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案(四篇)》
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案(通用4篇)
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篇1
一、评价的目的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贯彻落实“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促进学生自我认识,建立自信,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激发其内在的发展动力。
二、评价的原则
1、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既关注学习的结果、又关注学习的过程。
2、评价内容的多维化,从学生学业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社会评价相结合。
4、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书面检测与实践展示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更加重视过程评价。
三、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1、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档案。主要内容有: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自己最满意的习作与书画作品、日记,最典型的活动杰作(参加实践活动作品等),检测卷及其他荣誉。
2、即时性评价。评价者(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习、活动中的表现进行即时评价。通过观察、访谈等形式,评价者在课堂上、活动时、生活中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积极反馈,实施书面的或口头的评价,给学生以鼓舞、指导、调整。这一评价次数、时宜等因人而异,不求整齐划一。评价的内容包括:学习兴趣、参与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学习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策略与能力,思维的品质、创造性、独特性、灵活性,想象的丰富性,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良好的学习习惯等。
3、展示性评价
展示性评价既要关注学习的结果,又要关注学习的过程;既要关注一般要求,又要关注个体差异。评价时机可以以各种板报、作品(业)展览、竞赛、评比等形式安排在学习的某一阶段,也可以以期末检测为形式安排在学期末进行。
4、水平性评价
水平性评价是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的学科水平性笔试。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既要进行书面检测,又要进行实践检测。每学期末接受市水平性评价检测,学校在每学期中途进行一次调研性水平检测。
技能学科的水平性评价学校只进行阶段性的(一般每学年一次)水平性调研检测。
5、对学生的综合性评价
(1)形成性评价结果以“综合性、激励性的评语+等级”的形式呈现。其中学生平时各学科的作业的评价采用“双等级”制(一方面评价作业的正确性,另一方面评价学生完成作业的态度,如书写等)+激励性批语进行,提倡教师多进行面批与个别性指导。
(2)展示性评价结果一般采用“等级制”(优、良、合格、待努力)
(3)水平性评价结果采用等级的方法进行,不论是何性质的水平检测,均不要当众宣布学生考分,更不能排名次。
(4)学科学业水平综合等级采用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即在学期末素质发展报告书中,以任课教师寄语性的激励评价语言(主要从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实践创新等方面进行)+学科的等级评价的形式呈现(素质报告书中不公布分数)。
总之坚持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
团西镇中心小学
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篇2
