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书 > 采购合同 > 北京市肥料采购合同(通用6篇)正文

《北京市肥料采购合同(通用6篇)》

时间:

北京市肥料采购合同(精选6篇)

北京市肥料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所出售的肥料有合法证明。

第二条 乙方购买的肥料名称、类型、数量、价格如下:

肥料名称登记号备案号品牌商标含量肥料类型生产日期生产商数量_________(千克)单价_________(元)总价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肥料质量标准执行(_________)国家标准,(_________)行业标准,(_________)地方标准,双方约定:_______(约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四条 肥料包装使用材料:______________,每件包装肥料重量_______千克。肥料包装应附标签、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标签应注明:肥料名称、产品批号、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和注意事项等。说明书应阐明肥料性能、用途、使用方法、存储条件及方式等。产品合格证应注明肥料生产日期、有效期。

第五条 肥料交付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自收到肥料之日起_______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有异议的,应在验收完毕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____元,结算时,预付款冲抵首批货款。

第八条 结算按下列第_______项办理:

(一)乙方自收到肥料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货款(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自收到肥料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汇入首批货款(大写)______________元,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汇入剩余货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 甲方交付的肥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补足、更换或退货;甲方迟延交付肥料的,按“延迟时间(天)_______迟延肥料价款(元)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因肥料质量问题或者甲方延迟交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其损失。 乙方迟延支付价款的,按“延迟时间(天)_______迟延价款(元)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延迟支付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其损失。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肥料采购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甲方因造林需要,特向乙方采购桉树专用肥料(以下简称“采购物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总价款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及总价款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条交付日期乙方应于甲方首次提货前完成全部采购物资的生产,并于起三十日内分批次将采购物资交付于甲方。

第三条交付地点交付地点:。

乙方负责将采购物资分批次送至交付地点,由甲方清点确认并签字后,视为该批次采购物资的交付。

采购物资的装车事宜由乙方负责,卸车事宜由甲方负责。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及验收标准

(一)总体质量验收乙方最迟于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至工厂仓库按正常质量抽检办法共同取样封样,样本各三份,封样后由甲方送至第三方有资质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第一次检验)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经第三方检验后,不符合附件一质量标准,乙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各提供50%的封存样本,由乙方送交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检验(以下简称第二次送检),甲方配合,检验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第二次检验为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第二次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对该检验结果,甲乙双方不得存有异议。

自乙方知悉第一次检验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有异议而未进行第二次送检的,视为乙方对第一次检验结果无异议。

检验不符合附件一质量标准的,视为全部采购物资不符合质量标准。

甲方有权拒收采购物资,并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肥料而支付的货款差价、运输费、劳务费,以及因施肥延迟而造成的生产损失等),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抽检总体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在到每批次采购物资后进行抽检,货款,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采购物资,乙方对此有异议的,可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法再次检验,若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该批采购物资及剩余批次的采购物资,并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规定同上),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数量验收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交付的采购物资后及时组织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的接货人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

(四)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五条付款期限及结算方式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定金,甲方拒不履行交货义务或违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所付定金不再退还,乙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违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若双方均未违约终止本合同,定金转为货款。

每批次采购物资经甲方抽检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采购物资货款的50%。

甲方于收到最后一批采购物资并抽检合格后0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剩余货款。

各类款项汇至乙方下述银行账户即为支付:开户行:户名:银行账号卡号:乙方收到每批次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该批货物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天需按应付款项的‰向乙方计付违约金,迟延3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甲方未付清上批次货款的,乙方有权拒绝继续发货。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每天交付采购物资,不得延迟,乙方迟延交付3天以上的,每迟延一天需按当批次应交付采购物资的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收到的货款(扣除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抵顶部分);如因乙方迟延或拒绝交货而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总体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规定同上),乙方应承担赔偿责。

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规定同上)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货款的0%;抽检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规定同上),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及剩余批次采购物资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规定同上)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未能按约定交付的采购物资货款的0%。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非因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因乙方怠于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的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时间延误的,延误的交付期间相应顺延或由双方协商;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失去意义的,则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四)、因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或发生与本合同的履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

如一方将该争议提交另一方后的30天内该争议无法通过此方式获得解决,则需提交到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各方陈述及保证

(一)、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其设立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和批准;

(二)、其拥有充分的能力和权力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自然人或授权代表人已被充分授权签订本协议并使其受本协议约束;

(四)、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各项规定应成为其法定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

甲方:

代表:日期:(公章)

乙方:

代表:日期:(公章)

北京市肥料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兹因乙方发展农作物种植,特向甲方订购以下肥料,经双方议妥, 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货地点:。

