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板带购销合同(三篇)》
铝板带购销合同(通用3篇)
铝板带购销合同 篇1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
甲方购买乙方5%水泥稳定碎石料,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5%水泥稳定碎石料。
二、品种规格、单价、数量、计量方式
品名: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简称水稳层) 规格:水泥掺量为5.0%; 单价: ; 数量:按工地工程需要为准 计量方式:以甲方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收据数量为依据。(乙方提供的水稳料经甲方抽查如果发现数量少于签单量,将签收的量一致按照签收单中最小吨位的数量进行累计)。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 ;
2、交货方式:乙方将料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数量: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四、质量标准
1、水泥、石子、石粉等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石子必需是青石子、石粉必需是青石粉灰)。
2、各种材料必须按规定的配合比拌制,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配合比。
3、甲方在施工完成达到取芯检测后,乙方必需保证取芯合格完整。
4、乙方按批次向甲方提供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石粉、石子等原材料检测报告。
5、乙方提供的水稳料拌合到运输至施工现场总用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小于2小时),
超过2h甲方拒绝签收使用,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铝板带购销合同 篇2
甲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施工所需的________㎜厚铝单板( 牌)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产品的材料、颜色以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铝单板所使用铝基材为1100H24,厚度为 mm(不含粉末喷涂厚度);加强筋为U型,截面尺寸20×40×20mm,间距为500-600mm。
2、铝单板的包干单价为________元/㎡。如颜色是鲜艳色(金色、红色、橙色)的,需在原单价上加上 元/㎡。该包干单价已包含铝单板板材费用、加工费用(应按施工图及现场施工要求完成检修口及空调出风口等相关强弱电及消防点位的开孔、开槽及折边等)、轻钢龙骨辅材配送费用【轻钢龙骨吊顶配送规格型号及比例为:主副楼1-3层采用C60型上人轻钢龙骨,其余采用C50型勾搭式轻钢龙骨;龙骨配比按主龙骨比例是1:1.1(即每平米吊顶主龙骨是1.1米),副龙骨是1:3.5,主吊件1:1.1,副骨挂钩1:3.5,余下的配件(主接,副接,支托,丝杆,爆钉等)按1:1要求进行配送,并满足施工及损耗要求。超出以上标准需另外配送龙骨的按 元/米收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保险费及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乙方完成供货需承担的一切费用,且不受铝单板板材市场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铝单板加工规格等任何因素影响,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不再予以调整。甲方实际应支付款项按甲方实际购买面积×本合同约定包干单价计算,其中,实际供货面积按施工图纸展开面积计算。现采购量暂定为 平方米,货款总额暂定为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质量标准:
1、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23443-20__)中聚脂粉末涂层的相关标准、《铝板质量标准》(GB3194-1998)和甲方质量要求,不得与封样样板存在明显色差,同时不允许有外观缺陷发货时乙方提供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原件三份。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
三、供货时间及提、交货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于合同签订后 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现场情况深化、提供全套铝单板加工图纸,甲乙双方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乙方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其中,第一批供货应在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完成。乙方每批所供货物不得少于________平方米、且必须满足施工图上一个区域的整体施工要求。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摆放完成。如遇不可抗力,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提供加工图迟延影响交货的,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
四、包装、交货方式及费用:铝单板表面贴保护膜,瓦楞纸包装,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工地并卸货完成,由此产生的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派人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如超过五日甲方不派人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验收合格,但不因此免除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及八条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2、如铝单板安装完成后,发现乙方提供的铝单板色差明显且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更换完毕,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物在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总货款的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每批铝单板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每批铝单板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结算前,每笔货款金额暂按经甲方验收人员及项目经理、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乙方人员共同确认的出货票记载的供货数量计算。如乙方所发任何一批货物的数量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数量或不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货款的支付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供货数量或更换符合约定的石材之日止。
3、全部铝单板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实际购买数量后三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应支付款项的98%,预留实际应支付款项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结清。
4、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其中甲方在支付第六条第3款约定的款项前应按含保修金的实际结算货款补足发票给甲方),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额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七、 双方责任:
1、甲方:
A、负责确认乙方提供的加工图及加工明细表,加工图纸及数量如有变更,必须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变更合同条款要求,则乙方交货时间可顺延。
B、负责提供和确认颜色样板。
C、负责向乙方支付货款并到货后及时验收。
2、乙方:
A、负责按时按质量交货 ,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出方案、加工图(涉及技术及测量尺寸,甲方须派技术人员配合解决)。
B、负责货到前通知甲方,并提供货到清单。
C、负责产品质量并保证其服务承诺。
D、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E、负责货到工地卸货,不负责搬上楼。
F、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核实所需铝单板数量、规格,如超出施工所需铝单板数量供货或提供铝单板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回收多出铝单板或更换符合现场施工需要的铝单板,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
H、因乙方迟延交货导致甲方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所产生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直接扣取。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铝单板保修期为 年,自铝单板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色差、缺陷等)的石材。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通知后7日内,乙方应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费用仍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
铝板带购销合同 篇3
采购方(甲方):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 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具体的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
二、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质,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木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运送到目的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目的地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 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和乙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共同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六、 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付苗木总价款的20%(¥_______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苗木总价款的50%(¥_______元),剩余款项等到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 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八、 因乙方延迟交付或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 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三、 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当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
甲方: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