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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服务工作协议【汇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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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服务工作协议(精选6篇)

移动通信服务工作协议 篇1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再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再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银行盖章):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移动通信服务工作协议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发本着“有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就相关事宜委托乙方担任财务顾问,并达成如下财务顾问服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财务顾问的工作范围

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财务顾问服务:

1、按照甲方的需求,乙方充分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为甲方寻找目标客户,并向甲方进行推荐;

2、乙方协助甲方对乙方推荐给甲方的目标客户进行营销,了解客户需求;

3、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完成期间对客户的有关咨询及服务工作;

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协助甲方制定交易框架以及工作计划;

5、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对目标客户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金融政策及信息咨询。

第二条财务顾问服务方式

1、乙方提供的服务方式包括书面(函报告、电传、电子邮件)或口头(函面谈、电话)等方式;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保持经常性沟通和磋商。

第三条服务顾问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2、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1)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推荐的客户支付的(承销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费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欠款所述的财务顾问费用;

(2)乙方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应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向乙方所提出的要求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

(3)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2)乙方承诺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其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有权机关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五条违约及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万分之的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会计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长期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相关项目的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服务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的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即(注:请说明本项目成功的条件)完成之日止,但乙方提供服务的最长不超过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第七条协议的效力与变更

1、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项下所涉及的事宜涉及多方参与及共同配合,并需取得有关监管机关的批准,如上述任一因素导致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变更,则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内相应调整服务内容;如上述任何一因素导致甲方主导的方案不能实施或本次活动整体终止;因上述事由造成本协议变更或终止时,双方就有关财务顾问事宜商议调整,但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再返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双方客户利益和对方的利益,尊重对方对客户的相关承诺,按照分工服从对方安排。

2、甲乙双方在营销项目和承办项目中,不得损害对方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3、项目操作过程中,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保证甲乙双方的项目参与权和信息知晓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通信服务工作协议 篇3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______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 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 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电信公司)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移动通信服务工作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甲 方: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工作,乙方本着为甲方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宗旨,经友好协商后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中的甲方客户是由甲方统一申报、管理,并经乙方确认,符合享受本协议各项优惠服务条件的广西移动GSM签约客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客户有权享受以下“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

(1)享受乙方提供的广西全区联合VPMN提供的优惠、灵活、方便的业务和服务。

(2)享受乙方营业厅专窗或大户接待室优先接待的服务。

(3)享受上门服务,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业务的服务。

(4)享受咨询、投诉优先处理服务。

(5) 享受乙方免费寄送或赠送的各种业务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6)享受免费通过邮寄、E-mail、传真等方式获取话费帐单的服务。

(7)优先享受乙方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

2.1.2、甲方客户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提出批评、改进的建议。

2.1.3、若甲方客户在办理过户时,将自动停止享受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优惠服务,如其需要继续享受以上待遇,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继续。

2.1.4、甲方承诺并保证使用一定量的移动IP长话费,以此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2.1.5、甲方承诺与乙方签定本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与乙方竞争对手签定类似的合作协议,并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网一年。若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本协议自甲方违反之日终止,乙方有权立即停止给予甲方客户的各项优惠,甲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1.6、甲方联系人可以要求乙方为因话费原因被停机的客户暂时开机,同时,甲方应提醒该客户在24小时内交清话费。若该客户在24小时内仍未交清所欠话费,乙方有权再次停机直至欠费客户交清所欠款项为止。

2.1.7、甲方应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或与此相关的其他内容提供给第三方。

2.1.8、甲方应对其客户身份证(含复印件)的真实性及客户自愿入网的意见的表示承担,保证若甲方客户的身份证不真实或客户自愿入网意见表示不真实,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向甲方客户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

2.2.2、若甲方的某些客户有欠费,乙方有权对方欠费客户停止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并追缴欠费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费用金额的【__________】%/天收取,逾期不缴费累计超过【__________】天仍未交清款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2.3、乙方应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第三条 保密

3.1、“专有信息”指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创造或有协议约定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 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合法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方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方是非常重要的; 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产生了双方之间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的关系。

3.2、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应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 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3.3、甲乙双方对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结束以后,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根据中国法律,甲乙双方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况除外。

3.4、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无须为对方的保密行为另外付费。

第四条 其他事项

4.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4.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4.3、附件《广西移动虚拟网业务实施细则》是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移动通信服务工作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镇路庄村---,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内容:

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具体内容为:

1、完成设计方案;

2、设计处理;

3、设计进水、出水水质,以设计方案为准。

二、合同履行的地点、方式和期限:

1、履行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设计并提供合同要求的技术服务,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予以配合。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于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在具备调试条件前派人指导调试,直至调试成功。

三、资料提供:

1、合同生效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建设地点的厂区总平面图、地质勘探报告;

2)工程总进水口座标位置、管渠断面尺寸、标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设施图纸4套及所需设备清单。

3、乙方向甲方提供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技术服务;

4、在施工建设期间乙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在二天内做出相应答复。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提供及其保密:

1、甲方按本合同协作事项第三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其中的地质勘探报告应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提供。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等技术文件甲方应保密、未经乙方书面正式许可,甲方不得转让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相应索赔。

五、成果的分享:

工程成果由甲方乙方共享。

六、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

2、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定金;在乙方提交施工图后再支付60%。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项目当地的地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通信服务工作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协议期限:

民航学院委托乙方负责学校的饮食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

1、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正常供餐;

2、负责全校餐饮行业承包租赁户的管理。

二、服务标准:

(一)供餐标准

1、早餐:主食  种以上:稀食 种以上:小菜  种以上。

2、午餐:主食不少于 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  元/份): 个以上(占菜品的  %)

(2)中档菜( 元,~ 元/份): 个以上(占菜品的 %)

(3)高档菜: 个以上(占菜品的  %)

3、晚餐:主食不少于 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  元/份):  个以上(占菜品的  %)

(2)中档菜(  元~ 元/份):  个以上(占菜品的  %)

(3)高档菜:  个以上(占菜品的  %)

(二)、卫生标准:

l、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制定饮食管理安全卫生制度,随时检查落实餐饮卫生制度,杜绝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把“四关―进货关、加工关、卫生关、出售关”;

3、协同口岸检疫局、卫生防疫站对餐饮的监督检查;

4、办理好每年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人员健康证。

(三)、价格标准:

1、租赁食堂按市场价;

2、校办食堂由成本和赢利两部分组成。其中,赢利在当月应控制在2%以内,全年盈亏持平:成本由下表比例构成:

成本构成:

原材料费  %炊具设备(大型设备除外)、维修费  %

煤气费  %卫生、防疫费  %

水电费  %劳保办公费  %

人头费  %管理费  %

三、经费:自收自养。

四、违约责任:

1、未达到供餐标准每次罚款  元;

2、未达到卫生标准每次每处罚款  元,造成食物中毒等恶性后果,除赔偿损失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价格检查一般按月检查,未达到价格标准,除没收超标所得外罚款   元。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