全体员工应予以关注和爱护。

六、 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的时间顺序排队就餐,提倡文明礼让,对不遵守公司就餐规定扰乱秩序者,食堂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不听劝阻性质恶劣的交由公司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七、 就餐员工对食堂膳食的意见建议可向食堂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纠缠,以免影响其他员工正常就餐。

八、 就餐人员应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禁乱倒剩饭和洗餐具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食堂环境卫生。

九、 爱护食堂一切设施,个人原因造成损坏需视情况赔偿。

20xx年10月25日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5

根据校领导指示,为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教职工,规范教职工工作餐管理,保证教工餐厅稳定运行,结合实际,特拟定如下细则

一、工作餐管理

教职工工作餐的用餐人员与标准核定由人事处负责,财务处负责工作餐经费拨付与结算,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具体负责工作餐供应、餐卡结算与管理。

二、享受人员及标准

1、教工餐厅就餐对象为每个工作日正常出勤或加班的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本人。未经允许,其他人员到教工餐厅用餐,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2、教职员工就餐实行自助形式,凭卡结算,一律不收取现金。餐卡实行实名制,不得外借,未经批准不得打包外带。未携带饭卡的教职员需经签字确认后方可在教工餐厅就餐,请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节假日不供应餐。

3、就餐时间:工作日11:00—13:00点。

4、凭教职工餐卡刷卡就餐(仅限教职员工本人使用),每人每天只能刷卡消费1次。

5、教职工家属来校就餐需全额缴纳就餐成本费10元。

6、涉及公务接待工作餐的由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刷卡就餐,并填写《因(公务接待)就餐登记表》,于每月1日上交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7、各处室(系部)工作日因公需加班的,需部门负责人(系部为系主任)许可,并填写《部门加班就餐登记表》,于每月1日上交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就餐时间为:16:40—18:00点,因公加班教职工请到学生餐厅签字确认后就餐。

三、餐卡结算与管理

1、餐卡制作。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依据人事处核定后的名单制卡,一人一卡。用餐人员持卡到教工餐厅消费。第一次办卡费用由学校承担。新增人员的`办理,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制卡与发放。退休和离职人员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就餐卡上交给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餐卡遗失。本人应尽快到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补卡的成本费由本人承担,补卡工本费10元/张。

3、每月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汇总当月用餐数据,就餐补贴由教职工签字确认,财务处进行审核、无误后由财务处协同后勤保障处负责对教职工餐费补助结算。

四、工作餐服务与管理

1、教工餐厅主要为教职员工服务,每个工作日不能接待学生。每个工作餐日供应不能少于6个菜品,荦素搭配,主料要足,素菜、主食不限量,并配有免费汤,教职员工可依据需求消费。

2、教工餐厅应根据学校工作性质、人群结构、民族习惯和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菜谱,积极丰富工作餐品种,尽力满足不同口味和需求。

3、餐厅服务员要热情、礼貌地接待教职工就餐,在教职工供餐期间,禁止学生及其他人员在教工餐厅用餐。

4、餐厅负责为每位教职工提供餐具,用餐完毕由教职工本人送到指定地点,由餐厅人员进行刷洗、消毒。

5、严格各项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及原材料安全。

五、教职工就餐要求

1、教职工在餐厅排队按顺序取餐,禁止徒手或自行翻选食品,不得边取食物边说笑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2、严禁浪费行为,做到吃多少打多少,践行“光盘行动”。

3、教职工用餐时不得将残渣、纸巾、果皮扔在桌面或地上,保持桌面、座椅和地面的整洁卫生。

4、用餐完毕后,自行将餐盘的剩余残渣等废弃物倒进指定的盛桶,各类餐具按指定要求放置,按次序离开餐厅。

5、就餐时必须在餐厅就餐,不经批准不得将食物带到餐厅之外,违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6、每餐必须有餐厅管理人员在餐厅现场值班,负责本规定的落实。

7、教职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时,严禁在餐厅用餐,应自觉遵守。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6

