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的观后感【3篇】》
《刮痧》观后感 篇1
刮痧这部电影是以刮痧所产生的一系列的矛盾为主线,呈现了许大同一家在经历过大风大浪之后,重新在一起,然后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并且对中美文化的态度也发生转变。许大同是一个在美国奋斗了八年,最后取得不小成就的中国人。在行业的年度颁奖大会上,许大同获得年度的最佳设计大奖,面对在场的众多美国同事、朋友,他激动而骄傲地告诉大家: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终于实现!在这里,我们能看出来,大同是一个在美国的追梦人,为了自己的梦想,不断拼搏,不断努力让自己可以更加靠向美国这个国度。倒不是说大同不爱自己的国家,而是表现出大同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具有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并且从他接自己的老父亲来美国居住可以看出,大同是一个孝子。而这一切仅是刚刚开始而已,大同以后的生活并没有因此一帆风顺,反而美好的家庭变得愁云惨雾,妻离子散。一切变化都源于大同的老父亲给生病了的孙子丹尼斯刮痧。刮痧本是中国传统的疗法,是中国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文化,而在美国却什么都不是,没有人能懂,甚至儿童福利局将这个归为虐待,只因刮痧后留下来的刮痕太触目惊心。我在观看这一部分的时候实在无法理解,学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概论后,似乎这些从哲学的角度可以理解。事物都是有联系的,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就像大同的父亲因看不懂英文就没有给孙子喂药而是选择了刮痧,老霍的意外死亡,大同把丹尼斯一人留在家里去警察局,简宁加班工作,这几件事都存在着客观且普遍的联系。任何事物都是统一联系之网上的一个网结,并通过这个联系之网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影片中有两个点让我印象最为深刻,一个是亲情的自然流露,一个是中美文化的碰撞。中国自古以孝为先,更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孝是中国传统的优良美德。而《刮痧》中的许大同就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孝子。大同事业有成之后接年迈的老父亲来同住,丹尼斯不能回来也特地瞒了父亲,因为老霍的意外离世已经让父亲非常伤心了,不想让父亲担心丹尼斯。在法官追问是谁替丹尼斯刮痧的时候,大同为了不影响父亲的绿卡办理,把责任拦在了自己身上,以及后面的父亲的离开,打通不顾一切去把丹尼斯“偷”了出来,见父亲最后一面。这都是真情流露,感人肺腑。而老父亲对大同的爱也是溢于言表的。察觉到大同夫妻间的不对劲一直追问都没问出个所以然来,只好自己一个人孤独的抽着烟。最终,这位老父亲为了知道事情的原委,洒下热泪对媳妇简宁说出了心里话“我在中国还算个知识分子,到这却成了聋子、哑巴啦”短短一句话,道出了老人家来美国后的辛酸。不仅是语言的不畅通,环境的变化,文化的差异都已经压得这位老人喘不过气来,无法在美国快乐的生活下去了。在机场那一幕更是一个感情的小高潮,老父亲摸着儿子的脸,哽咽着说道“这把年纪了,不想忘了你长什么样”。其实他们两个都知道,这一别不知道何时才能见面,而父亲也已年迈,生活中的变数太多。于是大同终于忍不住,去带来丹尼斯来见爷爷最后一面,算是圆了最后的遗憾。大同带着丹尼斯离开机场开始了“逃亡”,看似紧张却又温馨的一幕,他们享受父子在一起的时光,似乎不是在逃跑,警察也在追赶中与丹尼斯开起了玩笑。警车越来越多,丹尼斯玩累了也睡着了,大同出乎意料的把丹尼斯送到了儿童福利局。这让儿童福利局的负责人有些许惊讶,开始动摇自己是否做错了。在这过程中,大同和简宁的感情关系似乎也非常微妙。他们吵过,一起哭过,最后不得以做出了沉痛的选择。在官司打输后,简宁不得以撒谎说自己的老公做错了,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接回他们深爱的儿子丹尼斯。
在这场儿童福利局与大同夫妇的博弈中,可以看出中美文化的差异,甚至会给观众一种误解,似乎儿童福利局不可理喻,毫无人情可言。而理智的分析来看,儿童福利局的做法也有他们的道理,他们也是为孩子着想才会对大同提起诉讼,赢得照顾孩子的权利。一切的根源在于文化的差异,以及美国人多中国文化的了解甚少。当那位男律师在法庭上扭曲了孙悟空,就为了赢官司的手段被女负责人发现后,她动情的说了一句“没人赢了这场官司,我们都输了,尤其是孩子”,可见她从内心深处是为孩子考虑的,是希望孩子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当然,美国文化也有它的优异之处,当大同的老板自己亲身经历。
过刮痧之后,去向法官说明真相的时候,法官最终决定这次的诉讼不成立,可见美国的法律还是比较人性化的,体现的是人文主义关怀。中美文化的差异体现了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对待矛盾,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影片到最后并没有简单结束,而是又让观众的心揪了一把。,盼子心切的许大同装扮成“圣诞老人”打算混进公寓大厦,被警卫发现并予以制止,思家团圆的他站在冰冷的大街上,望着公寓大厦外高高的九楼上自己家的灯火,决定铤而走险,从楼外的排水管向九楼自己家的窗户悄悄爬去,结果引来众多警车呼啸而至,仰头围观路人们惊奇地看到在高高的外墙上腰里挂着“孙悟空”的圣诞老人正在笨拙而坚定地向上攀爬,另一边大同的老板带着好消息往大同家里赶。相信看着这一幕的观众都会和我一样,祈祷大同能顺利回到家,和家人一起迎接这好消息。果然,影片最后以一个喜剧的方式结尾,大同夫妇也喜极而泣。我们不难理解,一个原本完整的家庭在经历巨变后重新聚在一起,这是多么温馨而又激动人心的画面。同时影片也让我感受到了,国籍不同,但是不同国家的国民是可以相互理解,成为好朋友的。尽管文化不同,但是人性是相通的。善良的人们最后在共同的努力下,共克难关,收获幸福!
