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读后感600字(汇编29篇)》
作文读后感600字(通用29篇)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
《简爱》一个女人所追求的幸福和自由,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4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5
今天早晨,当我醒来时,就感到了深深的寒意。我向窗外看去,啊,下雪了!冰雪你终于来与我们赴约了!
外面白茫茫的一片,到处都是厚厚的白雪,晶莹剔透的冰。路上的小朋友小心翼翼地把雪花捧起来,时而对雪低声细语地说悄悄话,时而用赞赏的眼光观察冰,时而把雪捏成冰球和同伴比谁的大,或者向同伴进行偷袭计划。还有的小朋友和在空中飞舞的“白蝴蝶”做游戏。
爸爸的车停了,学校到了,我不急不忙地下了车。嗯,空气中夹杂着考试前昔紧张的气息,还有第一场雪到来同学们兴奋的欢呼声。走进校门,那些打扫清洁区的孩子们用扫帚把雪扫在一块,用自己小巧的手把雪堆成漂亮的城堡,看着那些亮晶晶的“城堡”,我心里痒痒的,心里沸腾着三种情感:羡慕、嫉妒、恨。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脚重重地踩了上去,后面传来:“啊,那可是辛辛苦苦做的呀!”那时,我反而高兴起来,蹦蹦跳跳地上楼去了,一点也不理会后面哭爹喊娘的声音。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6
我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因为读它让我觉得孤独不是可悲的可耻的,而是上帝的恩泽,让我们如此安静。
读前两章的时候心情有些浮躁,因为那会儿刚从武汉回家,家里没武汉那么热,但空气干燥,没有我习惯的夏天的生活模式……于是又开始看书,我从书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姑父刚好看见,他说别看那书容易忧郁.回家前妈妈就和我提起姑父得了忧郁症,我还不是很相信,后来见了他,才相信了.他比我大十二岁,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我印象中他总是在看书,总是在尝试着学到更多新的东西.他小时候成绩很好,但是每次考试都考的不好,那时候也没有过复读或是上个职业学校之类的概念,就那么耽误了.他做过很多工作,但做的最长的就是建筑。他个子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之建筑根本不适合他。后来自学画工程图,终于不用在做那些体力活儿了.这半年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上班,因为春夏时节他的鼻炎忽然严重了,会汩汩的出血,他劝姑姑别害怕,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心惊,去过很多家医院看过,但鼻炎和肝炎什么的一些病一样,只能控制根本无法治愈.具体情况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定了.生病失业是他忧郁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姑姑和姑父结婚很多年了,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医生说两个人都有病,于是东奔西走的四处求医,终究还是没有效果.就在姑父在家养病的那段时间他们领养了个孩子,是个女娃娃,很可爱,看起来也很聪明.抱回家一个多星期了,渐渐觉得这孩子有点儿不对劲.为什么她总是抬不起来头来呢?他们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结果让大家都惊呆了:是脑瘫。万般无奈之下,姑姑又把那孩子送了回去。姑父从那时开始就一直郁郁寡欢了.他说:“我一个大男人就不能照顾个小孩吗?如果我们不养又有谁会养这孩子呢?”他说的句句是理,可是谁平白的要给自己的家庭多加一个这么大的负担呢?他自己心理也明白,后来他就越来越少说话了……
男人过了30很多事就不得不想了。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了苦累,但是也充满了希望和成就。我们都是这天地间飞舞的尘埃。还是要尽量开心的过日子!我说的太多了,显然是事业,家庭,身体的病痛共同造就了姑父的忧郁,不是《百年孤独》可是我的孤独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把那本书看完了,那两天晚上和书里的结局一样忽然下起很大的雨。外面一直有只猫在叫,声嘶力竭的,声音很恐怖,很狰狞.但我没害怕或是讨厌,只是觉得它很可怜。有时候我们是如此的想去照顾一个人或者一种生物,可是谁是我应该去关心的呢?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即使是夏天下起雨来还是会很冰凉。忽然觉得自己成了故事中的人,被这孤独吞没了.第二天我就开始生病,去医院打了几天的点滴。虽然雨早停了,天早晴了,可是隔了很久我才察觉到.我想孤独就是顺着点滴瓶里的液体流进我的身体里,出不来了……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7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8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9