一、食堂工作常规要求

一、规范严格考勤

1、没有特殊情况,每天必须按时开饭,上下班时间由厨房负责人决定,其他人员必须服从,同时,厨房员工必须服从厨师长的安排。

2、有事必须先请假,全期事假只限于3天,超过3天作旷工处理或下岗处理,有事必须向厨师长书面请假,厨师长向管理员请假。

二、杜绝不良行为

1、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2、工作论彼此,拈轻怕重,怕脏怕累,出工不出力

3、不求进步,不按工作程序操作、自作主张

4、思想素质差,没有职业道德,拿取食堂生、熟食品,贪小便宜。

三、食堂财产管理

食堂内所有财产要认真爱护,损坏财物照价赔偿,多次损坏,作下岗处理。

四、安全卫生要求

1、食堂内外卫生天天打扫,餐具及锅、灶台、红(白)案板、蒸笼、菜盆(桶)、蒸饭箱、盐水缸、海椒缸、冰柜、地板等,每天每餐保持整洁有序。

2、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整理好个人卫生,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标准和规定。

3、按规程和要求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随时排查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报告制度,24小时监控制度。

五、团结协调工作

1、食堂工作辛苦,必须讲求整体性,它需要分工,更需要合作,每个员工要自觉主动,服从分配,不要偷懒偷闲。

2、不准说闲话、空话,不准拉帮结派,不准骂架打架。

六、礼仪常规工作

对待学生、家长及校外来人要热情大方,举止有度,态度和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力求说普通话,不准脏言污语,有集体荣誉感,作到服务育人。

七、管理职责要求

1、加强学习,熟悉管理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2、具备一定的指挥、协调和吃苦的能力,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坚守岗位。

4、管理资料齐备、规范。

5、有实干精神,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考核合理、公正、公开。

6、有主人翁意识,要有责任感,要爱校如家,思想素质要高。

二、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健康证合格证上岗,上班时要佩戴健康证,每天坚持晨检。

二、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及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等皮肤病以及传染疾病的,不能上班。工作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上班期间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戴上口罩。工作人员不能戴戒指、项链、手链等饰物,不能涂指甲油以及化妆。

五、上班前和上卫生间后,应洗手消毒,不能穿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六、上班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不随地吐啖,不乱丢废弃物。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七、工作人员不能将个人生活用品及宠物等带入工作场所,拿取食品用专用工具,厨师试偿不能直接用汤勺。

八、按照要求合理分饭分菜,把握好数量,杜绝浪费现象。

九、服从管理,按时作息,遵守纪律,爱护财产。不迟到早退、不打架骂架、不与学生和教师发生争执,不公物私占。

十、工作人员生活作风要正派、生活习惯要良好,按时参加工作例会。

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与垃圾存放点和厕所保持一定距离。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和厨房各项规章制度

三、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每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四、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防蝇、防尘、防鼠措施,每天有灭鼠、灭蚊蝇、灭蟑螂的记录。

五、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保持清洁,每天检查,随时清洗。

六、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油腻、无异味,保持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污水排放通畅。

七、垃圾和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并加盖密闭。垃圾袋装化,每天清除。

八、食堂卫生做到每天“一清、二洗、三消毒”。学校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卫生评比。

九、学校食堂和餐具不得外借。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和药品定位存放,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消毒保洁,立式存放。各种防尘布(罩)要洁净,正反面有标记。

十、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

四、物品采购、验收、储存制度

一、食堂物品采购、验收和储存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人员大公无私,思想素质好,不得假公济私,在物品质量好、数量足、价格合理的情况下,验收签字。

二、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无毒、无害、时鲜,符合营养要求。不采购腐败变质、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等食品。杜绝一切来路不明的任何物品进食堂。

三、大宗物品采购要签订有效合同,定点、定期采购,并向经营者索取检验合格证和正式票据存档备查。供货方向学校提供营业各种资质,合法供货。

四、严禁莲花白、发芽土豆、豆浆、四季豆等高危和“三无”物品进入食堂。

五、建立大宗物品进出台帐,记录详细、清楚,专人负责。

六、设置物品储存专室,室内通风透气、干燥洁净,物品分类、分架或分柜、离地、隔墙、贴签存放。储存粮食的容器要加盖,防止老鼠、蟑螂等进入,室内保持干净整洁。

七、根据需要进行物品冷冻或冷藏,经常检查冰柜、冰箱的制冷性能,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无异味、臭味。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放,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五、食堂安全及规范操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工作,不得违规违纪,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不出售腐烂变质、过期过时、高危、不合格的蔬菜、肉类和豆制品。不出售凉拌菜,不允许学生带自制食品和零食进入学校和食堂。