《刮痧》观后感 篇2
上周周末观看了老师推荐的电影《刮痧》,感觉影片非常好看,有几个出彩的看点,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因此想跟大家在这分享一下。我认为《刮痧》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同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具有诸多的成功之处。
《刮痧》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北京移民家庭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华裔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他的爷爷由于刚从北京到美国,不懂得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已久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没想到这却成为了丹尼斯父亲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闹到了法庭上去。在法庭上,一连串的矛盾冲突更是接踵而来,一个原来幸福美好的家庭就这样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
对中国人来说只是一件小小事情的刮痧,为什么一到美国就变成了一件要打官司的麻烦事了呢?刮痧在中国经历了几百年甚至是几千年的历史,为什么一到美国也变成了虐待儿童的违法行为了呢?这些问题都很自然而然地引起人们对它的思考。
在很多人看来,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许大同一家的飞来横祸归根到底也是由于中西文化差异。但是,在我看来,与其说许大同一家飞来横祸是由于中西文化差异所致,还不如说是由于法院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所致。因为中西文化差异对法院判案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着的因素,它不可能会成为许大同一家飞来横祸的直接制造者。只有当文化差异或者说文化盲区不被认识时,才 可能造成法律的不公正,才可能给许大同一家带来横祸。
这部片子中的主要线索——刮痧来说。刮痧作为中国的一种医学文化,在中国流传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然而,在美国的文化里就没有对刮痧进行“科学”的解释。因而,刮痧不为美国人所知也不奇怪,丹尼斯背部所留下的刮痧的痕迹被美国人认为是一种虐待儿童的证据,这也是不足为奇的。但是,作为一个法治的国家,不能因为人们对刮痧的不了解或是不承认而没有对刮痧这一证据进行认识和核实,也不能因为中国文化的与美国文化的不同而进行排斥不加以考虑。
因为法律讲求的是正义,法院判案讲求的是事实。然而,在这部影片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在还没有真正了解刮痧,还没有真正了解文化差异或是文化盲区的情况下,法庭就作出了剥夺许大同对儿子扶养权的决定。这无疑就是对违法证据没有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从而造成法律与正义的背道而驰,最终造成许大同一家悲剧的产生。
设想下,如果法院能够切实地去了解刮痧,去了解中西文化的差异,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它还会作出如此荒唐的判决吗?我想那绝对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许大同一家的不幸,与其说是中西文化的差异所致,还不如说是隐藏在中西文化差异背后的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所致。
另一方面,也可以清楚地看得出这是那位美国律师为了赢得这场官司所采取的一种手段。这一切的一切在中国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然而,在这部影片中,这些不可思议的做法却成为了说明许大同有暴力倾向的证据,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一证据还得到了法院的认同。这难道是中西文化的差异的错?不,在我看来,这更多的是没有对指控许大同有暴力倾向的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的错。那位美国律师还能把它作为赢取官司胜利的手段吗?我想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一言以蔽之,这也说明了许大同一家的不幸,是由于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所致。
父爱,这是影片另一个闪光点。影片中许大同在听证会上表现的急躁冲动,与他作为一位工程师的性格完全不同,我认为是因为他对将要丧失孩子监护权的焦虑以及恐惧造成的。影片中许大同冒着触法的威胁,偷偷带走孩子。随后警察发现他们。为了不让孩子知道真相,他带孩子玩起了警察捉小偷的游戏。这个场面轻松快活,孩子在愉快中睡了。而影片结尾许大同攀爬9层楼,把他对孩子的爱推向顶峰。影片另一场父爱是许大同的父亲对许大同的爱。如他找到检查官说明刮痧的实情,如机场泪流满面的父亲,以及痛斥大同乡逃避的父亲。这就是父亲对孩子的爱啊!
