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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规章制度【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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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厂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关心集体、工作勤奋、追求进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规章制度

工厂规章制度 1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工厂的规章制度 2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厂的规章制度 3

一、卫生管理制度

1、所有工作,办公场合均要求地面、墙壁、窗台、桌面清洁无灰尘,无杂物,玻璃明亮。

2、禁止随地吐痰,洗手间、卫生间、水房等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若发现有肆意破坏生活及工作场所卫生者,工厂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3、所有工作、办公场合不准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4、自己的岗位既是个人卫生分担区,每天坚持上班前清扫整理一次,并随时保持,接受行政领导检查。

5、公共分担区由厂长或行政办公室安排定期值日或组织职工集体清理整顿。

6、办公时间不得在办公、生产区域进食。

7、员工要保持服装清洁整齐,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8、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二、电话管理规定

1、办公室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不得打私人电话。

2、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并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3、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三、员工就餐制度

1、公司员工未到规定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提前就餐。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不得拥挤。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2、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饭菜,剩余饭菜、洗碗水倒入指定地方,不得四处随意泼洒。不准在食堂内追赶、打闹、嬉戏、高声喧哗,做到文明用餐。

3、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搬挪、拆卸、破坏公用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4、就餐后,应将餐具清洗干净,放到指定地点。

5、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2、食堂时刻保持清洁卫生,每餐后必须对食堂的桌椅、地板进行清洗。餐具清洗干净后,统一消毒。平等待人,饭菜定量,食品足秤。

3、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4、按照一周食谱,烹调食物,改善员工伙食,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未烹调的食物要生熟分类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虫的入侵。

5、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6、下班前,要关好食堂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做好防盗工作。

五、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员工必须由正门进入,未经保安检查并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

3、员工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放假员工要把自己的东西交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严禁在宿舍赌博、酗酒、偷窃及其它违法行为。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酗酒及大声喧哗,深夜归寝的员工要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6、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室内不准张贴带色情的画片、图像、放黄色录像带。

7、厂长或保安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电器线路,发现被褥不整洁或违章线路酌情处罚。

8、探访者,需凭有效证件在门卫进行登记后进入工厂。亲属留宿须经厂长同意并登记,留宿期间发生异常事件,相关责任不能明确时,由被探视员工负责。

工厂的规章制度 4

(一)办公室管理规定

1、为了规范工厂办公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办公形象,使各方面工作得到顺利展开,特订本规定。

2、按时上下班制度,不得早退、迟到、有事先请假,不得中途离岗,如遇外出或公差,应向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来不及请假的亦可电话请假。

3、不准在办公室内下棋、玩纸牌及其他消遣活动。

4、不准玩电脑游戏,所有电脑游戏的程序应一律删除。

5、不可随地吐痰,垃圾、废纸屑等应丢入废纸桶内,不得随地抛弃。

6、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做一些与工厂无关的事;更不允许大声喧哗,扰乱办公的正常秩序。

7、办公室内不得将小孩及无关人员带入,妨碍他人工作,影响办公效益。

8、做到文明用语,举止端正,衣冠整洁,谈工作谈业务都要提倡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宜使用方言。

9、办公室电话使用做到非公莫打,接听私人电话一般不得超过5分钟。

10、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办公桌上文具及文件应严格按工厂要求整齐摆放,不得乱放乱扔。

11、办公室的饮用水,用完后必须及时换上,严禁饮水机空烧。

12、所使用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空调机、灯光、电脑及其他电器应按规定使用,下班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关妥开关。桌上的东西定置定位的放好,离开桌位必须把椅子推进去,办公桌要定时清洁。如有鱼缸要定时清理、换水及喂养。

13、加强对外联络,拓展公关业务,促进工厂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和友好往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14、值日时间对照值日轮流表,各人所负责办公区,严格按“5S”管理查验标准整理好,确保工厂的全面展开,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文件收发规定

1、工厂文件由厂长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工厂厂长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收专人印制、报送。

2、文件审批后由办公室进行分类、编号,并打印初稿,由拟稿人较对后交文书打印、盖章。

3、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确认送件人后,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三)印章管理制度

1、工厂公章、合同章由办公室保管,由厂长签字同意后,才能盖章,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放行。

2、刻制业务专用章须经厂长同意,并由部门负责人专人保管,部门经理对此负全部责任,财务章管理按财务制度执行。

(四)文印管理规定

1、私人资料,若因工作确实需要可以打印和传真,其余不得在工厂打印、复印、或用工厂传真机传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2、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于收到的文件、资料等,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和保管,不得有误。

3、文印(室)工作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的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工厂管理中需保密的事项透露或复印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和资料。

(五)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1、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由需用人填具《物品申购单》,报主管领导签字后,经厂长批准,然后由采购员统一购置。

2、办公室对办公用具用品负责办理登记领用手续、确保固定资产及帐物相符。

3、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4、各部门专用的表格、信笺等,由各部门制定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5、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六)档案、报表管理制度

1、档案事务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2、各部门应及时向工厂办公室移交应归档的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3、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档案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责,各单位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办公室移交。

4、办公室按外来文件、内部文件、工程文件、营销文件及合同等分类存档。财务文件由财务部按照财务制度单独保管。

5、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重要程度,应区别保存、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6、档案资料借阅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工厂厂长。

