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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年度工作计划【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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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年度工作计划(精选3篇)

绿化年度工作计划 篇1

一、组织机构

加强南磨房地区办事处环卫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与地区“环境优化行动指挥部”相结合,全面负责辖区环境绿化工作,及时处理环卫绿化保障的突发事件,加强环卫绿化队伍的建设与培养。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提升地区环卫绿化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环卫绿化保障能力,确保辖区“环境优美、地上干净”的工作目标,为朝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迎检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环卫绿化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环境管控人员、环境专业队伍作用,落实环境管控网络体系,形成环卫绿化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环卫协管员培训力度,提高环卫绿化工作业务水平,提高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各社区环境保障力量,完善各社区环境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各社区在环卫绿化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社区的职能,提高各社区环境保障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严格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由区环卫中心、绿化局下属单位、乡清洁队、乡园林绿化队、小广告清除队、乡环境整治突击队按照各自职责、任务、标准完成各项环卫绿化保障工作。各专业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必须严格落实道路保洁、绿化保洁、小广告清除、环境突击事件处理的工作程序和标准。

(二)狠抓环境绿化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地区环卫绿化各级队伍的作用,整合资源,抓好乡清洁队、园林绿化队、环境整治突击队、小广告清除队、协管员队伍的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来约束人,努力提高专业队伍工作的自觉性。

(三)抓好培训工作。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环卫绿化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各种有关环境绿化工作的规定要求,进一步熟悉环卫绿化工作责任标准;二是地区办事处自行组织训练,每半年组织不少于一周的业务学习,每个协管员要有专门的业务学习笔记;三是组织经验交流。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特点,组织地区环境作业专业人员、社区环境物业委员、协管员参加的工作经验交流,共同提高。

(四)抓好日常工作的落实。环境卫生是一项长期性、反复性的日常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必须坚持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必须充分发挥好各级管控网格的作用,特别是要抓好专业队伍责任的落实,要抓好环卫协管员责任的落实,真正做到每天查,每天纠,确保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地区实现“环境优美、地上干净的目标。

(五)狠抓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经常发生一些环境卫生的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突击队的作用,积极配合社区解决环境卫生的突发事件,做到环境卫生无曝光,无举报。

(六)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落实好办事处、环卫作业专业队伍、各社区、协管员的环境卫生联席会制度,及时沟通有关情况,相互支持,携手做好环境卫生的保障工作。

(七)充分发挥各社区环境物业委员的作用。要坚决改变社区在环境绿化保障工作中被动式、等待式的工作状况,要进一步明确各社区在环境绿化保障工作中的检查督促作用,要积极发动各社区单位、志愿者、居民参与环境保障工作。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环卫绿化保障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党委、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环卫绿化工作,主要领导要高标准抓落实,机关各职能部门、各社区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检查,有人落实。

(二)坚持制度,加强监督。严格按照环卫绿化管控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环卫绿化监管责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环卫绿化协管员必须按照责任分工,每天查,每天纠,认真做好登记,实行工资与考勤、政绩挂钩,凡责任区域发生环卫绿化曝光事件的,将追究该区域负责协管员责任。

(三)多方协调,加强沟通。严格落实联席会制度,由办事处主管领导、职能科室组织各绿化保障专业队伍每季度一次的联席会议,分析总结工作,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特别是要及时解决区环卫绿化中心通报的办事处环卫绿化中心存在的环境问题。

绿化年度工作计划 篇2

一、抓建设,继续做好“增绿”行动。

一是实施工程造绿。在高标准做好已实施的公园、城南公园、城北公园等处绿化建设的基础上,将公园南侧纳入改造提升项目,规划建设公园、湿地公园、公园等一批大中型公园。二是建设绿道绿廊。结合绿化工程,继续做好绿道建设,使我区每平方公里建成区绿道里程达1公里以上。三是继续开展“空地转绿”。继续结合棚户区改造及城市“生态修复”行动,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和城东的绿化布局,规划建设南门棚改游园、社区东游园等一批小游园、小绿地。四是继续做好千亩标准化优质草坪基地规划建设工作,加快基地的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协议对技术服务公司进行考核,确保草坪基地能如期正常生产。

二、抓品质,继续做好“提绿”行动。

一是打造节点绿化,继续做好城区主要道路节点绿化景观提升,保证四季见花,增添城区色彩。二是提升现有绿化,继续对城区所有主次干道的行道树全面实施补栽补种和修剪整形,采取“一路一策”方式全面完成行道树池绿化或软覆盖;三是高质量完成人民公园、环城绿苑改造提升工程绿化建设,快速推进道路景观、城市出入口节点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城区园林绿化品质。

