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书 > 购销合同 > 耕地机购销合同实用三篇正文

《耕地机购销合同实用三篇》

时间:

耕地机购销合同(通用3篇)

耕地机购销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新风工程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设备型号及其价格详见附表

二、 合同价款及支付

1.根据双方协议结果,确认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本报价不含税,如需发票,按合同总金额8%的税赋征收税款。

2.签定本合同时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款。

3. 增项和变更部份按实际使用情况按时结算。

三、运输方式:

1.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已列入预算的乙方不再另行收取。

四、工程进度

1. 安装工期约为 ______天,具体开装日期由甲方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2. 如因甲方原因和其他非乙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自动顺延。

五、变更:

1.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双方应另行签定变更协议书并附变更清单。

2.变更合同及其附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付款。

2.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与其他工种、小区物管之间的关系。

3..负责办理必要的施工手续(包括施工出入证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4.系统设备没有调试交付使用前不能擅自使用。

七、乙方责任:

1.参照相关标准,按时、保质的完成安装、调试任务。

2.乙方施工人员有责任爱护甲方的物品,严格按照施工流程操作,保证施工质量。保修期内由乙方产品和施工质量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赔偿。

八、保修

1.保修期为机器出厂日期后18个月,保修期内乙方负责一切保修,包括相关零部件的更换,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维修人员将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及人工费。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其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 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徐州市华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徐州升辉装饰城新7厅

耕地机购销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第一条、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签订时间:年月日(若标的数量较多,或型号备注要求较多,可制成附件)

第二条、质量标准与质保责任:货物质量应符合标准。质保期内供方负责三包,质保期年,自甲方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第四条、交(提)货时间与地点: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将货运至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日内,按合同约定标准(:普通购销合同范本)验收。若有异议,自验

收之日

起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第九条、合同总价、付款方式时间:(注意定金额度、

提供增值税发票等情况)

第十条、违约责任:(1)标的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卖方无条件更换或退货。(2)延期交货或质保期内接到买方故障通知

小时不到现场解决问题,按日合同总价款承担违约责任。其他违约情况按《民法典》执行。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需方所

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起生效,传真。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需方供方

出卖人(章):买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书代理人:委托书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税号:税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耕地机购销合同 篇3

需方: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琉璃瓦厂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价款: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数量见下明细表:

以上价格为货到工地价(不含卸货)

供货总造价:以实际现场交货数量为准,单价按上表进行结算。以上所订材料根据甲方工程需要选择定购。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企业相关产品标准,甲方按现场确认样板验收。

2) 乙方须提供材料的质保书(结构完整性叁拾年质保)、合格证、检测报告。

3) 产品货到工地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满足工程验收要求。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第一批货到工地,其余货物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到货(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保证工程进度; 交货地点:所有货物按照甲方要求送到工地内(货车可到地点),甲方组织现场签收。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货物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材料运达交货地点后,双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开箱进行验收,若因包装运输不当或其它乙方责任造成损坏、缺件等情况,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或补齐,两天内未补齐,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

2) 验收标准和方法依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所供全部材料应与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一致,如与其不符,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材料,并追求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 货到工地后甲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付款,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追求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先预付订金合同价的30%,即 万元,每批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该批货款的65%,留实际供货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返还。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货,每迟延一天,扣罚乙方合同总价0.21‰支付违约金,并以此类推。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0.21‰支付违约金,并以此类推。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 曲周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应到现场对所需供货数量予以核实,甲方给予配合,每幢楼按核实的数量提供材料。如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补货要求,乙方应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供货。如乙方未通知甲方给予补货,所供数量甲方均不予认可,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琉璃瓦厂 需 方: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定日期: 年月日签定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