三、蔬菜要洗净,防止带泥、昆虫等夹杂物,新炊具使用要反复清洗、消毒和查验,防止带有不卫生、不安全的异物。砧板、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按规定存放。

四、严格按照各室功能和食品加工流程工作。生进熟出,烧煮好的食品从传递窗口进入备餐间。

五、每天做好灭害和消毒工作,随手关门、关窗,严防外来抛撒物进入室内或饭菜中。

六、专人负责关灯、锁门、天然气总阀的关闭等任务,掌握一定的技能,每天工作完毕前负责人要进行认真的巡视和查验。

七、从事锅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细心规范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

八、饭菜的品尝和留样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分类留样,各种饭菜留样48小时,数量为100克,存放温度为0℃—8℃。并每天每顿做好详细记录,包括留样的菜名、时间和留样人。对留样盒要及时彻底地进行清洗、消毒。

九、按规定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种调料数量适中,饭菜要香熟可口,冷季要做好饭菜保温工作。

十、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和操作间。

六、食堂巡查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每周督查食堂一次,分管负责人每天进行晨检,全面督查卫生、安全、纪律等,并做好详细记载。

二、工作人员按照分工上班时先进行巡查,对异常情况和问题要实行报告制,禁止非正常情况下开展工作。

三、食堂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上级检查或外来考察的人员,必须有校长或食堂分管负责人陪同,进入食堂人员必须换上卫生服装。

四、长假、寒暑假后,食堂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并进行全面卫生清理和消毒,获得许可后,方能开展工作。

五、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合格后正常工作。

七、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一、学校由食堂向学生每天三餐饭后免费供应鲜开水,早饭后1小时内、午饭和晚饭后30分钟内供应。小学一至四年级教室和公寓里的开水分别由班主任、生活教师负责,其余年级教室和公寓里的开水由学生在班主任、生活教师指导下打开水。要确保打开水和饮用开水的安全,禁止学生喝生水。

二、公寓和教室的开水壶由专人管理,指定地点存放,并每天清洗。学生个人的饮水用具由学生个人清洗,由班主任和生活管理员督查。防止水壶、水杯发生有异物和不卫生的现象。

三、重大节庆和活动由学校统一用保温桶供开水,设置安全、卫生的供应点。

四、学校如有自备饮用水,必须每年由卫生部门化验一次,取得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五、蓄水池每期清洗一次,蓄水缸每周清洗一次,并随时检查有无异物等,储备水消毒按每批次一次进行。

八、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一、食堂专职管理员

1、负责食堂的工作安排,处理食堂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堂人员的分工和工作调整,保证正常开饭。。

2、每天巡查食堂安全、人员、设备等,做好记录。监控食堂整个工作过程,包括采买、验收、货物进出、操作加工、供应等每个管理细节。

3、临时安排和调整人员,确保工作及时到位、无疏漏。

4、配合学校对食堂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思想质素,强化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5、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对存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职工严格考勤,逗硬管理,落实考核。

6、每周召开食堂工作例会,主要进行工作安排、总结。

7、食堂工作人员实行试用制和工资考核制。新调入的工作人员必须由厨师长、管理员进行试用、考核,试用工资由校董事会定,试用期限为一个月,试用期满,按正常职工工资发放。试用不合格,不得录用。

8、了解市场货源价格,把好进货关。

9、抓好伙食质量、卫生、服务态度和安全,减少浪费。

二、厨师长的职责

1、配合食堂管理员搞好管理。

2、对食堂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确保正常开饭。

3、制定食谱,调剂花样品种,做好一周内的进货计划,为采购或货主提供当日所需的进货情况及要求。

4、负责食堂财产管理,负责厨房、餐厅的卫生用具添置更新。

5、及时解决食堂出现的问题,听取各方面正确的意见,改进食堂工作。

6、检查货源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和票据并签字。

三、红案厨师要求

1、红案厨师在厨师长的指挥下进行工作,红案厨师必须掌握白案技术,有计划安排、核算成本的能力,有做的饭菜色、香、味俱全的烹调能力,有切、搭、配的合理操作技巧。

2、协助厨师长和白案厨师开展工作,作好后勤杂工的技术指导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

