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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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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计划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计划性

计划性是完成督学任务的前提,是提高督学工作实效的保证。制定督学工作计划既是督学督导规程要求,更是做好督学工作的有效举措。俗话说“有原则不乱,有预算不穷,有技术不拍,有计划不忙”,凡事预则立。责任督学应根据教育督导部门的年度安排,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督学所负责的学校实情,制定好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教育督导部门备案。责任督学根据计划实施督学工作时,每次应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导任务和督导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导工作。制定督学工作计划时,还要考虑工作的临时变化,要能及时调整计划,掌控可变计划,确保督导工作有实效。

二、原则性

督学工作复杂而艰巨,责任重大,责任督学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按原则办事,按规定做事。

1.发展性原则。在督学工作中,遵循“督学为主、指导为主、过程性评价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到坚持发展性评价为核心理念,使督导评价的过程为引导学生、教师与学校发展的过程。

2.科学性原则。督学应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借鉴前沿的国内外督导评价研究结果,运用现代教育测量技术,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学校。

3.差异性原则。在对学校的督导工作中,应尊重学校的原有基础与历史性差异,做到既整体把握学校发展全局,帮助、指导学校准确定位,又差别化对待每一所学校,引导学校向创新型、特色化方向拓展,促进学校不断形成办学特色。

4.合作性原则。督学应与学校建立互相信任、密切合作的伙伴关系,以平等的身份与学校进行沟通与交流,引领学校不断增强反思、调控、改进与发展的能力,使得督导评价的过程成为多边合作的过程。

5.可行性原则。在督学工作中,力求简明实效,突出重点工作的落实,取消不具实效性的评价程序,为学校提供更加广阔的自主发展空间。

三、服务性

督学的工作应以服务为本,做到帮忙不添乱,监督不添堵。责任督学在督学工作中,应以《教育督导条例》为指南,遵循《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不断强化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服务督学学校,建立起督学的专业伦理精神。要树立以服务为核心,以权力、责任、服务三者有机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观,为学校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为培养人才服务。在督学工作中,要关心督学学校的校长、主任、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了解他们的需要和困难,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条件,为他们排忧解难;支持他们的工作,给他们创设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使其能发挥潜力,施展才华,搞好本职工作;在督学工作中,责任督学不能以“钦差大臣”自居,把自己看成是专“挑刺”、“找茬儿”的“教育警察”,而要从一个冷冰冰的评价打分者,变成热情的呐喊加油者,做教育的“保健大夫”、学校健康发展的护航员。

责任督学要学会宽容学校的每一个过失,期待学校的每一点进步,赞许学校的每一点成功。责任督学还要有“为民请命”责任和勇气,要把学校的困难、家长的呼声、师生的疾苦放在心头,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或反映。这样才能赢得服务学校的信任和尊重,才能更好的完成督学工作。

四、公正性

督学的公正性是做好督学工作的保证。教育督导的任务之一就是教育评估,教育评估由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结合而成。事实判断主要回答“是不是”,价值判断主要回答“应该不应该”。前者不依赖于人的意志而存在;后者既依赖于事实,又依赖于主体的客观愿望,就是说事实判断的科学性需要得到价值判断的支撑。所以,教育评估要在较大的范围内形成公认、一致的评估标准是有难度的,这不仅由于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的因素,而且价值判断自身有着多样的类型,如道德、审美、功利评价等。因此,在多元化的社会里价值标准也是多元的,公认一致的标准也是相对的,我们的教育评估标准只能在一定的时空内得到认同。由此,督学既要具有实事求是的作风,要在教育评估中努力做到客观公正,又要对在评估活动中出现的争议、顶牛现象正确认识,和风细雨,平等协商,做到以理服人。一要坚持正确的督导思想,做到激励引领。二要坚持评估标准,做到求真务实。对于分歧,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实事求是,针对不同学校的发展状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方略。三要把督导评估的过程看作是为被督导评估者提供有效帮助的过程,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与他们共谋工作思路,研讨发展大计,促进学校发展。四要态度上不能简单粗暴,应该本着与人为善的出发点,循循善诱,求大同,存小异,以达到认识上的基本一致。从而在教育评估的过程中打造我们督学公正良好形象,形成较高的社会声誉。

五、专业性

督学的专业性是做好督学工作的基础。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督学队伍”。加强督学队伍专业化建设,既是教育部的要求,也是督学的基本素质。全面提升督学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首先,应着力提高督学勤学、善思、勇于创新的能力。新时期的督学必须养成勤学善思的习惯,不仅要熟悉教育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要熟悉教育方针、政策,熟悉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经验,又要懂得教育教学的理论和规律,精通和熟悉一至二门的学科教学,并有真知灼见。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迫切需要督学具有开拓进取的意识、勇于创新的能力,以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第二,要提高沟通与协调能力。督学在履行自己岗位职务的过程中,要经常扮演不同“协调者”角色。因此,督学要善于和各层面领导进行沟通互动,善于和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及政府进行沟通互动。这种沟通与协调的互动能力是一个督学的关键能力,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提高。第三,提高监督、评估与指导能力。责任督学要对教育机关和各级学校执行教育法规、政策、方针、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履行好岗位职务;要学习和掌握评估技术和方法,提高学会选择和运用教育评估技术和方法的能力;责任督学要提高研究与反思的能力,要具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又要有经过反思,善于把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的能力,通过研究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对策,指导学校的工作。

六、规范性

规范性是责任督学顺利完成督学工作的保证。责任督学要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在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规范督学。首先,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县教育督导要求,严格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按照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公布;其次,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挂牌以保督学规范;第三,责任督学要依法依规督导,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督导工作,履行督学职责;第四,责任督学要认真记录督导结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并书面报告教育督导部门,由教育督导部门向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任督学负责督促整改;第五,责任督学按要求做好总结汇报工作。做到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应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报告,确保督学规范而行之有效。

七、指导性

督导工作,不只在“督”,更重在“导”。指导性是责任督学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责任督学有着独特的教育地位,在督学过程中。通过理论传播、言传身教或典型示范等方法对督导学校、校长、教师进行指导、启发和引领,使其端正教育教学思想,掌握正确的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探索教育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有所发现,有所前进。责任督学要充分利用专业特长,充当好教育行政机关的“智囊团”与“思想库”,充当好基层学校以及教师、学生的“专家”与“顾问”,切实发挥好教育督导引领的导向功能和指导作用。责任督学在指导过程中应做到:指导而不说教,帮助而不替代,引导而不强加,批评而不抑制。

八、主动性

主动性既是责任督学的工作态度,也是责任,更是工作要求。主动性就是要求责任督学要主动向教育督导部门汇报工作,争取领导,请求指示,确保督导有条不紊开展。一是年初,征询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二是发现督导学校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请求处理;三是年终,报告一年工作情况,请求给予指导,以便提高下一年度工作实效。责任督学的主动性还反映在要主动联系督导服务学校,了解实情,有的放矢。要通过主动到校了解情况,积极开展督导工作;还要通过打电话,了解情况,对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妥善按规处理,及时向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力求避免事态扩大,将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