四、货款交付方式:签订合同之日先预/到付现金(大写):;(小写):¥

五、货物上下车费用负担,上车费用由甲方承担,下车费用及方式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七、其它费用负担:

八、本合同签订后,所欠货款需有乙方经办人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欠款证明。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即日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一方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要负相应经济上的补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市肥料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肥料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买方对肥料的基本要求:

单位:元/

┌──┬──┬────┬──┬──┬──┬──┬──┬──┬──┬──┬──┐

│编号│肥料│肥料登记│牌号│含量│生产│包装│生产│产地│数量│单价│总价│

│名称│证号或备│/│/│许可│规格│日期│

│案证号│商标│型号│证号│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第二条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肥料类型:□复混(合)肥□有机肥□配方肥□有机无机肥□叶面肥□单质肥□其他_________。

第四条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经营许可证》□其他_________。

第五条包装及存储条件:_________。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元,剩余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为:_________;选择由买方支付定金的,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定金不予返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_________。

第七条交货方式: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期限: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

第八条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_________日内进行验收;其中肥料包装必须注明肥料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和注意事项等,并应另附说明书,阐明产品性能、用途、实用技术、使用方法等,产品合格证上还应注明生产日期、有效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验收要求: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肥料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八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肥料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或外包装明示含量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市肥料采购合同 篇5

购货方:

供货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1、产品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有机肥NY525 -20__,有机-无机复混肥:GB18877-20__;

3、产品的数量:按照每包累计或者过磅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3%误差。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有机肥按非标包装,包装袋不需要回收;有机无机复混肥按照标准包装,包装袋需要回收。

第三条 有机肥送货到购方指定地点、有机-无机复混肥有购方到供方自提。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20xx年3月5日前。

第五条 货款的结算

1、交(提)货完成后15日内付清合同款项。

2、延期付款,每拖延一天交付千分之三罚金。

第六条 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xx年2月1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二份,分送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市肥料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采购名称

榆横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绿化专用化肥采购

二、采购内容:

各项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

三、合同价格 货款总额:

人民币玖拾陆万肆仟伍佰捌拾壹元肆角零分(¥964581.40)。该化肥合同价格为到现场价格,包含化肥的成本、运输费、包装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及涉及到该货物到场的一切费用。

四、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应化肥的名称、规格等要求必须符合以上第二项条款里的要求,化肥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的化肥必须是全新的厂家正品,且产品并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如产品属专利产品,则需提供产品的专利证书等资料。

3、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日期或失效日期,乙方不得供应已经失效或即将失效(失效期前六个月)的产品给甲方。

4、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化肥的质量达到该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且达到合格等级。

5、化肥如有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后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及验收:

1、供货方式

按甲方在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供货方式按时间分三个批次供货,首批供货于20xx年5月15日之前,依照榆横实业投资有责任公司广场公园绿化服务分公司指定的地点,依照采购要求,第一次供采购总量的40%,剩余部分按照30%的比例分别于20xx年6月10日,7月10日之前送达。

2、交货地点:供货单位必须按时免费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即在榆横工业区范围内的使用现场),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验收标准:

(1)货到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等相关资料(包括甲方确认的化肥的样品及相关说明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2)乙方必须在供货日前三天提供化肥的样品给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化肥样品后方能批量供货。

(3)甲方有权对乙方供应的化肥进行抽查,乙方保证一次开袋合格率达100% 。乙方提交化肥的相关资料将作为产品验收的有效依据。

(4)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产品包装上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说明。

(5)经甲方验收产品无外观缺陷后,甲方视供货单位已根据有关国家或行业的规定提供了合格产品,但并不表示甲方对产品质量的认可,验收单须经双方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名盖章方为有效。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产生的货款按照批次货到付款,供货单位在前两次结算货款时凭实业投资公司的验收单,在最后清算货款时需提供合法的销售发票、供货合同及相关资料,办理货物结算手续。本合同所述金额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保证所供化肥必须符合合同及相关资料规定的要求,且进货渠道合法。

2、产品保质期:在当事人双方人员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认验收单后之日起计不少于了六个月的产品保质期。

3、产品保质期内,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用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产品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无条件为甲方更换相关的合格产品。

4、产品保质期内,如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能如期按质按量更换不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另选供货单位供应货物,从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乙方供应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所提供的资料具有欺瞒性而导致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供货的,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单

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法律规定(程序)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说明文件、合同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偿付合同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更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向担保银行没收的履约保证金,并将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乙方不守诚信的行为,记入政府采购报价或招投标信誉度极差不予采用的单位名单中;除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外,还需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九、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五天内提供有关机构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二份,分送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