四、白案厨师要求

1、在管理员、厨师长的指导下工作。白案厨师必须具备有红案厨师的基本技术,有不怕脏累苦的精神,有团结协作作风,有指导勤杂人员工作的能力。

2、白案厨师必须具备熟练过硬的白案技术,要做到面粉蒸发好,碱用量得当,口感好,能细心、起早。不合格的生食面品不准上笼。

3、协助厨师长、红案厨师开展工作,指导勤杂工食堂内外工作(如:蒸笼、白案板、发面缸的清洁,参与餐厅分饭工作)。

五、杂工工作要求

1、服从安排,不能讨价还价。

2、食堂、储存间内外清洁卫生,学生餐具、食堂炊具的消毒工作,理菜、切菜、淘菜、捡馒头、洗碗、放碗等,协助红、白案厨师的所有杂务工作。

3、配合生活管理员参与学生餐厅分饭、卖饭,对待学生态度和蔼、一视同仁,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反映。

六、所有工作人员严禁带宠物进校、进食堂,严禁在食堂内吃烟饮酒。

九、食堂操作间卫生制度

一、操作间有明显标记,定员定时消毒和保洁,室内干净、干燥,通风透气。

二、工作人员不得在操作间互窜,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进分饭间前要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手洗净消毒。

四、熟食间和生食间要严格分开,熟食必须从传递窗口进入备餐间。

五、加强对熟食的管理,销售熟食用工具取货,不能生熟混杂。

六、生食品、不洁食品、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带入熟食专间。

七、工作结束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及专间的清洁卫生工作。

八、回锅的熟食品要有记录,包括姓名、菜名、加热温度和时间。

十、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一、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二、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三、肉类、水产品、蔬菜分池清洗,蔬菜要浸泡半小时以上,洗净后放在离地的货架上。

四、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五、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无残留污物、杂草。

六、盛放荤食品与盛放蔬菜的容器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七、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八、食堂有带盖的专用垃圾箱(桶),实行垃圾袋装化,及时清运。

十一、食堂烧煮和烹调卫生制度

一、变质食品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烹调,不烧煮。

二、食品烧熟煮透、烤熟煎透,防止里生外熟或皮焦里生。熟食品放在经过消毒的清洁容器、餐具中。

三、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并烧透,炒锅、炊具用后勤洗刷,保持清洁。

四、抹布专用并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擦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五、根据用膳人数计划烧饭,剩饭防止变质,并注意防蝇防尘。

六、工作结束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等和灶面上工作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地面清扫后拖净。

十二、关于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预案

一、建立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由食堂分管中层领导和食堂负责人任副组长,由其余中层领导、校医、后勤主任、厨师长任成员

二、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防治工作工作小组成员职责

1、现场保护小组:校长任组长,食堂管理员任副组长,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和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病例”所在区域及直接接触者进行隔离封闭和现场保护。

2、摸底调查小组:食堂分管领导任组长,厨师长任副组长,组员由班主任和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第一时间调查“病例”所接触的有关人员,以便及时隔离,严密监控其他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

3、消毒小组:安全分管领导任组长,校医任副组长,组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和部分后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病例所活动的区域进行消毒,加强重点场所如厕所、食堂的消毒,并对封闭区域随时进行消毒。

4、后勤保障小组:后勤主任任组长,组员由后勤人员和部分教师组成。主要负责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各种物质供应和对隔离人员吃住及生活必需品的保障。

5、思想工作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团队辅导员任副组长,组员由班主任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主要负责被隔离人员的思想稳定和疏通工作,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并做好外围家长及有关人员的劝解工作。

6、接待工作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组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家长及社会有关人员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7、联络汇报小组:语文教研组长牵头,其余教研组长任组员,主要负责报送工作,向上级和部门汇报工作,疫情通报,向社会及有关部门发布信息。