7、由办公室定期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酌情处置。

8、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潮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七)卫生管理制度

1、本厂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辱或碎屑等。

2、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3、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4、洗手间、厕所、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工厂的规章制度 5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状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厂规规章制度 6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车间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

2、车间在支配、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需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到每个生产环节中去,使安全生产常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仔细组织好安全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针对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准时实行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

3、会同安技部门组织职工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必需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领取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组织制定本车间负责的检修和临时任务的`安全措施,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有专人现场指挥。

5、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方案,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对企业发生的因公伤亡事故负责现场爱护,准时上报,安技部门查明缘由,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彻底整改和措施的具体实施。

7、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工厂规章制度 7

一、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的日常用餐,实行食堂就餐打卡管理制度。现将就餐打卡使用办法及相关事项规定如下,望就餐人员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就餐时间: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

17:30——18:00(夏季)

四、刷卡要求:

1、就餐人员,须先打卡再用餐。

2、实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此卡只限于本公司职工在本公司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转借他人使用。严禁无卡或不刷卡就餐现象。

3、员工应自觉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注意礼让、有序,严禁插队。

4、员工在中午或晚上下班后,到食堂打卡就餐,就餐卡仅限本人使用,若发现不打卡或冒打卡,1个月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40元并通报批评,五次及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5、行政人事部月底根据就餐卡的打卡记录,核算餐费。

备注:员工考勤卡充当就餐卡,此卡是公司员工就餐刷卡凭证。

工厂规章制度 8

一、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吊装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违章作业,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作业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检查吊杆,板绳、钢丝绳,吊钩是否老化、断股。检查吊杆是否弯曲,检查起重器、变速器操作是否灵敏,刹车装置是否可靠有效,起重器固定是否牢靠,各种设备必须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行。

三、吊装前应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并有专人指挥,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在遇有大雪、暴雨、雷电、大雾、亮度不够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吊装作业。

四、在吊装作业时,起重器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吊装时应按规定负荷选择吊具、索具,严禁超负荷吊装。吊装石块紧固不牢,钢丝绳打结、不齐,机械安装置失灵时,严禁吊装作业。

工厂的规章制度 9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工厂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达到工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视为尽职尽责,表现较大的。超过基本要求,即给予奖励。

2.3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工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惩戒员工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和手段,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以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加薪等物质奖励,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资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奖励元;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奖励元;

3.7.3维护工厂形象,对工厂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并具有事实证明者,奖励元;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奖励元;

3.7.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效果者,奖励元。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并通报全厂。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工厂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工厂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质量事故、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工厂荣誉,塑造工厂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在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得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连续三年,年终考�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工厂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2.2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2.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3.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3.2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3.3说脏话、粗话者;

4.3.4参会人员迟到者;

4.3.5私自带客到工作场所或在宿舍留宿者;

4.3.6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3.7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3.8在工作场所从事聚众赌博打牌娱乐者;

4.3.9在工作场所抽烟者;

4.3.10在过程中造成产品损伤、缺陷等现象,但未造成损失者。

4.4各岗位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4.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工厂下达的任务者;

4.4.2在所管辖的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资源现象者;

4.4.3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者;

4.4.4本部门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4.5发生重大事件(如物品、产品、材料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者;

4.4.6一周内本部门员工有5人/次违纪者。

4.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厂。

4.5.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怠慢工作者;

4.5.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5.3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上报,但未造成损失者;

4.5.4因操作不当,造成工具、仪器、设备损坏者;

4.5.5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缺陷、次品者;

4.5.6旷工和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以上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处分通报全厂。

4.6.1工作时间酗酒者;

4.6.2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6.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6.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6.5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6.6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给工厂造成损失者;

4.6.7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工厂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6.8泄露工厂秘密事项,已对工厂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6.9年度累计警告三次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处分通报全厂。

4.7.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7.2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4.7.3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厂辖区者;

4.7.4在职期间受到治安拘留,经查有违法行为者;

4.7.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7.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7.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或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8在工作与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7.9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工厂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工厂受到20xx-10000元经济损失者;

4.7.11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7.12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厂,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1使用虚假的证件蒙骗,使工厂遭受损失者;

4.8.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8.3玩忽职守,致工厂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8.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8.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8.6泄露工厂秘密,已对工厂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7偷盗、侵占同事或工厂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8在工作与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9造谣惑众诋毁工厂形象者;

4.8.10在工厂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8.11未经许可兼任或兼营与本工厂同类业务者;

4.8.12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8.13伪造、变造、或盗用工厂印信严重损害工厂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14参加违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8.15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5附则

本奖惩制度参照《工厂规章制度》和《工厂考勤、请假制度》

以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等执行。

工厂的规章制度 10

一、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

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

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

2、辞退、除名

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由总经理填写。交由行政人事部审核。

2.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员工辞退通知单》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2.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

3、离职面谈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一式三份,并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印鉴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5)未完成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不发放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辞退员工薪资根据劳动法发放。

5.4所有离职员工需接受财务部的审计,通过后才可发放薪资,不通过者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机关处理。

5.5离职、辞退、员工薪资另外作表,不体现在当月的薪资表中,审计通过的财务部于次月发薪时一起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后再另定发放时间。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辞退或除名的员工,部门主管或相关部门需事先通知对方。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二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工厂的规章制度 11

第一条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自8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