小学数学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状况,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数学素养的全面发展。因此,对学生数学的学习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数学思考的发展、情感与态度的形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学习数学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发展。评价的'形式和手段应多样化,要让评价成为学生展示自己成功的舞台,让评价成为学生愉快的经历,让学生在评价中产生更强的学习动力,真正实现学生主动、全面的发展。
评价具体建议如下:
(一)定量评价
1、笔试(80分)
(1)评价内容:主要考查知识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等。
(2)评价标准参见教研室(或共同体编制)的试卷。
(3)评价方法:期末评价与平时评价相结合。
(4)评价人员:教师。
2、口算(占5分)
(1)评价内容:考查口算能力。口算内容根据各册教材而定。
(2)评价方法:编制A、B两套口算题,先用A套口算题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并即时批改评价。如果学生对自己的口算成绩不满意可以选择B套口算题再进行口算。最后选择自己最满意的成绩作为自己的口算成绩。
(3)评价标准:按照课标和各册教材对口算的评价要求。
(4)评价人员:学生和教师(学生之间可以相互校对批改)。
3、实践操作(占5分)
(1)评价内容:考查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实践操作内容根据各册教材的实践操作内容而定。比如三年级下册,实践操作内容为:年、月、日,让学生制出某年的年历卡;平移和旋转,让学生创造美丽的花边;轴对称图形,让学生画出美丽的轴对称图形。
(2)评价方法:可以现场考查,也可以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践操作内;可以单独完成,有时也可以合作进行。如学生对一次考查成绩不满意的,允许二次考查,进行“推迟判断”。
建议平时评价。教师要作好记录,保留资料。
(3)评价标准:操作正确、方法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实践操作方法具有多样性或创造性的可给予加分。
(4)评价人员:教师。
(二)定性评价
1、数学表达(占5分)
(1)评价内容:能用数学语言有条理地、清晰地表达数学思维的过程,能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思想、观点,能用数、式和图表等描述现实生活中的数学问题。
(2)评价方法:主要通过课堂观察。也可以个别面试,面试时可以创设情境,让学生提出数学问题;也可以设置问题,让学生说出解决问题的策略等。
教师要作好评价记录。
(3)评价标准:可灵活掌握,要看到学生的进步。
(4)评价人员:教师。
2、情感与态度(占5分)
(1)评价内容:积极参与数学学习活动,对数学学习有好奇心和求知欲;能克服在学习数学中遇到的困难;上课时能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大胆提问,能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能发表不同的见解;会与他人合作、交流;有良好的作业习惯等。
(2)评价方法及标准:通过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来进行。如能很好地做到以上几点的,得满分;某方面有不足的,适当降低分数。
(3)评价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
说明:
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和有关质量调研中,成绩特别优秀的笔试可不用考试(人数控制在10%左右);学生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数学小论文或小日记的面试可不用考试(人数控制在15%左右)。具体操作程序:学生自己提出申请——小组评议——教师审核。获得免试权的学生在免试项目上得满分。
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篇3
小学科学课程是以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为宗旨的科学启蒙课程。因此,科学课程的评价就是要通过各种评价方法了解学生实际的学习和发展状况,以提高每个学生的科学素养。与此相应,我们的评价方法要改变过去那种单一的试卷评价方法,推行多元化的评价机制。要做到书面评价与实验探究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等。评价建议具体如下:
书面评价(占70%)
1、围绕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和教材中相关的科学知识(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进行评价。
2、科学探究(设计简单的.科学探究过程并形成文稿)。
1、根据各年级教材的具体要求,有重点、灵活恰当地进行评价。
2、考核也可分阶段进行。