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立即停止供餐。

四、实行报告制度

1、及时报告:有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症状和第一例发生的时间;学校全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五、抢救病人:及时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病人,并通知有关学生家长。

六、保护现场:保留可能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七、配合调查

1、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现有全部食品(原料或半成品或成品)

2、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病例调查,了解病史、进食史等情况;会同有关医疗机构采集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血液等样品;为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线索,综合分析情况,作出初步诊断。

八、控制事态: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九、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十、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十三、师生食堂就餐常规

一、小学一至五年级实行配餐制,班主任原则要求在餐厅就餐,每月交生活费15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在教师工资外补贴,个别班主任不在餐厅就餐,每月在工资外补贴50元。其余师生员工凭卡就餐。

二、在规定时间内就餐。值周组教师、生活教师、门勤人员、没有课的班主任中午11:30就餐。学生加餐时间在晚上统一进行,小学在第一节自习后30分钟内,初中在第二节自习后30分钟内。加餐时要自觉遵守餐厅纪律,按照就餐常规就餐。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因加餐迟到。

三、就餐要排队,不帮他人带买饭菜,在规定的窗口买饭买菜,讲纪律、讲秩序,遵守公共道德。

四、谦逊礼让,文明就餐,做到几不准:一不准喧哗起哄,二不准破坏卫生,三不准打架骂架,四不准追逐嬉戏,五不准损坏公物,六不准刁难工作人员,七不准乱窜座位,八不准铺张浪费,九不准我行我素,十不准挑食偏食,十一不准向外抛撒杂物,十二不准无卡就餐。

五、配餐学生和打卡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不得将饭菜打回教室、寝室或其他地点就餐,通食学生就餐在本班位置就坐。全体学生必须服从教师管理员和学生干部的指挥和安排。

六、三餐就餐必须由值周组整队集合,单列进入餐厅,顺次就餐,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进入餐厅。

七、就餐完毕,学生将餐具有序放到指定位置,把桌面清理干净,不得将杂物抛撒在地和凳子上。

八、学生必须在食堂就餐,严禁学生在校外摊点用餐。

九、严禁学校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

十、卫生习惯良好,饭前洗手,不吃生、冷和不洁食品,不吃零食。不与他人混用餐具,严防病菌交替传染,确保身体健康。

十四、师生食堂就餐用卡常规

一、行政值周、班主任、生活教师、门卫何九林和小学一至五年级实行配餐制,其余师生凭卡就餐。配餐学生和通食学生加餐由学生自行买卡、凭卡加餐,任何学生不能支付现金加餐。违者一经发现十倍处罚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妥善保管好就餐卡,严防遗失或损坏。若遗失或损坏及时报班主任处,经班主任核实,到后勤办理补卡手续。

三、每月收月假的当晚和第二天为补卡或充值时间,过期一般不再办理,班主任要及时督查学生缴费充值。充值由班主任代办,学生签字。各年级各班充值时间另行安排。

四、卡内余额不得退还为现金,学生因毕业离校可以退还卡内余额,就餐卡成本费不退还,就餐卡由学校收回作废。

五、就餐卡使用实名制,每人一卡,不能窜用。办卡时学生交一寸彩照,就餐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转卖,转借,否则,一切损失由持卡人自己负责。

六、严禁学生超额、超标准使用,学生每天的消费标准不得超过30元。如果学生就餐卡余额不足,将无法消费,学生报班主任后,班主任核实可以在后勤临时充值。

七、就餐卡成本费20元,出售后不得退还,如出现卡质量问题,经制卡公司确认后更换。持卡人领到卡后,填写好姓名、班级等信息,以便遗失后查寻。

十五、值周教师、班主任和生活教师食堂管理职责

一、行政值周免费就餐,班主任管理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贴。

二、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职责:

1、行政值周:

