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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车辆委托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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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车辆委托书(通用3篇)

处理车辆委托书 篇1

市公安车辆管理所: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拟转户其名下的二手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现委托 全权处理该车过户的相关事宜。委托人授予受委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汽车转户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三、代为缴纳与汽车转让有关的、并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费;

四、代为签收与汽车转让有关的文书;

五、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该车转户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处理车辆委托书 篇2

北京市公安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所有人x公司x授权委托x为代理人,去贵处办理x新车上牌x业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x。

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x车架号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日

处理车辆委托书 篇3

兹授权(身份证:x),x办理车牌号机动车的违章处罚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及提供的`手续资料,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特此委托。

委托人: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