3、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教材后的作业纸也可以作为评价依据。
实验探究(占20%)
1、围绕科学探究的一般过程,完成相关的科学探究实验。
2、能运用所学科学知识解释常见的科学现象。
3、正确使用并操作相关的实验器材。
4、制作简单的科技小制作等。
5、根据教材撰写一定的科学观察日记、科学小论文。
6、结合相关主题编撰、绘制一定的科学小报、科学图画等。
7、根据相关主题收集、阅读、整理、交流资料(含图片、科学家的故事)等。
情感与态度(占10%)
1、学习科学的态度:携带器材的习惯、倾听他人的习惯、积极思考的习惯、善于表达的习惯、愿意动手操作等。
2、与他人的合作:分工、讨论、记录、汇报、倾听等。
1、学生评价应与课堂教学、探究活动相结合。
2、教师对学生的评价结果应给予尊重。
说明:
1.加分条件:学生在海门市级以上科学学科比赛中(金钥匙、航模、机器人等)获得等级奖或在省级以上发表科普小论文的可加2~10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不用考试。
2.各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篇4
一、评价目的
1.全面、准确地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
2.全面、全程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课程实施。
二、命题思路
1.坚持课程标准,强调语文素养。
2.立足教学常态,引领课程实施。
3.体现汉语特点,遵循学习规律。
4.关注个性差异,体现时代特征。
三、评价内容
本方案评价内容包括笔试、朗读、背诵、口语交际、课外阅读、学习习惯共六个方面。总分100分,各项内容的分值依次为70分、5分、5分、10分、10分,学习习惯以等第评定。
一、笔试(70分)
1.内容
主要包括识字写字、语言积累、阅读、习作、学习方法等方面。各年级的考试重点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确定。试卷由教研室或区域教育共同体提供。
2.标准
由教研室或共同体提供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3.办法
闭卷、纸笔考试。
二、朗读(5分)
1.内容
(1)从教材中选择10篇(段)课文作为考核内容,诗歌除外。
(2)可以从教材以外选择内容,一般字数控制在一、二年级150字左右,三、四年级300字左右,五、六年级400字左右。
2.标准
(1)朗读正确、流利、有感情,得5分。
(2)朗读中添字、漏字、错字、换字、回读、标点停顿、段落停顿不当,每处扣0。1分;句中停顿不当,影响句意表达的每处扣0。2分。
(3)没有感情,或情感处理不当,一、二年级酌情扣0。1——0。3分;三、四年级酌情扣0。1——0。5分;五、六年级酌情扣0。1——1分。
(4)唱读、溜读、拖腔拖调,酌情一次性扣0。5——1分。
(5)不用普通话朗读或声音过小,让人听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以上。
3.办法
(1)提前两天公布考核时间、办法和篇目。
(2)考核前,从上述内容中选择一种,将文章题目制成抽签卡。如果用的是文章的部分内容,须注明起讫位置。
(3)考核时让学生任抽其一,准备3分钟后当场朗读。
三、背诵(5分)
1.内容
(1)从要求背诵的课文中选择5篇(段),诗歌除外。
(2)从课程标准推荐的古代诗词和由学校和任课老师推荐的现代诗词中选择。(3)将课标推荐的70首古诗进行了年段划分,请遵照执行。
2.标准
(1)背诵正确、流利、有感情,得5分。
(2)背诵中添字、漏字、错字、换字、回读、标点停顿、段落停顿不当,每处扣0。1分;句中停顿不当,影响句意表达的每处扣0。2分;漏背句子,每个扣0。5分。
(3)没有感情,或情感处理不当,一、二年级不扣分;三、四年级酌情扣0。1——0。3分;五——六年级酌情扣0。1——0。5分。
(4)唱背、溜背、拖腔拖调,一次性扣0。5——1分。
(5)背诵中有遗忘,经老师提示能背完的,每处扣0。5分。
(6)不用普通话背诵或声音过小,让人听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
3.办法
(1)提前两天公布考核时间、办法。
(2)考核前将本学期要求背诵的诗文题目制成抽签卡,并将课文和其余诗词分成两类。
(3)考核时让学生从两类中各抽一题,准备2分钟后当场背诵。
(4)两类题目合并评分。
四、口语交际(10分)
1.内容
(1)平时学习中的提问、回答、交流、讨论等言语交际活动。
(2)期末的考核内容由各单位根据课标及教材要求,自主确定。
(3)由教研室提供参考题目,由学校选用。
2.标准
(1)围绕话题,乐于交际,用普通话交际;讲文明懂礼貌,态度大方,声音响亮;听得懂别人的意思;说得清楚自己的意思,并做到语言连贯,有条理,得10分。
(2)一、二年级侧重于“围绕话题,乐于交际,用普通话交际,能够讲述自己的意思;讲文明懂礼貌,态度大方,声音响亮”。三、四年级侧重于“围绕话题;听得懂别人的意思;说得清楚自己的意思。”五、六年级侧重于“围绕话题;听得懂别人的意思;说得清楚自己的.意思,并做到语言连贯,有条理”。
