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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委托书(最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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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无有权终止委托协议。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委托书在我们处理事务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你写委托书时总是无从下手?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售房委托书(最新7篇),仅供借鉴。

售房委托书 篇1

委托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性别 * 年 月 日 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有住房一套坐落于大连市***区****************(填写房证地址,必须一致),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20.。。。房证号。现我们决定出售上述房屋,因不能亲自办理卖房手续,故我委托我的丈夫(或者妻子)******为我的代理人,代理我办理上述房屋出售的一切事宜,并有权签署相关文件。

1偿还相关银行(或个人)的抵押贷款,代领保险费,注销抵押登记,代领房屋所有权证;

2与买方****(身份证号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出售过户相关手续;

3代为接收卖房房款(开户转款),如需资金监管,则办理银行资金监管及解冻手续。协助买方签订借款合同

4如房屋坐落地址变更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并领取新证;

5如上述房屋动迁,代办拆迁手续,签订拆迁补偿补偿(回迁安置)协议,领取动迁补偿费;

6支付相关税费,办理房屋交接事宜。

7代为查询、调取房屋档案相关信息。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均由我享有与承担。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一年

委托人:

年月日

卖房委托书 篇2

近几年,为了控制信贷风险,我国金融机构采取了适度从紧的信贷政策,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倾向于通过民间借贷进行融资;而出借人为了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尽快收回借款,减少诉累、缩短时间,采取以卖房为主要内容的委托书公证方式,来保证还款,即所谓的担保性委托书。

采取担保性委托书的一般流程为:

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将自有房屋抵押给出借人;同时出借人要求抵押人向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第三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受托人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缴纳税费、办理房产证、收取购房款等内容,并办理公证;三方约定,在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时,由受托人代委托人出售房屋,以卖房款偿还借款人对出借人的借款。

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 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 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公司或个人采用担保性委托书方式作为借款担保的方式越来越多,各地均有类似案例。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时,出借人依靠受托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经公证的委托书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自己或第三方,但房屋一般仍由原所有权人居住,待房屋买受人诉请原房屋所有权人交付房屋或原房屋所有权人发现房屋易主时,往往产生新的诉讼。在该情形下,受托人代委托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房屋买受人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对该情形作出规定,因而各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理解不一,大致包括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受托人持经公证的委托书卖房,系有权代理,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买卖的法律后果;只要房屋买卖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是公平合理的,则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有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出借人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出具卖房的委托书,是显失公平的;委托人和受托人通常是不认识的关系,在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时,双方是对立关系,出借人通过卖房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非委托人利益,这与委托关系设立的初衷是相悖的;通常房屋设定抵押时商定的价格,也远远低于该房屋的市场价格,往往损害房屋所有权人利益;有的出借人直接将房屋卖给自己,被认为是虚假交易。基于以上四点理由,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无效,房屋应归原所有权人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在以上两种观点基础上,本律师认为,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应从以下两点进行分析: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因事不能亲自至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局办理 等事宜,今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本人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望贵局给予办理。

1、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真实意思表示,公证程序是否合法。

参保职工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社保相关(转移□继承□退付个账□)手续,委托____社保局:____社保局:,身份证号:__________届时代办,请贵中心将本人的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划入厦门银联卡,卡号__________。

如果委托书在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向委托人详细说明了委托书内容,委托人的权利义务,签订委托书的法律后果,并制作了笔录,足以证明委托人对签订该份委托书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充分知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该规定,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合意,借款期限到期,借款人无力偿还,出借人有权出卖抵押房屋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应认为双方对该事项达成合意,该授权委托书应为有效。

反之,如果出借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故意隐瞒委托人卖房的意思表示,既不告知委托卖房,也不将委托公证文书交付委托人,应认定房屋买卖非所有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委托书应为无效。

2、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房价格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故意损害房屋所有权人利益的情形。

委托权限:参与调解和签署和解协议;参加法庭开庭;调查、提交有关证据;代书和代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和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变更诉讼请求、撤诉、提起反诉等。

由于出借人与借款人属于利益相对方,受托人多为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第三人,往往站在出借人利益,急于房屋变现,偿还借款,可能存在房屋买卖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大,甚至低价卖给出借人自己,该种情形下,由于房屋买卖价格显失公平,严重损害了所有权人利益,应认定为恶意串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2款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如果房屋买卖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无论是出卖给出借人,还是第三人,都是可以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简化人户分离、户籍迁移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针对人户分离和户籍迁移的现象,按照“老”办法,需要先由现居住地或原户籍地出具当事人在现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期间的婚育状况,再由户籍所在地出具当事人的婚育情况证明。此次,再生育申请人只需提供现户籍地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一地一次”即可。

委托人因XXXX(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XXX为XXXX(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除以上两点意见外,有人认为担保性委托书构成《物权法》第186条流质条款,“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应认定为无效条款。本律师认为,担保性委托书不构成流质条款,理由是:担保性委托书本意是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其实质并不是担保行为,不属于《担保法》中列明的担保行为;同时,有些债权人、债务人在出借款项时,为了减轻所需负担的税费或缩短办理抵押登记时间,并不去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此,该种行为不应认定为担保行为,亦不构成流质条款的问题。

