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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家畜家禽养殖经销合同(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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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家畜家禽养殖经销合同(通用3篇)

四川省家畜家禽养殖经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就广州市诺缦琦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生产之品牌服饰经销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法律地位及保证

1.1 甲方的法律地位

甲方保证:甲方是有权销售产品并授权乙方经营产品专卖店的独立法人组织。 甲方保证:甲方为合法注册的商标以及其它标志、商号及商誉的独占被许可人。

1.2 乙方的法律地位

乙方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法律主体进行其活动。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乙方不是作为甲方的佣金代理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甲方不负担乙方经营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

第二条:宗旨

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通过甲方生产之系列服饰专卖,从而规范市场,提高产品品味,扩大市场品牌效应,通过规模效益,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取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特许事项

甲方特许乙方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地域、期间内按本协议条款:

1、出售和使用甲方制造的产品的权利。

2、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合同附件,称作品牌识别系统VI手册所规定的品牌形象的权利。

3、在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下,在所授权区域内使用名字/标志的权利(包括用于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路牌等媒体开展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第四条:独家经销期间与地域

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在 地区按本协议约定独家经销系列服饰的权利,特许期间为壹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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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不得在特许期间或特许区域从事销售非甲方服饰类产品的活动。

4、乙方若在非特许区域从事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且乙方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给予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和独家经销商销售额指标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圆整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违约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全额或部分扣除保证金。

2、乙方每季度销售额必须要完成以下分类的各项任务(按乙方从甲方的进货金额计算)。若有一个季度低于最低销售额,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若有两个季度达不到最低销售额(连续或间断均属此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十六条所有终止合同的手续后由甲方全额免息退回保证金。

第六条:订货及提货细则

甲方给予乙方每年四次订货,每次订货必须完成首批订货金额。乙方将客户所订购货物的明细(型号、规格、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和费用的承担、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保险等)电传给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将乙方所购货物金额及交货时间回传给乙方确认。为确保交货时间无争议,双方应共同做好如下工作:

1、交货时间一经协定,甲方务必准时,不得无故延后,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乙方订单将货物准备好后,即通知乙方提货,如因乙方迟迟不提货,超过 天以上,按订货金额的5‰加收保管费,如一个月内未提货,乙方按放弃部分的货款金额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委托他人提货,应出具运输委托书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供甲方验证存档,货品装上车,由乙方委托承运人全权代表乙方签字后,即视数量、质量验收无误。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乙方每一季订货完成以后要将首批订货金额的30%货款在3天内汇款至甲方指定的帐号上。乙方在接受甲方的订单确认单后叁天内将货款汇款至甲方(甲方银行帐号: ),甲方收到货款后按订单约定时间发货。

第八条:价格、包装及质量验收

1、乙方所订货品的价格均按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进行结算。正价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分销给加盟商;推广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分销给加盟商。附属货品(包、帽、鞋、袜等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分销给加盟商。

2、甲方按实际订单要求提供包装。

3、质量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准,货到乙方后,三天内无质量异议,即视为质量验收合格,若因质量异议,属甲方原因,甲方给予乙方在贰个月以内100%的调换等价值货品,属乙方人为原因,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 价格限制及方式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提高或降低,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专卖合约,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应根据市场的不同情况,适当地调节产品的价格。

3、乙方可以分销给各分销商,但必须限制分销商只能特许专卖店的.形式销售。乙方也可自身设立特许专卖店销售。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动态,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推陈出新,确保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甲方根据不同城市的订货明细,针对乙方的地区销售开发新产品。

3、甲方有义务保证产品的质量;有义务保证产品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现场专卖区域的营业员进行产品技术性能、款式特色、销售技巧的综合培训。

5、甲方免费提供设计方案及整套专卖店所具备一切的形象,文字图片资料和产品摆场的形象定位。

6、甲方依订单约定按时按量发货。

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

1、在指定地区享有系列服饰专卖权。在与本协议无冲突的情况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在该城市尽力拓展客户。除专卖店销售的产品外,所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约束性合约由甲方代表签订,乙方协助办理,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消费者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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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指派专人负责,将每周《销售报表》及市场反馈及时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作出改进和应变措施。

3、乙方如需将甲方之产品分销,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聘用分销代理人,乙方对分销代理人的行为负连带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如实地向甲方报告销售情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进行帐务检查、库存盘点、管理服务规范监督等等。对有损害品牌形象的网点,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后无明显改善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予以撤销该网点。

5、保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6、在数量和质量上聘用足够的员工,并保证这些员工在仪表和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甲方的要求。

7、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8、对于供应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所有物品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乙方对于客户(终端消费者或下级经销商)的投诉应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乙方必须在所管辖的省会城市或当地开一家形象店,要求是繁华的步行街(商场),面积在80㎡(50㎡)以上。

第十二条:不允许竞争

1、乙方不得在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内以任何名义或方式销售非品牌的服饰类产品。

