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框架合同范本(3篇)》
购销框架合同范本(精选3篇)
购销框架合同范本 篇1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 商品,达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商品的供应
1、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详见附件一)为准。双方如需更改订单,须在接受订单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订单更改通知”,并须经对方书面确认,否则仍按原订单执行。
2、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提供商品时,应另行提供订单数量的%作为保修备用量,但乙方必须保证在接到甲方商品质量维保通知(以电话联系方式)时, 小时内到达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现场进行处理及提供符合样品要求的商品给甲方正常使用。
二、商品的质量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乙方每次向甲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乙方在供应甲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格及保质期
四、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订单的供货期限为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之日起内,送货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若甲方更改订单,乙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3、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交货地点为:。 4、供货方式采用乙方一次性送货,除非甲方要求乙方分开送货。 5、送货的全部运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甲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甲方收货时可仅对乙方所供应商品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若甲方以抽检方式验收,则视同甲方对成批产品外观无损进行认可接收。 六、供应商品的退货和质保
1、乙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或与样品偏差较大、破碎、有损坏现象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甲方若发现乙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甲方均可向乙方提出质量争议,乙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甲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乙方无条件为甲方及时更换保质期内有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 4、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乙方以产品质保封贴标签是否破损为准承担合同规定的质保责任,但乙方须在本合同
签订前提供商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及留存作为本合同有关约定的执行标准。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__年__月__日至 年月 日止。若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顺延次数不受限制,顺延期间相关费用不变。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分批按订单具体规定实销实结:在甲方收到乙方按订单所规定的货品及商品符合要求之日起 日后,由乙方提供货品的正式发票向甲方进行结算支付货款,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货品的正式发票及相关货品签收凭证后日内以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给乙方。
2、保质金:货款结算时,乙方应预留订单货款 %作为每批订单货品的保质金,待保质期满且不存在货品质量与维保问题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无异议后日内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支付方式为电汇。
4、乙方结算时须提供有效正式发票,如因乙方提供违法的发票,致使甲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乙方单方面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货到订单指定地点,甲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货的,每天按该订单所规定商品总金额的%承担违约金;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金责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质金。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延期付款的,每天按该订单所规定商品总金额的%承担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甲方欠款、违约金及质保金。
3、若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乙方在商品保质期内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限内及时对存在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维保及提供符合样品要求的商品给甲方正常使用的,每天按该商品购销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乙方超过维保时限 日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金责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质金。
5、若乙方在商品保质期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保责任或不履行维保责任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金责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质金。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订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经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延期履行合同。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连同合同附件共伍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除商品保质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3、本合同文字打印同填写部分及合同附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 (签章)
签署日期: __年__月__日
购销框架合同范本 篇2
供方: 南京____精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南京市____和凤工业园区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在______年度良好的合作,经平等协商同意, 甲方为乙方______年度铜杆、铜丝、裸铜丝、镀锡丝、绞线等指定供应商。现自愿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如下:
一、定货时间与定货数量
(1)定货时间
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将下月计划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除本协议中二款(1)条①项定价方式客户外,每批次订单乙方须在当天下午14:30前传真至甲方,经双方盖章确认回传有效。
(2)定货数量
乙方确保平均月用量在 吨以上或确保全年度总用量在 吨以上,如有规格变动或增减时,应提前七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据实做好调整。
二、 产品定价与加工费定价
(1)产品定价
所定产品的原材料铜价按以下款价为材料定价。
①____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电解铜价月日至月日现货平均价。
②订货当天____有色金属网____现货电解铜价与长江现货电解铜价平均价。
③订货当天____有色金属网____现货电解铜价。
④订货当天____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电解铜平均价。
(2)加工费定价
①甲方所提供产品的加工费价格,经双方协商确认同意(详见附件《产品加工表价目表》)。
②甲方保留加工费调整权力,在特定情况下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生效。
三、交货周期、运输方式
(1)交货周期
所定产品常用规格一般生产期为3天,特殊规格生产期为5天,单规格超过十吨以上时,以确保乙方材料供应正常为原则,双方协商同意可分批交付。
(2)运输方式
甲方负责代办以公路物流方式为主。
四、产品交付质量验收标准与使用
(1)双方按订货要求交付与验收,如有争议参照《GB/T3953-20__》与《GB/T4910-20__》标准交付与验收。
(2)乙方应在到货后2天内办好验收手续,延期视为默认合格。在验收或使用过程发现甲方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诺在四天之内进行调换货物,但甲方对乙方最终产品质量不负任何责任。
(3)如对货物质量问题有争议无法协商时,以行业内有权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五、产品包装与保管
(1)所有产品除特殊规格外,均按甲方出厂标准包装。
(2)所有包装材料包含铁盘、铁箱、铁架、胶盘、木板等均归甲
方所有由甲方回收,但乙方须一次性交付押金元,双方仓库以记帐方式签字确认,如有缺失乙方有义务负责找回或按价补偿。
(3)货物在交付到乙方仓库前由甲方负责保管,在交付到乙方仓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六、货款结算规定与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规定
经双方协商约定付款周期按以下款结算付款。
①货到 个工作日内付清。
②货到每 对帐、开票, 前付清。
(2)付款方式
①乙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付款周期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前一周。
②如乙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贴息以同期银行贴息价格为准,经双方商定由乙方承担。
③如乙方未按约定延期付款则由乙方按0.4‰元/天支付利息。
七、协议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乙方应在约定期内付清全部货款。
八、解决协议纠纷方式
如有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协议履行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九、本协议为全年度框架议,具体规格、数量以传真确认件为准。《买卖合同》及每次的提货单确认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执行。
十、本协议有效期: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本产品符合ROHS及REACH的国家标准。
甲 方:
乙 方:
购销框架合同范本 篇3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第二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 ,以后在每月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小时的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⑵自 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