我是一名社区负责老龄工作的工作人员,在我们这个群众里,我们所有工作人员都在全心全意的去遵守为人民服务的理念,透过学习《问题背后的问题》这本书,使我更加深刻的理解群众的价值。
我认为服从是行动的第一步,表示我们首先理解这个任务,然后再谈其他的问题,这是一个态度的问题。在社区工作中,我不管是否乐意,情绪好坏,总是采取用心乐观的态度,持续一种愉快的情绪是务必的。当理解任务时,何不这样想“啊,我的运气真好,又有一次学习的机会”。如果持续这样的心态来对待工作,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做的呢。
我一向在想,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如果我们没有职责心,不认真做事,则不可能将事情做好,如果老是不能做好事情,就不能为社会、社区创造价值,《问题背后的问题》告诉我们,在做事情时,不要有太多的“为什么”,承认个人职责的存在是一切问题的答案,它需要竭尽全力、全力以赴的完成理解的任务,而不是知难而退、遇事就躲,总是为自我达不成目标找借口,以致最后别人不敢对你委以重任,莫为失败找理由,要为成功找方法。
今后我就要以一个主人翁的精神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之中去,我对我们这样一个群众深深的眷恋,就要与这个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了,我想个人职责与社区职责必须是到达了高度的统一,才能更好的干好工作,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0
今天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使生活在城市中的7岁孤女葵花,来到了青铜这样一户清贫的农家,使他们成为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粗茶淡饭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心力、省吃俭用,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葵花能照相,他冒风雪站街头卖芦花鞋;为葵花夜读书,他点亮萤火虫南瓜灯;为葵花看马戏,他把妹妹驮在自己的肩膀上;为葵花在舞台上更夺目,他制作了能发出美丽、纯净、神秘而华贵光亮的冰项链。
在我读到青铜为葵花制作了冰项链时,我仿佛身临其境地看到了:青铜为了葵花的表演更好就只好去屋檐顶上取下一些冰块,然后,用嘴巴在冰块上吹一个小孔,当他吹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他的手被冷得肿了起来,他拿着那条项链回到了家中,第二天,葵花戴着冰项链,在台上显得光彩夺目,台下的观众们都赞叹不已的情景,。
《青铜葵花》这本书充分地体现出我们应当敢于面对困难,正视困难的可贵精神。让我懂得了,困难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架桥,如果你勇敢的跨了过去,你就会看到美丽的风景;如果你畏怯了,驻足不前,注定就会被困难打倒。只用勇敢面对一切,不畏怯危险和艰难的人才会成功,因为他们把挫折当成了历练。他们不埋怨命运,反而向苦难鞠躬,坚定的面对着现实,以倔强的姿态向命运挑战,最终才能迎来美好的将来。
《青铜葵花》读后感300字
苦难是不可避免的,《青铜葵花》中有火灾,蝗灾……这一切都是无法预测的,他们经历了这些风风雨雨之后,变得更坚强。
书中人的苦难是我们所不能承受的,火灾—大麦地都是麦桔,火一过,剩下的只能是灰。蝗灾—蝗虫飞过,就不会留下粮食,人人家里的粮食都不够了他们一家很穷,经历了这些风风雨雨之后,变得更穷了。
苦难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我们现在还小,感觉不到苦难,还是说我们的苦难太小,是微不足道的,考试—当自己信心满满的开始考试时,但当试卷发下来时,并不是那么理想就会失落,在长大一些,上到了初中,高中,结识了那些坏孩子,面临的说不定就是颓唐了,四川汶川的孩子承受的苦难是地震,他们失去亲人,家园。苦难,字典上这个词的理解是痛苦和灾难,我觉得苦难是一种锻炼,让我们更成熟,把苦难当成是一种锻炼,就没那么可怕了。
让我们用微笑面对苦难。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1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2
在假期里,我看了《一年级的小豌豆》这本书。她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很好看。
我要向小豌豆学习的地方:第一点,因为她自己起床、刷牙、洗脸,我也要向她学习,早上起床、吃饭加快速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第二点,不乱发脾气,我要在新的20xx,用心去改善。小豌豆很有爱心,因为她看见楼底下有一条小鱼,等到天黑也没有人来拿回去,就把小鱼带回家来自己养了。
我不要向小豌豆学习的地方:小豌豆很调皮呢,因为别人生病,她也想让自己变生病,其他小朋友千万不要向小豌豆学习。有一天,妈妈给小豌豆带了一块朱古力蛋糕,等午饭吃完后再吃。小豌豆嘴很馋,一上午都要想着这个蛋糕。小朋友们呢,你看见好吃的东西会怎么去看呢?因为我自己也是个小馋猫,特别喜欢吃蛋糕,经常吵着要妈妈买给我吃。
小豌豆去上学,碰到的第一位老师是一位神奇的老师。听我来介绍一下吧!