2、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本条第1款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十三条:商业秘密

13.1 乙方在其与甲方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

13.2 乙方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须的信息除外。

13.3 甲方保证他本人和下属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外。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雇员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雇员离职以后)。

13.4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乙方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间和解除、终止后均如此,不论任何解除、终止原因。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七日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该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并没有这样做,他将不能使用该条款免责。

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时间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七日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特快专递信件通知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严重违约而提前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通过特快专递形式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特快专递信函时立即生效,但并不妨碍守约方索赔进一步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1严重违约是指: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一、三、四、五、八、十、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六条。

1.2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主张的债务、扣押裁定、欠税、公司债务、银行帐号冻结、破产或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措施,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终止决定在发出特快专递终止信函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索取损害赔偿的权利。

2、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项下本条上款任一条款,均视为普通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 元)的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协议终止时遗留问题的处理

1、协议正常期满时,若双方续约,一个月内应在帐务上办理完费用结算等事宜;若双方无续约之意愿,一个月内应结清所有费用等事宜。

2、本协议在执行期间,若协议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可参照协议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协议在正常执行中,若协议任何一方执意要终止协议,须经另一方同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否则,一切损失均由提出方负责。

3、无论以何种形式终止协议,属于甲方品牌形象方面的各种广告宣传资料和证书应归还甲方,协议期间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协议生效、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1、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与乙方签字或盖章后,随即生效。

2、本协议的修改,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执行。

3、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后,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如与国家今后发布之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服从国家规定并做相应修改。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7、本协议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乙方名称: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020-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020- 传真号码: 签约地点: 广州市 签约地点: 广州市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四川省家畜家禽养殖经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养殖人: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养殖人负责的_______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

第二条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适量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种苗_______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______________

第七条销售人因技术指导失误或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质量问题给养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养殖人未按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进行养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于_______失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人

养殖人(章)

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销售人

销售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代理人(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监制单位: 印制单位:_________

四川省家畜家禽养殖经销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_________总代理)与乙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市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指定区域为_________范围内。

第二条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_________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内发展二级经销商签订合同后交乙方管理。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合同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对乙方在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与经济连带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正常运作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及库存)。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循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及vi标准(仅限特许专卖)。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完整的经销网络体系。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标识产品及vi标准并协助乙方培训网络销售人员。

3、甲方在乙方区域中的各类宣传活动应在相关方面体现乙方的名称,标识,地址,依靠品牌日益提升的企业形象树立提升乙方的知名度及企业形象。

4、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实行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退,包换政策。

5、甲方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资讯手段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的服务。

6、甲方视乙方在经销地区的具体发展情况予以适度的广告等方面的支持及派市场管理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7、甲方竭诚为乙方提供市场支援和管理调控及对外协调支持。

8、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将授予乙方授权经销书与经销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统一)规定在指定区域内为发展_________产品分销网络而开发终端经销商,推广系列产品。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资讯系统的支持。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产品经销及市场宣传广告上的规定的统一大支持。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日常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5、针对指定区域内的具体情况,乙方对甲方有关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经销产品的时间,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开始。

2、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有关销售制度及规章,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确保经营场地中的甲方产品摆放突出,有关人员及资金等经营条件投入的稳定与待续。

4、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他形式的措施办法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的产品提供给第三方或以外其他行业。

6、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使用,销售带有标识的各种宣传品及产品。

7、乙方须定期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产品及其他促销品的进、销、存报表及其他市场信息。

8、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

9、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行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年销售额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日常存货量不低于进货的____%。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同时收回经销牌及有关证书,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月结清与甲方之所属债权债务关系。

第七条结算及发货

1、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通过传真,信函,电邮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订货,甲方接到乙方订单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有计划迅速组织按日期将货物通过_________等方式发往双方协定的乙方目的地,其运费由_________负担,保险费由_________负担。

2、乙方向甲方要求定货时,应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__%付给甲方后,甲方予以发货。余款在_________天内全部付完,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完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乙方收货后,应对货物品种,数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处理,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八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报告书,价格表及其他有关和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经营管理资产秘密,企业vi标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3、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秘密。

1、前三款规定的乙方保守秘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仍然生效。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授权经营书,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时即刻归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经销商给予取消返利____%-____%的处罚。

1、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时;

2、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

3、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业务技术运作和处理的。

本条所称“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等价值,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_________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合同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但人数不少于2人,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将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经销商给予吊销资格的处罚:

1、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

2、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情节严重的;

3、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按实际冲货金额(按零售价计)的_____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如经销商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其购货款中直接扣款赔偿给被冲货方,同时终止经销合同;

4、出现技术服务失控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产品的;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7、未按公司质保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的;

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合同的行为。

本条所称“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同时加盖骑缝印章),具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及有关节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遇有下列情况,本合同终止: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同无法继续。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要求赔偿;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2、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