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抚养协议书(汇总三篇)》
夫妻抚养协议书(通用3篇)
夫妻抚养协议书 篇1
夫妻分居协议
男 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女 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女名 ,现年 岁。现因夫妻感情不和,为缓和夫妻矛盾,双方一致同意分居 2年,以便冷静思考婚姻之继续与否,分居满2年后依然无法和好的,双方可依据本协议离婚或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正式分居协议如下:
一、分居时间
双方一致确定并认可夫妻分居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间男女双方分开居住,男方与儿子/女儿居住于 ,女方居住于 。
三、子女抚养
1.双方协商一致,分居期间儿子/女儿随男方生活,由男方父母亲照顾,女方不支付抚养费。
2.女方每 (周/月)可探望儿子/女儿 次,每次为 天,男方不得无故阻挠。
四、人身规定
1.分居期间相互不履行夫妻权利义务,任一方不得强制要求对方履行夫妻义务;
2.分居期间,双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权利,双方暂时互不履行相互扶养之义务,但有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时除外。
3.分居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互不干涉。
4.分居期间,任一方均不得以夫妻双方名义对外借款,如有借款均为其个人债务,与对方无关。
五、分居期间或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分居协议解除。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解除。
3.双方协议不成,任一方可以据此协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届时本协议将视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主要证据。
六、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并捺手印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男方(签字捺手印): 女方(签字捺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抚养协议书 篇2
_____,男,出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汉族,农民,家住______县______镇,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女,出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汉族,农民,家住______县______镇,联系电话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婚后,有婚生子______、______,现年分别为____岁和____岁。
现因夫妻双方长期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第二,婚生子______由女方______监护抚养,抚养费由______(女方)承担;婚生子______由男方______监护抚养,抚养费由______(男方)承担。
第三,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在过年过节期间,男女双方有权互相探望对方抚养的孩子。
第四,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有共同债务______元由______支付。
第五,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
第六,离婚后,双方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
第七,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姓名手印处):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女方(姓名手印处):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抚养协议书 篇3
抚养协议书范本: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女儿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此非抚养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一致同意某某(非婚生)的和监护权归甲方某某某,
二、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 _______ 万元(30万元)。
三、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对女儿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对女儿享有探望权。
五、乙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甲方以及女儿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女儿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女儿的抚养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