(1)考核生活教师和班主任

(2)处理突发事件

(3)督查厨房供应的饭菜数量、质量和价格,有暴利行为立即报告董事会进行处理。

(4)督查厨房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做好登记,并报告校长。

(5)管理学生集中餐具,严禁学生浪费和乱到过多剩菜、剩饭。

2、值周教师甲负责集合学生,值周教师乙在餐厅入口处执勤,学生单列进餐厅、有序出餐厅。

三、班主任教师职责

1、分班管理好该班学生,指导学生就好餐,科学营养用餐。对偏食、挑食、的学生进行教育。

2、维持好本班就餐秩序。

3、清理不吃饭或违纪的学生。

4、指导学生就餐完毕后将餐具放到规定位置,将桌面打扫干净,将擦桌帕洗干净,整齐叠放在餐桌的右上角。

5、该班学生全部离开食堂,班主任才能离开食堂。

四、生活教师职责

1、专人给配餐学生分饭,回收餐具,禁止乱到剩余饭菜。其余生活教师参与窗口分饭。

2、协助班主任维护就餐秩序,对学生进行科学用餐的指导和教育。

3、到餐厅工作时,必须锁好公寓的大门,严防公寓财物的毁损、丢失。

五、团队管理员职责

1、在主要地段和位置分派少年警察执勤,做好情况登记。

2、每周至少调研少年警察执勤情况三次。及时处置违纪行为,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7

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敷设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墙裙;地面防水、防滑、具有一定坡度。

3、烹调加工人员佩戴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4、烹调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败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6、烹制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末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7、加工后的熟食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台面、地面。

10、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

11、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负责人定期检奎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8

一、员工在食堂就餐以餐票结算,就餐人员应提前购换餐票,食堂拒收现金,不赊不欠。

二、晚餐就餐人员应提前登记预约,一旦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餐,以杜绝浪费。

三、员工就餐需自备餐具,或自费购置公司餐盘,所有餐具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四、外来人员就餐,需由关系人提前到企管部办理客饭手续并通知食堂,凭客饭条就餐。由食堂配备餐具,餐后进行消毒、清洗并保存。

五、食堂设有通知板,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公布当天菜谱,就餐人员进行晚餐登记,公司发布有关通知,全体员工应予以关注和爱护。

六、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的时间顺序排队就餐,提倡文明礼让,对不遵守公司就餐规定扰乱秩序者,食堂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不听劝阻性质恶劣的交由公司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七、就餐员工对食堂膳食的意见建议可向食堂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纠缠,以免影响其他员工正常就餐。

八、就餐人员应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禁乱倒剩饭和洗餐具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食堂环境卫生。

九、爱护食堂一切设施,个人原因造成损坏需视情况赔偿。

20xx年10月25日

1、在学院食堂用膳,一律使用金龙卡。

2、在规定时间售饭卡,在其他时间一般不售,以免影响工作。

3、学生用餐时要自备饭盒、菜碟。

4、文明用膳,按窗口排队取饭菜,不准插队或一个人排队,多人取饭菜,以免造成秩序混乱。

5、要爱护公物,不要随便搬动餐厅的桌、椅,不要将食堂的餐具带出餐厅或带到宿舍。

6、要珍惜粮食。搞好食堂卫生,剩饭、剩汤、菜渣、骨头要倒到指定的`馊水桶里。严禁洗碗水、剩汤倒在地上,严禁随地吐痰。

7、严禁学生进入厨房购饭菜。

8、对食堂伙食有意见和建议,可用书面或口头向总务处反映。

一、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做油炸食品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炉灶。

四、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9

一、员工食堂每日就餐时间::早餐为07:15----07:55,午餐,时间为11:50---12:50,晚餐18:30----19:30,请所有员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宿舍管理员,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喧哗。

三﹑食堂操作间内,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四、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五、员工用餐后请将板凳放置于原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六、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就餐人员一律服从宿舍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八、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回公司处理。

安凯福田曙光车桥北京分公司

20xx年09月10 日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10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一条 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二条 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三条 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条 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第五条 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第六条 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销货台帐制度

第一条 由专职员工(质量检查员)负责填写《商品进货台帐》、《商品销售台帐》,督促销售人员填好《销售流水帐》,并按工商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建好档案。(上述两套台帐一式二份,一份本店存档,一份送报工商部门,涉及商业秘密的名目不予报送)

第二条 《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

①进货时间;

②商品名称;

③商品规格;

④商品数量;

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第三条 《销售流水帐》主要内容有: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规格;

③产品数量;

④产品单价;

⑤销售去向(购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售后服务记载;

⑦质量跟踪情况。

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 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