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种作业安全协议书(通用3篇)》
测量工种作业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测量工种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人员)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建设项目HSE管理的运作,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体责任,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通用部分
(一)甲方的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审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93条所列条件;
2.开工前,甲方本工序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对乙方对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对乙方开工作前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在施工时派人监督实施;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协助;
4.甲方须为乙方购买工伤保险,有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项中;
5.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备的PPE(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乙方的责任:
1.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上岗资质证书、施工简历、近2个月内的安全施工记录资料等)真实无误;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必须的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3.每天检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机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并确认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检验周期内已检验合格,并满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对所有工序都已经接受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并经甲方提供的考试合格(考试试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5.本人的身体状况符合施工要求;
6.开工前,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员审核同意才可开工,并取得本专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工;
7.开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8.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厂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产规程、制度和标准;
9.自觉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业安全守则(即第二部分:起重作业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业危险源及其控制);
10.发生事故时,有义务协助抢救伤员、作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汇报;
11.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种安全作业的条件不满足时有权拒绝开工;
12.乙方有权获得相应工种所必须的PPE(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三)凡因为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有违章施工或违反甲方现场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面的规程、制度、标准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乙方应主动接受处罚,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财务部门交纳罚款,否则甲方有权在该项目的工资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服从甲方HSE等有关部门管理的乙方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期间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根据国电*司发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和异常的调查,乙方不得拒绝或以种种理由设置障碍,其调查报告的内容,不作为处理和判断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依据。
(六)本协议仅对施工安全健康环境责任问题进行界定,有关工程质量、施工时间及其款项等系列问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协议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壹份,监理执有壹份,乙方执有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履行期满即告终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二、测量作业HSE要求
1.总则
1.1从事测量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应熟悉溺水、人工呼吸、中暑等一般急救常识。
1.2从事测量人员应经身体检查,地下铁路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生理缺陷。
1.3进入测量场点,测量人员必须有穿着劳动保护鞋、安全帽及适应时环境的个人防护用品,水上测量作业必须遵守水上有关安全规定,配足救生设备,个人必须穿着救生衣,不准一人单独上艇、筏工作,必要时作业期间升挂挂慢车旗号。
1.4水上测量作业乘坐交通艇必须有遵守交通艇限员定额,严禁超载,艇筏未停定,不可争先恐后跳跃上落。
1.5因施测需要人员下水时,必须两人以上监护照应,不了解河床情况不准跳水。
1.6水上搭设的测量平台或观测点,应牢固可靠,便桥通道踏板应平铺,并有防滑条,平台及便桥临边,必须牢固架设护栏杆。
1.7攀登、高处施测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8四级风以上应停止水上及高空测量,确保测量精度。
2.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及其使用要求
2.1I类设备必须严格按国家检定、校准规程规定的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检定、校准。
2.2II类设备按作业要求定期自行校准。
2.3测量人员使用测量设备时应严格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要求正确操作。
2.4测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使用人员应做出明显标记,同时对给出的检测结果进行数据追踪,对其有效性重新确认。
2.5测量设备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抬轻放,避免受挤、压、震、潮及倒置。
2.6安装、调试测量设备由专门技术爪员负责,以防调整不当校准失效。
2.7测量设备使用完毕,应立即擦抹干净后妥善保管,精密测量设备立放回盒内存放,避免碰压、损坏和锈蚀。
2.8测量设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应经常进行保养维护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准确度。
