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政治文科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归纳》
天才出于勤奋。每个成功的人,都是天才,是努力、勤奋的天才。他们的头脑并非比别人聪明,甚至比别人差,但他们的成功是因为他们懂得勤能补拙,只有勤奋、努力、刻苦、不懈地坚持,才能成功。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高三政治文科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归纳,希望能帮助到你!
高三政治文科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归纳1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_
(1)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
物质;自然界、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是客观的;人们改造自然、变革社会的活动要以承认自然、社会的客观性为前提。
(2)人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意识;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不同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反作用;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3)人具有主观能动性
客观规律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了解国情,立足国情。
(4)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有效改造世界的根本立足点;从实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注:考点中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哲学上的物质概念与物质的具体形态、以及物理化学上的物质的区别。
2、物质的特性是客观实在性,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两者是不同的,前者是区别于意识而言的特性。后者是指物质具有的属性中最根本的是运动。
3、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这揭示了世界的来原。世界的本质是物质,这揭示了世界的共同属性和本质特征。物质第一性,是相对意识第二性而言的。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揭示的是物质决定意识。
4、意识的能动作用,首先表现在人的意识能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其次集中表现在意识能反作用客观事物。前者不排斥意识对物质的反映有错误的方面,但强调能正确反映,要求人类不断探索,追求真理。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得出两方面: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的发展。
5、物质决定意识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哲学理论依据。从实际出发简单地说就是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物质出发,就是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与客观存在的事实相一致。因此要反对从主观出发。
6、从实际出发要实事求是。但从实际出发与实事求是又不是等同的。前者的理论前提是物质决定意识,后者的理论前提是按规律办事。
7、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的统一。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以遵循客观规律为前提,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尊重客观规律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这是坚持这一问题中的唯物论,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变化发展中把握规律,体现了这一问题的辩证法,在认识过程中不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又体现了认识论。
高三政治文科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归纳2
1、矛盾的含义和基本属性
(1)含义: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注意】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矛盾,矛盾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基本属性: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
①含义:
A.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B.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②关系:
A.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
B.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③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3)方法论:坚持一分为二的分析方法。(两点论、两分法)。
2、矛盾的普遍性
(1)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时时有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
(2)方法论:
①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②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反对片面看问题。
3、矛盾的特殊性
(1)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主要有三种情形:
①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
②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
③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也各有其特殊性。
(2)方法论要求: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高三政治文科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归纳3
1.国际关系及其决定因素。
(1)含义: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2)国际关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国际关系表现为共处与竞争、合作与冲突、屈服与对抗、和平与战争等多种形式,这其中竞争、合作和冲突是基本形式。
(3)决定因素:国家间出现的亲疏冷热、分离聚合的关系,主要是由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决定的。①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制定和推行外交政策的依据,是对外活动的目的。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利益相悖则是引起冲突的根源。②国家力量是国家赖以生产和发展的基础,是捍卫本国利益和实现国家目标的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的重要尺度。③国际关系是发展变化的。
2.主权国家及其权利、义务
(1)构成要素: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的基本成员,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与者。主权国家由四个必须同时具备的要素构成,即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
(2)权利义务:基本权利是:独立权(即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和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力)。平等权(即一切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的权利。自卫权,即国家保卫自己生存和独立的权利)。管辖权(即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进行管辖的权利)。
基本义务:不侵犯别国内政、干涉他国内政、外交以及和平解决国家之间争端。
3.国际法的含义及其作用:
(1)含义: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简言之,国际法是调整国家关系的法律。
(2)作用:国际法对国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国家关系的正常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第一,确立辨明国际问题是非曲直的标准和法律依据;第二,规定国际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减少国际纠纷;第三,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建立各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以便明确国际责任。
4.国际组织的含义、分类、作用:
(1)含义:是指若干国家或社会团体为特定目的,通过正式条约或协议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
(2)分类:可分为政治性的、专业性的;世界性的、区域性的;政府间的和非政府间的等类型。
(3)作用:在国际社会中发挥中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5.联合国:
①宗旨:维护国家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②原则:国家主权平等,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干涉任何国家内政。
③主要机构:联合国大会,是全体会员国参加的审议机构,大会通过的决议对会员国产生广泛的政治影响。安理会是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对实质性问题实行大国一致的表决原则。
④联合国的作用:A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世界紧张局势和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B在协调国际关系、促进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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