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措施报告(精选3篇)》
20x年2月,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杭州市20x年“春风行动”专项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绩效及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审计整改措施报告(精选3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审计整改报告格式 篇1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三)坚持实事求是,容错免责“有温度”。按照^v^^v^“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区审计局强化担当意识,探索实践容错免责机制,如高家镇划船塘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区审计局从政策法律、决策程序、实际效果和利益输送等方面审查,认为划船塘村的做法是符合政策导向的创新举措,按照“容错免责”要求未作为问题反映,该案例也得到省审计厅充分认可。在今年扶贫审计中,对于市审计局提出的部分家庭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问题,区审计局也充分运用“容错免责”的相关政策,有效解决问题,切实避免了一批信访、保护了一批干部。
(四)确保有效整改,长效管理“有制度”。坚持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本次报告的问题中,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共出台或完善制度36项,对“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管理、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部门经费支出、乡镇债务、村级民主决策等2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真正体现了审计整改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厘清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责任范围,明确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责任、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具体情形和界定标准,规范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各有关部门将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落实到位;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继续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健全各领域管理长效机制。在扩大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推动治理能力提升。一是结合扶贫审计整改,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信息化管理,实现扶贫信息及时更新、真实可用;二是逐步完善财权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开源节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赤字问题;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按照打造“信用示范之城”的相关要求,将审计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五是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以及整改中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难度较大的整改事项,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并落实到位。
审计整改报告格式 篇2
20xx年度市局对我局原局长田新宏同志开展了离任审计,对我局城关分局原局长姜文明、与儿街分局李卫同志进行了离任审计,对漫水河分局局长胡文杰开展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受市局的授权,我局先后安排了佛子岭、下符桥两分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对征管分局和磨子潭分局2xx2-20xx年度财务收支开展了审计,另外,还对上年度两项审计的执行情况开展了后续审计。以上审计共提出审计意见40条,归纳合并主要有十一个方面的问题,其他九个方面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现将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整改责任。县局内审委员会及时传阅了审计报告,局长办公会对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责成内审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草拟整改措施报县局内审委员审议。
(二)强化措施,规范操作程序。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事前控制。在年初按照系统整体、机关和基层分局三个层面进行经费预算编排,细化各级公务接待费用、车辆运行费用、会议费用等重点费用控制指标,从源头上把住经费预算关。二是加强事中监督。对大额经费支出全部通过县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方式,对支出的合法性进行研究,可行性进行评估,在形成会议决议后再按审批权限支出。三是加强财务公开。县局党组定期召开财务公开专题会议,做到阳光理财,把握支出重点,评估支出效果;各基层分局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分局经费集体管理,由分局全体同志在分局支出明细表签字确认,在分局例会上晒支出,并张榜公布。
(三)严格考核,促进管理增效。将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税作为党风廉政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考核,开展对经费使用责任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指标,实行超支不补,节余留用。对重点控制费用支出情况、税收执法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兑现。
二、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的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财务人员会计基础知识学习。主要是要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财经法规,把握好全省地税系统预算支出明细科目表核算内容,要能比较准确的进行费用支出核算的分类,会登记现金日记账。另外也要及时学习省市局和县局有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文件,领会系统的管理新要求,特别是要准确把握“三公”经费支出核算的管理要求,加强公务接待费等重点控制费用的管理。要养成转账结算和公务卡结算的习惯,规范现金管理等基础工作。
二是强化分局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经费管理工作,不能因为经费统管而放松对基层负责人的要求,要求分局负责认真实行民主理财,积极推进财务公开,要注意预算管理,完善支出手续,督促分局经办人员及时结算费用。
三是督促县局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分局按月报账时县局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要逐笔逐项审核票据的合规性,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或手续不全的支出凭证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才可列支。对应当履行先报告手续的,一定要督促分局认真履行手续。对分局没有特殊情况超经费预算和定额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要从严控制,特别是公务接待等重点控制费用。
四是加强审计整改情况分析。对全年审计整改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梳理审计发现问题,分析成因,从制度、机制层面上,提出有效的审计意见与建议,向领导报送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服务领导决策。
审计整改报告格式 篇3
对审计查出的中央财政投资专项和稳投资相关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责任,并以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68个中央投资项目未及时开工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通过电话催办、印发通知、现场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确因项目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实施的及时予以调整。截至目前,68个未开工的项目中,有67个已开工、1个调整投资计划。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调度和在线监测,及时掌握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展缓慢、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等问题持续督促整改。
(二)关于141个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建立评估督导机制,对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执行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单位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财政部改进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高中央财政资金到位速度,指导地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资金支付,推动尽快形成有效支出。截至10月底,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141个项目中,有亿元(占已完成中央财政投资额的)已支付给施工方等,其余资金将按项目建设进度等陆续支付。
(三)关于部分中央财政投资计划在6月30日后下达地方的问题。
目前,中央财政投资计划已下达完毕。今后,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提前投资计划编制、加强项目储备、加快下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划下达工作。
(四)关于部分中央财政投资从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计划到财政部下达预算平均用时65天的问题。
财政部加强与发展改革委沟通协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投资年初预算到位率,减少代编规模;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项目,明确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具体金额等。二是财政部建立中央财政投资预算下达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间和要求。
(五)关于部分中央财政投资项目从立项后到开工前各项审批平均耗时486天的问题。
审计查出的项目从立项后到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由地方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在此过程中有的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效率不高,有的征地拆迁推进困难等,导致各项准备工作耗时较长。为此:一是发展改革委督促各地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规划、用地、环评、报建等各项审批手续,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二是对审计查出存在上述问题的项目,督促指导地方逐个排查开工情况、分析原因、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着力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与选址、环评等事项,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投资管理的举措
(一)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工作。
督促指导地方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项目储备,聚焦^v^、^v^部署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重点建设任务,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需求,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优化中央财政投资支出结构,加大对补短板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办理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加大征地拆迁等工作力度,确保列入中央财政投资计划的项目具备可实施条件,推动储备项目尽快开工实施,避免“钱等项目”情况。同时,建立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工作机制,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进一步加快中央财政投资计划编制和下达进度。
近年来,发展改革委在尽量减少中央财政投资计划后期调整的前提下,提前投资计划编制,加快计划下达进度,不断提高中央本级投资项目年初预算到位率,以及安排地方投资明确到地区的比例。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提前部署,加快中央财政投资计划编制和下达进度。
(三)加强中央财政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推动严格落实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强日常调度和在线监测,及早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基层部门就近就便的优势,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建立审计、督查等发现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地方和有关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不断提高中央财政投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