三、抓管护,继续做好“养绿”行动。

一是提升养护水平,严格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规范标准,实施城区绿化精细化、分类养护管理机制,强化对养护外包公司的日常考核管理,引进第三方考核机制,提升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二是提升市民爱绿护绿的意识,利用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多种载体,大力开展全民爱绿、护绿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爱绿、护绿意识;同时,加大对损绿、毁绿等不良行为的处罚教育力度。三是加大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及培训力度,提升园林绿化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四是建议区财政加大养护经费的投入力度,适当提高养护费用,促进建养并重。

绿化年度工作计划 篇3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20xx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解决城市绿化建设品质不高、特色不鲜明、生态绿化管控不到位、绿化管理不及时等问题,顺利完成区政府承诺整改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科学编制绿化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区园林绿化“十三五”专项规划,落实20xx年园林绿化工作计划。

(二)推进道路绿化建设。完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20xx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城市主干道行道树、隔离带绿化、匝道绿化、立交桥节点绿化等建设目标任务。

(三)严格控制生态底线。严格落实《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生态线内项目审批,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严控生态隔离带、生态绿楔等生态底线区随意变更等现象。

(四)提升绿化管理养护水平。进一步落实“路段长”责任制,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城区绿地管理,将“路段长”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属主次干道道路绿化养护覆盖率达到100%。

(五)加强监管及处置力度。加大对毁绿、占绿和损坏园林绿化设施行为的'巡查及处罚力度,建立完善毁绿、占绿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毁绿、占绿案件。

(六)强化社会监督。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59712345,确保5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率100%,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科学编制绿化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区园林绿化“十三五”专项规划,落实20xx年园林绿化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民防办(园林局)、区规土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6月

(二)推进道路绿化建设。完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20xx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4座立交匝道绿化提升改造和2条高架中分隔离带绿化建设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委

1.20xx年城区主次干道道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

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改造项目,20xx年3月开工,20xx年11月完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

其中示范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20xx年3月开工,20xx年5月完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

2.4座立交匝道和2条高架中分带绿化提升

黄浦路立交匝道,20xx年1月开工,20xx年2月完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

循礼门通道匝道,20xx年1月开工,20xx年2月完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

三金潭立交匝道,20xx年1月开工,20xx年2月完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

平安铺立交匝道,20xx年3月开工,20xx年4月完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

大道高架中分带,20xx年1月开工,20xx年2月完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

二环线段高架中分带,20xx年1月开工,20xx年2月完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

(三)严格控制生态底线。严格落实《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生态线内项目审批,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严控生态隔离带、生态绿楔等生态底线区随意变更等现象。

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区规土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四)提升绿化管理养护水平。进一步落实“路段长”责任制,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城区绿地管理,将“路段长”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属主次干道道路绿化养护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民防办(园林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

(五)加强监管及处置力度。加大对毁绿、占绿和损坏园林绿化设施行为的巡查及处罚力度,建立完善毁绿、占绿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毁绿、占绿案件。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民防办(园林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六)强化社会监督。确保5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率100%,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

责任单位:区数字化办、区民防办(园林局)、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绿化水平不高”问题承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余松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罗庆丰、区民防办(园林局)主任(局长)孙汉平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建设局、区城管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防办(园林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络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担负起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协助工作职责,共同推进20xx年园林绿化建设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区园林部门与国土规划、发改委、建设局等部门之间联席会议机制和并联评审制度。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着力协调解决对园林绿化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透的问题;建立重大项目、重要区域园林绿化专项整体规划、综合设计机制,解决各建设业主在园林绿化规划设计上画地为牢、各自为政的问题;建立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与市政建设、水务、交通等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解决配套绿化建设管理盲点。

(三)加强宣传与服务。一是加强园林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园林法规,监督违法行为,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二是做好园林政务信息公开,公开发布绿化用地调整、占用、建设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社会单位自管绿地的服务与指导,切实做好居住区、厂区、学校、企业等绿化技术服务工作。

(四)建立检查考核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完善绿化日常巡查,落实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日常巡查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和人员配备,完善标准和流程,整合专业部门和第三方考核工作力量,提高巡查效率和水平,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二是建设项目在日常巡查基础上,每半年进行检查考核。从文明施工,建设质量等方面对参建5方(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勘察单位)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总结评定,发布相关红黑榜;三是对履职不到位,对明查暗访、群众投诉、媒体曝光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