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购销服务合同(汇总3篇)》
设备材料购销服务合同(精选3篇)
设备材料购销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买方建设或经营等需要,向卖方购买建筑装修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室内外装修材料。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买方保证年购货量不低于__________万元。
提货方式:买方到卖方营业地自提,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买方在收到货物时应即时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三天内提出书面议异,超出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议异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壹拾万元的定金(所交定金可在履行合同中抵偿价款):在提(收)货物后7天内支付全部货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
(一)卖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产品的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无条件更换或进行维修。
(二)由于买方或其他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买方自行负责。
(三)卖方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给买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若买方在约定的提(收)货期限内不及时提取货物或拒收符收约定的标的物,由买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价格升降责任。
(二)延期付款:买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如买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即时支付价款,则由买方向卖方支付所欠款项20%的违约金,给卖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仍需赔偿。
(三)任何一方违约导致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败诉方还需承担实现合同目的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用等。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设备材料购销服务合同 篇2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不锈钢板材的买卖,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品名、规格、包装要求、数量、单价、金额:按乙方订货清单要求,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甲方保证供货质量,对商品使用中非人为因素而坏损的,三个月内包退换。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由承运商运至乙方车站(港口);或乙方自带车辆到甲方仓库提货。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汽车或轮船运至某某站(港),某某公司收。
五、运输费用负担:运至乙方车站(港口)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站(港)后,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在总重量的0.5%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均摊。
七、包装费用负担:由甲方承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到站(港)后,由承运商和乙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货到当日内向甲方提出。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订货后,现金支付一半货款,货物到站(港)验收后付清所剩货款 。
十、违约责任:乙方订货后,十日之内如不提货,甲方有权在订货所交50%货款中扣除一半作违约金;乙方订货后,甲方发货延至十日后,乙方有权少付20%货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材料购销服务合同 篇3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小写)¥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装卸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七、随机技术资料,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八、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本合同如需提供担保,可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十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