秀岩老师给小豌豆他们带了一颗小松树,说这是一棵许愿树。秀岩老师还给大家发了一张红纸条,秀岩老师说,你们可以把愿望写在上面。小朋友们也可以在过年的时候写一写自己的愿望。我的愿望是:想成为一名书法家。儿童节的时候,秀岩老师送给了小朋友们每人一本日记本,小豌豆很珍惜,小朋友们,你们有没有像小豌豆那么的珍惜新东西呢?
《一年级的小豌豆》这本书,妈妈还给我下载到IPAD上,晚上睡觉前我都会听一下,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不仅教会我很多知识,还教会我怎样成为一个有礼貌的好孩子。
小朋友,你们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去看一看哦!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4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5
很多互联网公司的在经营管理,以及产品销售方面的战略方法。书中重点围绕小米、华为等多家知名公司的爆款思维进行了论述,并且提出了许多很多独到的理念。
金错刀通过实体巨头公司与知名互联网公司的比较,提出了爆品战略的概念。他指出,过去是品牌为王、渠道为王、规模为王,现在是商品为王、用户为王、口碑为王。传统工业时代商品通过信任状传播,信任是从公司出发,替客户思考。而互联网公司更加纯粹,以用户为中心,站在用户角度思考,依靠一种极端的意志力,打造用户可感知的价值锚。
互联网时代的超级产品,所有创新是“以用户为中心”,成功要素不再是工厂、渠道等,而是杀手级硬件体验、杀手级软件体验,甚至让用户成为粉丝。
爆品必须有的三个要素。一是极致的单品。二是杀手级应用。三是爆炸级的口碑效应。
通过围绕流量问题进行了论述。由于互联网时代流量遵循“黑暗森林”法则,爆品的核心在于用户价值,有用户价值,才可能有海量用户,才有可能在海量用户的基础上建立商业模式。
一切生意的本质都是流量。新兴一些创意公司最后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他们无法掌控大公司所拥有的流量,即客户,最终沦为被他人收购,成为别人的嫁衣。技术的爆炸更为这片黑暗森林增加了太多的不确定性,今天的灿烂黄花,很快会变成明日黄花。而对手是不固定的,甚至是跨界的,而跨界的对手最可怕。
金错刀论述了互联网公司如何铸造价值和正确的营销。他系统的分析了高频打低频、找风口、打造超预期的口碑等重要的互联网理念,其中利用了跑男、于正、范冰冰等例子生动的表明了营销目的,以及营销形式的改变。
整部文章中拥有者着大量的干货,可以说是即学即用。例如打造爆品的金三角法则,一是痛点法则,如何找到用户的一级痛点;二是尖叫点法则,如何让产品超越用户预期;三是爆点法则,如何用互联网方式引爆营销。还有腾讯微创新最最核心的武器,即马化腾讲到的三个关键词:用户体验、快速迭代、灰度机制,这个对于任何公司来说都是极其宝贵的经验和方法。 应该说,以后的公司生产宣传到销售方法方式都发生着极大的变化,只要涉足这一领域,必须对这些新的要素有所了解,跟上时代才有新的可能。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6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7
当你遇到困难时,或许你会垂头丧气,甚至会感到世界对你不公平。其实世界之大,或许有人曾经遭遇厄运,尝遍艰难困苦,吃尽千辛万苦,经历了各种难以想象的无数次的坎坷与挫折,但他们不害怕,不悲伤,以一种打不垮的信念努力着,奋斗着,直到成功!你若不信请看《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雷米是一个孤儿,在他六个月大时,他的叔叔为了霸占他们家的财产,偷偷地将雷米扔掉,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抱走,他天真善良,在慈爱的养母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而