三、测量作业危险源及其控制(红色代表危险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1.人落水时溺水
1.1水上施测时必须有穿着救生衣。
1.2因施测需要游泳时,两人以上监护照应。
1.3水上观测平台、便桥临边设置牢固防护栏。
2.高空、樊高高施测作业坠落
2.1在高空施测平台临边设置防护栏。
2.2登高建筑物时,尽量行走专用楼梯,需攀登施测时,要配挂安全带,注意系扣安全带的物体是否牢固。
2.3在山坡或斜坡攀登施测作业时,禁止两人同垂直方向攀登,避免浮石滚滚落伤人,注意攀扶、脚踏的物体是否牢固可靠。
3.烈日高温中暑
3.1夏天长时间在烈日高温下施测工作,容易中暑,有条件时尽量使用遮阳伞,无其他作业环境影响时可使用遮阳草帽。
3.2携带适量的清凉饮用水。
4.作业伤害
4.1在水面使用绳索测量横断面时,要注意人员站的位置,防止船艇移动时被摇摆的绳索将人拌跌下水。
4.2测点打木桩时要检查锤子是否良好,并注意旁人,避免伤及他人。
4.3携斧刀操作要先检查斧刀柄是否牢固,操斧刀不准带手套,防止斧刀伤人。
5.山区测量遇输电线路及高压输电线时
5.1立尺人员必须注意上方高压线路,防止塔尺接触高压线。
5.2立尺人员不得将尺伸出直立行走,以防输电线触及杆尺伤及人身。
5.3在输电线区域内测量应配穿绝缘靴,在视距范围内,测量同组人员应提示立尺人注意安全。
6.山区测量受野兽、蛇虫伤害
6.1在未开发的野外或山区测量时,要事先了解当地野兽、蛇等虫害,在作业时,注意设下的捕兽设施。
6.2穿着防护鞋及个人防护用品。
6.3携带适宜的防治虫害应急药品。
6.4不熟悉当地情况,应雇请当地的向导协助工作。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见证单位:___________ 监理代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测量工种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施工人员)
签约地点:
一 通用部分:
为规范建设项目HSE管理的运作,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体责任,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审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93条所列条件;
2.开工前,甲方本工序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对乙方对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对乙方开工作前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在施工时派人监督实施;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协助;
4.甲方须为乙方购买工伤保险,有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项中;
5.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备的PPE(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 乙方的责任:
1.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上岗资质证书、施工简历、近2个月内的安全施工记录资料等)真实无误;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必须的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3.每天检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机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并确认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检验周期内已检验合格,并满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对所有工序都已经接受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并经甲方提供的考试合格 (考试试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5.本人的身体状况符合施工要求;
6.开工前,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员审核同意才可开工,并取得本专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工;
7.开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8.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厂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产规程、制度和标准;
9.自觉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业安全守则(即第二部分:起重作业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业危险源及其控制);
10.发生事故时,有义务协助抢救伤员、作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汇报。
11. 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种安全作业的条件不满足时有权拒绝开工。
12. 乙方有权获得相应工种所必须的PPE(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三) 凡因为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 乙方有违章施工或违反甲方现场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面的规程、制度、标准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乙方应主动接受处罚,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财务部门交纳罚款,否则甲方有权在该项目的工资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服从甲方HSE等有关部门管理的乙方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期间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根据国电公司发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和异常的调查,乙方不得拒绝或以种种理由设置障碍,其调查报告的内容,不作为处理和判断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依据。
(六) 本协议仅对施工安全健康环境责任问题进行界定,有关工程质量、施工时间及其款项等系列问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 协议有效期限: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壹份,监理执有壹份,乙方执有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履行期满即告终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200 年 月 日起。
二 测量作业HSE要求
1、总则
1.1 从事测量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应熟悉溺水、人工呼吸、中暑等一般急救常识。
1.2 从事测量人员应经身体检查,地下铁路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生理缺陷。
1.3 进入测量场点,测量人员必须有穿着劳动保护鞋、安全帽及适应时环境的个人防护用品,水上测量作业必须遵守水上有关安全规定,配足救生设备,个人必须穿着救生衣,不准一人单独上艇、筏工作,必要时作业期间升挂挂慢车旗号。
1.4 水上测量作业乘坐交通艇必须有遵守交通艇限员定额,严禁超载,艇筏未停定,不可争先恐后跳跃上落。
1.5 因施测需要人员下水时,必须两人以上监护照应,不了解河床情况不准跳水。
1.6 水上搭设的测量平台或观测点,应牢固可靠,便桥通道踏板应平铺,并有防滑条.平台及便桥临边,必须牢固架设护栏杆.