综上,本律师认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清楚知悉委托书内容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房屋买卖价格公平合理的话,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出售委托书 篇3

xxx产公司

本人,身份证号码。

愿意将位于息县路小区栋号房(口住宅口商铺口写字楼口其他)面积﹐委托贵公司代理出售。委托总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有关办证,过户手续及费用由本人负责。委托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人若与贵公司介绍的买方成交,或利用贵公司提供的`信息条件和机会与买方成交,本人同意按总房款的%支付贵公司代理销售服务费(总房款在十万元以内的,按1000元支付),

经本人同意如因被委托方出售得当致使房价出售额上调,上调部分被委托方应按超出金额的提取。

在与买方接触后不会抛开贵公司进行交易。若违约,本人愿意支付双倍服务费经贵公司作为违约金。

本人承诺对该房享有所有权,并保证不存在产权纠纷。能完全支配和处理。

如中途卖出停售,本人将及时通知被委托方取消委托。或则对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本人负责。

委托人

联系电话

售房委托书 篇4

委托人:__,男,一九六五年十月十日出生,现住___市___路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女,一九七九年二月五日出生,现住___市___路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女,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出生,现住___市___街道___路30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系朋友关系。座落在__市__商业城的商业营业用房一层(登记______名下,使用权面积233.81平方米,建筑面积598.09平方米)。虽登记委托人______名下,但均由委托人______个人出资购置。基于上述特殊情况,对上述房产产权委托人______、______签订了《婚后财产约定书》并办理了公证【有(20____)_证字第10201《公证书》为据】。委托人______、______因日常事务都很繁忙,为避免日后处置上述财产时会发生不必要的异议,也为了慎重起见,特全权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______、______的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办理上述房产下列事项:

一、前往相关商业银行办理上述房产的按揭贷款等等手续;

二、代为领取撤销抵押证明等等;

三、办理并领取上述房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等;

四、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转让、变更、移户或租赁等等手续;

五、代收上述房产转让的全额价款;

六、代收上述房产出租的全部租金;

七、凡与上述房产转让、租赁有关的一切事务等等均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八、凡与上述房产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务等等亦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九、受托人______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______、______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委托人______、______承担;

十、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本委托为不可撤消之委托。

本委托无论委托人__、__发生婚变或其他意外等等情况,均长期有效;

本委托经委托人__、__签字并捺手印后生效;

本委托自上述所有事项全部办理完毕后自行失效。

委托人:______

受托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卖房委托书 篇5

委托人: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于中国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属于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产证号码为______产权证开字第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哈国用(______)第号。现就出售该房屋事宜,本人(即上述委托人)在此委托及授权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二、代为办理合同公证或见证、领取公证书;

三、代为办理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注销银行贷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

四、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五、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六、代为收取房价款并将款打入委托人相关银行账户。

七、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更名手续;

八、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七、代为办理该房屋买卖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签署、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且本人得以随时撤销上述委托。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售房委托书 篇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独家居间出售该房地产,不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要该房产成交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其他

2.2地址:区路弄号室(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为准)户型:室厅卫

2.3及地下车位号,车位面积平方米;

2.4权属:□使用权□产权,房地产权证号:

2.5装修标准:

2.6附属配套设施:

2.7是否设置了抵押:□否□是

2.8是否设置了租赁:□否□是(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总房价: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五、佣金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

5.1若甲方成功出售该房地产,则乙方将向甲方收取上述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作为服务费。

5.2甲方应于乙方介绍的买方签约或类似文件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加收佣金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5.4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后,如果甲方与买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的,则按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乙方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六、协议的履行

6.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 www.niubb.net 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提供求购方的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情况属实,如因资料不符给乙方或买方造成损失,有甲方负责赔偿。

6.4甲方同意在收到买方所交的定金后,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待甲方与买方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再由乙方转交给甲方。

6.5如果甲方不同意将收到的定金由乙方代为保管,需在收取定金的同时将其房地产权证书交由乙方保管。

6.6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7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而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则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义务,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5.1款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其他

6.9委托期限和限制: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或本合同项下之代理人于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与乙方所曾介绍的客户成交而不通过乙方的,按委托价格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注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售房委托书 篇7

委托人: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座落于中国**省**市**区**路**小区*幢*单元***室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属于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产证号码为*产权证开字第20xx****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哈国用(20xx)第*****号。现就出售该房屋事宜,本人(即上述委托人)在此委托及授权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二、代为办理合同公证或见证、领取公证书;

三、代为办理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注销银行贷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

四、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五、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六、代为收取房价款并将款打入委托人相关银行账户****。

七、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更名手续;

八、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七、代为办理该房屋买卖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本人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签署、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且本人得以随时撤销上述委托。

委托人: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