宁静的生活。但风云乍起,养到八岁时,又将他卖给了以卖艺为生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以卖艺为生的生活,但是他待雷米特别好,教他读书、写字。雷米和师父、小动物们相依为命,在卖艺为生的时间里,经历了很多事,在卖艺过程中也闹出了很多笑话。渐渐地,雷米喜欢上了这个杂技团,他们到各地演出,挣了很多钱。可有一次,师父无意顶撞了民警,因此,师父被关进了监狱。在这期间,雷米有幸认识了米利根夫人,在她的“天鹅号”上,也认识了阿瑟。雷米和阿瑟玩得很开心,但好时光总是短暂的,师父的期限满了,被释放了,这也就意味着小雷米要离开“天鹅号”了,离开阿瑟和米利根夫人了。虽然他想留下来,结束到处以卖艺为生的日子,但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决定还是跟自己的师父走,又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可后来,师父和小动物们相继去世了,只留下他和小狗卡比一起活了下来。但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与生母米利根夫人团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雷米遭遇了种种不幸,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他也曾感受了人间的温暖:收留他并给予他母爱的巴伯兰妈妈;教他弹唱、识字的维泰利斯老人;不求任何回报而收留他的花农;与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马西亚……
与小雷米相比,我们不知有多么幸福,整天沐浴在家人的关爱之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有着花园般的学校……我们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而小雷米却从天真无邪的年纪——八岁离开了养母,跟着师父到处以卖艺为生,有时还吃不饱饭,精神的痛苦可想而知!但小雷米却没有因此而颓废,而是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一次次坚强地从失落的泥潭中爬出来而从不怨天尤人。
在这本书的结局,每个人都已功成名就。虽然雷米之前一直艰苦地生活,但他一直从未缺少过爱:从巴伯兰妈妈到维泰利斯老人,到收留他的而不求任何回报的花农,最后终于找到了他的生母——米利根夫人。在那个社会,爱会照亮整个世界,也使雷米一次次从失落的泥潭里爬出来。这本书向我们诠释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谁都会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与挫折,只要你凭着坚定地信念,就会克服困难,取得胜利!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8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9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0
朋友,是你飞翔的翅膀,让你望得更高,更远,让你在筑梦路上,永不停息。
《我飞了》这本书是黄蓓佳阿姨亲自执笔的。整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单明明得知鸽子死后,异常激动,整整一夜没回家休息,原因只是杜小亚曾说过:“我总是在想,鸽子就是我,我就是鸽子。我死了鸽子就会死,鸽子死了我也会死。”
这看似荒谬的话语却让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单明明提心吊胆,很多人都觉得这有点可笑,但更多的是震撼。
单明明知道,鸽子和人是不能比的,但他更知道,鸽子对杜小亚来说有多重要。所以,他怕,他怕如果,他怕万分之一,甚至亿分之一的几率鸽子死了杜小亚就会死。当他听到鸽子的“咕咕”声时,他是那样高兴,如听到了美妙天籁一般。尽管他知道这不是原来的鸽子,但他觉得只有鸽子活着,杜小亚才能活!只要朋友能活着,不管什么他都会去尝试!