1.7 攀登、高处施测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8 四级风以上应停止水上及高空测量,确保测量精度。
2、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及其使用要求
2.1 I类设备必须严格按国家检定、校准规程规定的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检定、校准。
2.2 II类设备按作业要求定期自行校准。
2.3 测量人员使用测量设备时应严格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要求正确操作。
2.4 测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使用人员应做出明显标记,同时对给出的检测结果进行数据追踪,对其有效性重新确认。
2.5 测量设备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抬轻放,避免受挤、压、震、潮及倒置。
2.6 2.6安装、调试测量设备由专门技术爪员负责,以防调整不当校准失效。
2.7 测量设备使用完毕,应立即擦抹干净后妥善保管,精密测量设备立放回盒内存放,避免碰压、损坏和锈蚀。
2.8 测量设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应经常进行保养维护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准确度。
三 测量作业危险源及其控制(红色代表危险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1、人落水时溺水
1.水上施测时必须有穿着救生衣。
2.因施测需要游泳时,两人以上监护照应。
3.水上观测平台、便桥临边设置牢固防护栏。
2、高空、樊高高施测作业坠落
1. 在高空施测平台临边设置防护栏。
2. 登高建筑物时,尽量行走专用楼梯,需攀登施测时,要配挂安全带,注意系扣安全带的物体是否牢固。
3. 在山坡或斜坡攀登施测作业时,禁止两人同垂直方向攀登,避免浮石滚滚落伤人,注意攀扶、脚踏的物体是否牢固可靠。
3 烈日高温中暑
1. 夏天长时间在烈日高温下施测工作,容易中暑,有条件时尽量使用遮阳伞,无其他作业环境影响时可使用遮阳草帽。
2. 携带适量的清凉饮用水。
4 作业伤害
1. 在水面使用绳索测量横断面时,要注意人员站的位置,防止船艇移动时被摇摆的绳索将人拌跌下水。
2. 测点打木桩时要检查锤子是否良好,并注意旁人,避免伤及他人。
3. 携斧刀操作要先检查斧刀柄是否牢固,操斧刀不准带手套,防止斧刀伤人。
5 山区测量遇输电线路及高压输电线时
1. 立尺人员必须注意上方高压线路,防止塔尺接触高压线。
2. 立尺人员不得将尺伸出直立行走,以防输电线触及杆尺伤及人身。
3. 在输电线区域内测量应配穿绝缘靴,在视距范围内,测量同组人员应提示立尺人注意安全。
6 山区测量受野兽、蛇虫伤害
1. 在未开发的野外或山区测量时,要事先了解当地野兽、蛇等虫害,在作业时,注意设下的捕兽设施。
2. 穿着防护鞋及个人防护用品。
3. 携带适宜的防治虫害应急药品。
4. 不熟悉当地情况,应雇请当地的向导协助工作。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指模)
见证单位:
监理代表:
监理盖章:
测量工种作业安全协议书 篇3
环境、健康、安全保护是每个公司进行生产活动与服务都必须考虑之问题,我们应认识到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以及员工健康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职责。
因此,在积极推进公司技术与经济许可范围内之环境、健康、安全保护的同时,为了加强与公司相关方在环境、健康、安全保护方面的合作,实现污染预防与环境、健康、安全行为的持续改进,对原料供应商、废物处理方等相关方提出以下要求:
1、配合本公司之环境方针:符合环保法规、加强污染预防、实施过程控制、实现持续发展;
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注健康、以人为本、遵守法规、持续改善。
2、供应商供应之原料应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与行业之有关环境、健康、安全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物料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包装材料,降低污染。
3、在生产活动与服务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之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与方法,严禁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之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与废弃物)应采取措施以达到国家或地方之排放标准,对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理。
4、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害危险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物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员工健康安全的危害。
5、储运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之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等排放符合国家规定之排放标准。
6、为了督促相关方之环境、健康、安全保护行为,本公司对重点施加环境、健康、安全影响之相关方签订协议,保证遵守有关环境、健康、安全之法律法规,协助和配合本公司搞好环境、健康、安全管理。
7、对不符合要求之相关方,本公司将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或拒绝整改之相关方,本公司将采取减少订货或更换供应商等措施施加影响。
8、为了保护环境与员工健康安全、降低污染,营造一个美好的大家园,期待得到各相关方的支持与配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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