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版个人借款合同模板(热门三篇)》
正式版个人借款合同模板(精选3篇)
正式版个人借款合同模板 篇1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爱华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用途:
乙方所借款项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所需,不得用于非乙方营业范围之外的目的,不得将借款转借他人。
二、借款金额:
人民币。甲方不得预收利息,如甲方要求先付利息,借款本金按减掉先付利息后的金额计算。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按每月 计算,按月计息。借款非一次到位的,按到期时间分笔计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乙方银行账上时间为准。
甲方如以现金方式支付借款,甲方应将现金全额缴存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该笔借款方可生效。借款时间以现金缴款单上银行印戳或电子银行回单时间为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每笔借款开出借据,借据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借据应于乙方归还借款后交回甲方。
五、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还款,还款前甲方应提前告知与甲方姓名相符的收款账号。按月付息,合同期满本息全部结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10%的罚息。
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甲方经营业务有重大调整,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如乙方终止营业、破产清算,甲方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还款。
七、借款如需展期,要求展期一方应在到期前30日内向对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甲方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办理展期手续。
八、其他:
除因本合同规定事项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第一笔借款到账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代表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借款方): 地址: 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时间: 年月 日
正式版个人借款合同模板 篇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公司): 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于 年4月1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
三、借款期限:三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从甲方每月劳动报酬中扣还,直至全部还清本息为目。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版个人借款合同模板 篇3
甲方:
借款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通讯地址: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丙方:
担保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住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8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愿意将其肆佰万元(¥4,000,000.00元)整贷给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费用如期支付给乙方。贷款金额和放款日以借据为准。为进一步明确借据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二条:担保承诺人及其担保范围
担保人 ,担保责任:包括归还借款金、借款利息(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借款综合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申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承诺书(见附件)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
借款利率及期限: /30天,手续费: /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计。
支付利息及手续费方式:甲方在借款当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续乙方指定账户(含还本账户),指定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借据为准)。超过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1%另外向甲方计收罚金。
第四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一份。
第五条:通知条款
所有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作为有效通讯地址。 若上述地址发生变化,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3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通讯地址变更方才有效。
第六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借款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依借款借据为准。
附件 担保承诺书。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