当你站在桥上,看着风景,听着音乐,如果我是你的朋友,我不愿当你的风景,你的音乐,我只愿当那座撑你的桥。当你在烛光下,斟着美酒,品着佳肴,如果……朋友……当你的美酒,你的佳肴,我只愿当,那盏照耀你的烛光。当你展翅翱翔,望着白云,望着小鸟,如果我是你的朋友,我不愿当你的白云,你的小鸟,我只愿当,那对让你在蓝天白云下高飞翱翔的翅膀。朋友,陪你哭,陪你笑,陪你疯,陪你闹。朋友不会说“我爱你”,但每个行动都表达着我爱你,朋友不会说“想伴你一生一世”,但每个举止都表达着想伴你一生一世,朋友不会说煽情的话,但朋友会在你的QQ空间里悄悄点个赞,会在你的抽屉里默默放一颗大白兔奶糖。
每个人都有一次飞翔,这种飞翔是一次心灵的升华。而在飞翔的同时朋友就是你飞翔的翅膀,他会关心你飞得高不高,关心你飞得累不累,关心你落得稳不稳。曾经的我们都是一只只没有翅膀的小小鸟,是朋友作为翅膀让我们飞翔。让我们搏击风雨,越过海洋,这对翅膀承载着朋友对我们的殷殷期望,承载着朋友对我们的无私关爱。
如果,我是你的朋友,就请我当你的翅膀,助你,飞翔。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1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2
《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是美国作家马克·汉林的作品。
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将美国洛杉矶变成一片废墟。在地震中,一位年轻的父亲奋不顾身的去救自己的儿子,就在他绝望时,他就回想起自己对儿子的承诺“无论发生什么,我总会和你在一起”在他悲痛的时候,这句承诺就会鼓励着他。终于,经过三十八小时的挖掘,救出了儿子和十四名同学。
当我读到:他挖了八小时,十二小时,二十四小时,三十六小时,没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这句话是,情不自禁地眼泪花花,因为这位父亲将生死置之度外,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去敬佩。
在地震面前,人类的生命像蚂蚁一样渺小!但是这位父亲却创造了奇迹!!
还记得又一次,我生病了,爸爸知道以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目的速度将我送到了医院。
《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感动着我!也感动着你!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3
在六年级上册的语文书第九课上,我学习了《小草和大树》这篇课文,通过这篇课文我知道《简·爱》这篇小说著称于世的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这篇小说震动了英国乃至世界文坛,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少有的盛事。
夏洛蒂出生于英国北部一个穷牧师家庭。童年的一段生活是靠富人施舍,在慈善学校里度过的。尽管成年累月在艰难中谋生,她却始终没有停止过写作尝试,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
夏洛蒂几次想展示的诗集,都没有成功,但她没有向任何恶势力低头,她后来经过慎重的反思、权衡,夏洛蒂决定开始把创作的眼点转到小说上来,向小说领域驰骋神思妙笔。终于,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创作了长篇小说《简·爱》。一年后,夏洛蒂的《简·爱》也出版了。小说一问世就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因为它有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它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震颤。
夏洛蒂这种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和不懈努力的坚强意志。同时,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她在保守观念与陈腐偏见盛行的年代敢于抗争旧势力的勇气与胆识。
在这篇课文中,我学到了夏洛蒂·勃朗特的精神:要敢于保守观念、偏见作抗争;要不畏生活的艰难,环境的恶劣,发奋努力;要具备顽强的意志;不怕挫折,努力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朋友们,如果你遇到了困难,只要这么做,就一定会登上胜利的大门!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4
假期里,我读一篇童话——《甜草莓的秘密》。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草莓成熟的季节,每天都能看到一个女孩站在遮阳伞下卖草莓。别人的草莓有好有坏,而她的除了每颗晶莹饱满,红艳欲滴,让人吃了还想吃之外。更让人奇怪的是,她卖草莓是有限量的,最多一次卖20颗。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她卖完之后竟然不拿走卖草莓的钱,任人们一抢而光!最终,好奇心强的“我”通过跟踪,发现了甜草莓的秘密——原来,她是狐狸变化而来的,来卖草莓只不过是为了打发孤独和寂寞的时光,让人们能吃到美味的草莓并不是为了赚钱!
这只狐狸的做法,折射出“我”要向她学习。种草莓发财的梦想,看来是多么的俗不可耐啊!
一只狐狸能有这样的爱心,能用自己的劳动无私地给人们带来甜美与芬芳,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从中吸取一点什么呢?
