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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买卖协议书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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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买卖协议书(精选4篇)

挂靠车辆买卖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型:________车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吨位:________吨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落户后,车牌号为:_____。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2.1 车辆挂靠经营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2 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3 车辆过户挂靠过程中不需移动;次年挂靠车辆年检由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出据委托年检书,挂靠车辆凭委托书在车辆运行所在地就地年检。年检完成后,把乙方车管所车辆年检回执单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存档即可。

三、挂靠费用

3.1 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收费标准:养路费每吨/月________元,运管费每吨/月________元,管理费每吨/月________元,营业税每车每年________元,落户费每车________元其中含换证费________元落户时需一次性交纳车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交纳。车船使用税________元吨/年,工商管理费________元车/年,二级维护费每年交纳两次,每次________元。

3.2 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交纳期限:每次养路费运管费交纳必需提前 天把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养路费征稽所帐户内;管理费汇到甲方帐户内,营业税;落户费在落户完成后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级维护费每半年交纳一次,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在车辆年检时交纳。

四、车辆保险

4.1 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________万元,乙方在给甲方邮寄各种档案时必需将第三者责任保单原件交付于甲方。

4.2 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责任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________不出据年检手续及停止为乙方购买养路费或终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费用

5.1 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5.2 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5.3 车辆购置税、本协议进行公证的费用及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5.4 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六、协议期满

挂靠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协议;如乙方不愿继续挂靠,与甲方结清相关手续及费用并将牌、证退还甲方后,甲方可为乙方出具办理车辆过户所需手续,过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7.1 甲方

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三个月的挂靠管理费;并将乙方挂靠车辆过户至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处理。

7.2 乙方

向甲方交纳养路费管理费运管费及相关费用须提前 天交纳,若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车辆行驶并因为此项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在经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八、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挂靠车辆买卖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16 台北京籍车辆原登记名称为“X有限公司”,该营业执照因企业重组注销,为便于乙方管理,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事宜达成一致,并协议如下(乙方挂靠车辆清单见附件):

一、挂靠事项

1、乙方挂靠车辆以甲方名义在公安车管部门办理登记,但产权并不发生转移,仍属乙方所有,乙方独自对挂靠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双方均认可:“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 (公交管?20__?110号):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

2、车辆的挂靠手续由甲方提供相应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挂靠车辆仍为乙方生产服务,乙方享有独自指挥、调度权。

4、乙方挂靠车辆司乘人员不属于甲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

5、挂靠期间,乙方挂靠车辆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挂靠期限

1、乙方车辆挂靠甲方期限:自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变更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协议到期后,如双方仍有合作意愿,可续签合同。

三、挂靠车辆税费

乙方挂靠在甲方期间,其车辆所需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车辆提出监督、检查、管理的建议。

2、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乙方挂靠甲方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4、乙方转让车辆及证照车辆报废应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独立承担经营风险、承担违法、违纪、违章引起的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6、如因甲方债务等纠纷致乙方挂靠车辆被法院查封,甲方应配合乙方向法院申诉,说明挂靠车辆产权属于乙方,如不能取消查封,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7、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8、如甲方擅自处分乙方挂靠车辆,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五、车辆维护管理。

1、乙方按有关规定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检测和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甲方不参与对乙方的车辆管理。

六、事故处理

1、乙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通报,甲方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由乙方自行处理。

3、若因乙方交通事故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1、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

1、本协议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挂靠车辆买卖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_____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上户后车辆信息祥见附表)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___元整(不记利息)。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为____元整/月,税金___元整/月,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四自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及时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需甲方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种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处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乙方在挂靠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违反甲方相关机务、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

②挂靠期间,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不按规定交纳管理挂靠费用。

2.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财务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挂靠车辆买卖协议书 篇4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自有货车一部,自愿挂靠甲方从事营运,车型为,车号为,核定吨位为吨,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为乙方办理营运手续(限于行驶证、营运证、附加税、养路费、牌照、二级维护卡、货运基金、行车路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乙方向甲方每缴纳元挂靠费,若逾期未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发牌证,停运期间各种费用照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二、自乙方挂靠甲方之日起,该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归乙方,乙方自己经营,自担风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运输合同。如因情况特殊需甲方协助签订运输合同的.,必须向甲方汇报,取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签字和盖章,若乙方因擅自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签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车辆保险,其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驾乘人员险和必要的货险等险种,必须按时参保,不能脱保,并且第三者商业险不能低于万元。不能按时参保者,公司有权暂扣车辆和有关证件,或者乙方立即过户到其他公司名下。其过户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过户。

四、乙方在甲方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纠纷或货损、货差和被盗等赔偿以及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并处理,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事宜,但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必须按时参加公安、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有关证件的审验,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其费用乙方自负。因不能按时参审而造成被罚,其责任及罚款由乙方自负。

六、乙方挂靠甲方经营,必须遵章遵纪守法,不得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行车安全,因违纪违法或违背国家政策受到法律制裁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

七、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乙方车辆不再经营、转卖或处理车辆时必须办理正式的报废或者过户手续,如果车辆转卖后不过户。买车方自愿继续在甲方名下经营,须重新签定车辆挂靠协议,否则,该车出现骗货、交通事故赔偿等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无法按时足额交纳挂靠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等费用,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各种运营及保险手续,逾期不能交费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作抵押,注销其牌证,并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挂靠费数额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时为乙方办理各种营运手续、保险手续时,乙方有权督促其办理。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乙方车辆停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停车损失。

(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如车辆下月份停驶,应于当月日前将牌证等相关手续交由甲方,但停驶时间不能超过行业所规定的期限,否则后果自负。

九、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若车主仍然自愿挂靠经营,此协议则延续有效,直至过户走或报废为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致则由昌邑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甲、乙双方自签定本协议即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如有一方违反,则要负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