(3)一般来说,在交际情境中围绕话题的单独说话时间,至少有一次为:一、二年级不少于0。5分钟,三、四年级不少于1分钟,五、六年级不少于1。5分钟。不能达到这一最低标准的,酌情扣0。5——2分。
(4)表达时,有明显的语病,每处扣0。5分;语言不流畅,一次性扣0。5——2分。
(5)有下列情况者,每项扣1分:偏离话题,经提示能回到正题的;不愿交际或不敢交际,经帮助能参与交际的;用方言交际,经提醒能用普通话交际的;有不文明现象,经提醒能改过的;听不懂别人的意思,经强调、解释能听懂的;说不清楚自己的意思,经别人帮助能说清楚的。
(6)上述第(5)条中,在任何一个方面,经提醒、帮助,仍不能改过的,扣4分以上。
3.办法
(1)观察记录学生平时学习中的言语交际表现。
(2)期末考核提前两天公布考核时间、办法和内容,并引导学生作好充分的准备。考核内容应依据教材、贴近学生生活,使人人都有话说。
(3)考核时,由教师或同学与考核对象围绕话题形成交际情境。可以同时进行多人考核。
(4)考核者适当记录被考核者的交际要点,以此作为评分依据。
五、课外阅读(10分)
1.内容
(1)除课本以外的适合读物。
(2)修订版《在西小读好书》上的推荐书目。
2.标准
(1)每学期在《在西小读好书》的记录中,至少要有读4本书的体现。
(2)一——二年级每学期累计得“3颗星”15次以上,得10分;每少1——3次“3颗星”,扣1分。
(3)三——六年级每学期累计得“优”20次以上,并编制一张个性化的记录单或读书小报,得10分;每少1——3次“优”扣1分;未编制一张个性化的记录单或读书小报,扣1分。
3.办法
(1)原则上以《在西小读好书》的记录、个性化的记录单和读书小报的编制为主要依据进行评价。
(2)一——二年级对某一次的《在西小读好书》记录、个性化的记录单和读书小报的编制评价建议用画星的办法进行,得“优”画3颗星,得“良”画2颗星,得“合格”画1颗星;三——六年级的评价建议用写“优”、“良”、“合格”的办法进行。
其中,一年级第一学期的课外阅读评价不用上述办法,具体操作不作统一规定,由学校自主进行考核。
六、学习习惯(等第)
1.内容
由基本学习习惯和每学期的学习习惯组成。基本学习习惯是指正确的读写姿势、上课时的认真倾听、思考、积极发言习惯和认真、及时完成作业习惯。每学期的学习习惯见教材所列。
2.标准
(1)评价标准参照教材要求。
(2)每次评价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第。
(3)一学期累计达到80%的“合格”,即总评等第为“合格”;一学期累计少于80%的“合格”,即总评等第为“不合格”。
3.办法
(1)平时观察,每周记录1次。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记录不少于15次。
(2)记录方式可以根据年级特点而不同。建议使用简单易行的爬格法。
相关说明、要求
1.本评价方案的实施以学期为单位。笔试时间由教研室统一规定,其他内容的考核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
2.评价主体根据评价内容确定,除笔试外,在学校和任课教师的精心组织下,应该引导学生本人、同学、家长、社区适度参与。
3.一般情况下,笔试部分的试卷由教研室或区域教育共同体编制,其他部分的试卷由直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根据上述方案编制。在不违背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内容、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作适当的调整。
4.评价的实施应紧密结合教学进行,避免两者的分离。
5.综合成绩评定应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评价,合计“一”、“二”、“三”、“四”、“五”部分成绩,若遇小数,则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记分。若习惯评价为“不合格”,则综合等第降一档次。定性评价,主要是从学生平时的学习表现、学习档案资料和考核、考试结果来分析,尽力发现学生的个性特长,用鼓励的语言、最具代表性的事实描述学生的进步,对学习中的不足提出建议。
6.乡镇以中心小学为单位,直属小学以学校为单位成立评价组。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组员由爱岗敬业、能力较强的老师担任。
7.评价组在考核过程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1)制定评价计划;
(2)制定评价细则;
(3)编制试题;
(4)评定成绩;
(5)总结反思;
(6)累积过程资料。
8.建议设立免试制。除笔试以外的评价内容,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在进行分项考核前提出15%左右的免试名单,让全班学生评议通过;也可以由学生自我申报,由任课教师和全班同学评议通过。获得免试权的学生在免试项目上得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