大家一起和谐相处,互帮互助互敬互爱,没有孤独寂寞,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利益纷争,那将是多美好的生活啊!我觉得,现在我们学校里就是这个样子,我们和老师一起探究、遨游知识的海洋,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5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里的一篇文章——毛毛虫:列队虫和气象站。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松毛虫。一听起“松”这个字,大家一定会想起松树吧!天哪,难道松毛虫要把整棵树给活生生的吃掉?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大错而特错了。松毛虫不是吃松树,而是吃松针。
松毛虫,又名“列队虫”。是因为它们会整齐地排成一支队伍,这队伍有长有短,长的有三百多只,短的只有两只尽管只有两只,但松毛虫们依然风雨无阻,排着整齐的队伍,一只接一只。
八月初,母松毛虫门就开始产卵了,再松针上,到处都有一个个白色的小圆柱,这就是松毛虫们产的卵,长约三毫米,宽约四五毫米,都在松针的根部。
松毛虫的卵在九月里孵化,如果把他的巢掀起一些,就会看到许多小黑点,那就是小松毛虫的头。他们的身体是淡黄色的,黑色的脑袋有身体的两倍。
松毛虫一出生后,就啃松针。吃完松针后,就在落到附近的针叶上。常常会有三四只小虫正好落在一起,那么他们就自动的排成一个小队。
松毛虫一出生就会搭帐篷,一天后,帐篷就有榛仁一样大了,两个星期后,就有苹果那么大了。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6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7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8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9
断断续续拖了三个月的时间,在假期终于看完了《约翰·克里斯朵夫》
整整十卷,罗曼罗兰耗时20xx年,描写了一位音乐家的一生。成长,战斗,追求自由和创造富有生命力的美,最终归于平静。
大概故事就是从小表现出惊人音乐天赋的克里斯朵夫初步认识到了自然和生命之美,发觉身边的音乐充斥着陈词滥调和庸俗的机械模仿重复,于是在他的抨击和大加批评下变得在当地难以立足,终于在一次突发冲突中他逃亡巴黎,认识了一生的挚友奥利维,遇到各种人发生各种事,但一生都在创作和战斗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一战前,书里也描写反映了当时社会和人的混乱,流露出浓烈的人道主义,反战和对爱和自由的赞颂。
个人口味的问题,我喜欢克里斯朵夫童年和去了巴黎之后的部分,中间那段实在是无聊的让我看两页放下一次。。。
无数次想放弃不看了 但是想起男神母鸡引用过的傅雷那段话就觉得还是得坚持看完,再一个罗曼罗兰也是我的男神茨威格的好基友嘛,一个被称为欧洲最后的良心的人,怎么也得看完
“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
所以在你要战胜外来的敌人之前,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消你能不断的自拔与更新.”
真的好喜欢这段话
是的,克里斯朵夫的血管里烧着整个宇宙的烈火
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几个人物是,舅舅,杂货店的小寡妇老板娘,还有好基友奥利维。
书中的友谊比爱情要动人的多。除了不掺杂性,那哪叫友谊,那叫灵魂伴侣
“大半的人在二十岁或三十岁上就死了:一过这个年龄,他们只变了自己的影子;以后的生命不过是用来模仿自己,把以前真正有人味儿的时代所说的,所做的,所想的,所喜欢的,一天天的重复,而且重复的方式越来越机械,越来越脱腔走板.”
“有的教育,所有的见闻,使一个儿童把大量的谎言与愚蠢,和人生主要的真理混在一起吞饱了,所以他若要成为一个健全的人,少年时期的第一件责任就得把宿食呕吐干净”
“他象飞鸟一般,到了某个固定的季候,觉得有股无名的力,象海洋上的潮汐似的,突然在胸中觉醒,......那便是天南地北到处流浪的本能!在苏兹老人遗赠他的埃尔特与斐希德的著作里,他也发见和自己同样的心灵,......并非俯首帖耳,死守家园的"大地之子",而是永远扑向光明的"精灵",是"太阳之子".”
“世界上一切的痛苦,竭力要摧毁一切的痛苦,碰到生命那个中流砥柱就粉碎了.克利斯朵夫听着自己的热血奔腾,仿佛是心中的一片海洋;还有一个声音在那里反复说着:
我是永久,永久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