综上可见,在《刮痧》这部影片中,许大同一家的不幸归根到底是由于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从而致使法律与正义背道而驰所致。具体来说,许大同一家的不幸是隐藏在中西文化差异背后的没有对客观存在的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从而造成判决的不公证,法律与正义的背道而驰所致。
《刮痧》影片中许大同一家的不幸,就是由于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的认识与核实从而造成判决不公正的结果。在这个时候,最容易让我们想到的一句话,就是弗兰西斯·培根曾所说的:“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也许有人会说《刮痧》只不过是一部影片,只是一种艺术,不足以说明什么。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艺术除了高于生活之外,它还是来自于生活。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不缺乏由于对违法犯罪证据没有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而造成不公正判决的案例。
看完《刮痧》这部影片之后,再联系我国当前的法治现实想想,真是感慨万端。到底法律成为正义的代名词还需要多长的时间呢?记得曾经我在班中做过这样的一个调查,就是对法律的可信度的调查。但调查结果却令人感伤,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法律不可信,这不是因为法律的本身是恶法,而是因为司法的不公正从而导致法律不能代表正义的不可信。但愿意在不久的将来,法律不会因为司法的不公正而与正义背道而驰,至少也不会由于没有对违法犯罪的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而造成法律与正义背道而驰。那时,法律真的能够成为正义的代名词,在再一次对法律的可信度调查中,人们的回答都是这样:“是的,我相信法律”。
《刮痧》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同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有诸多的成功之处,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当然,事情最后得到圆满解决,法庭的起诉撤销。这种结果的产生,除了人正常的良知以外,更多的是由于相互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我想,《刮痧》中男主人公的名字叫“大同”,其目的或者其象征也就在此吧!如果说这部电影是一个寓言,其寓意也正在与此。
《刮痧》这部电影虽然只有100多分钟的片长,但是它所折射出来的精神内涵却不容小觑。透过《刮痧》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中美文化差异,更好在全球化的今天走向世界。但是我们还需要更多好得作品来开拓我们的视野。
《刮痧》观后感 篇3
我平时,比较少看电影,却偏爱于追电视剧。但慢慢地,我发现,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剧,呈现给观众的都是一个故事,只不过电视剧耗时更多,叙述更为详尽,而电影把一个故事浓缩于一个小时之内,它们都能带领我们去观察现实,发现生活中的一些平常却不平凡的事情,进而引发我们去思考,去感悟人生。由于时间的问题,我想我以后会倾向于电影或微电影。或许等我老了或退休以后,有足够的时间,我又会重新爱上电视剧。像现在我的妈妈一样,晚饭过后,便守在电视机之前来消磨时间。前几天,我抽空看了心理老师推荐的,是好早之前出的影片了,由梁家辉与蒋丽雯主演的。故事情节虽简单,但高潮部分能牵动人心,引人深思。
《刮痧》以美国华裔许大同与妻子简宁,儿子丹尼斯,及其有着深厚的中国传统味儿的父亲的一个普通家庭发生的平常事展开。主要讲述了,大同父亲由于其老友意外死亡被逗留在警察局,大同一时疏忽把熟睡在家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便慌忙赶去警局接其爸。妻子的一个电话把孩子吵醒,孩子在一片漆黑中感到十分害怕。待大同开门那一刻,丹尼斯急忙跑着去迎接,但由于黑暗,不小心羁绊,弄到头破血流。医生给丹检查时,偶然发现孩子背上有瘀处,怀疑孩子受到长期体罚与虐待,并马上与儿童福利局联系。一场官司纠纷由此展开,东西方文化冲突也越演越烈。其实孩子的瘀伤由中国传统治疗方法—刮痧而致,由于西方医学没这记载这回事,再加上西方人普遍对中国传统、文化了解不深入,甚至对中国文化进行歪曲,最终使大同与其妻儿分居。后来,经过大同好友的亲身试验,证实了大同的无辜。在圣诞节那天,大同一家终于团圆了。
本来想好好去构思一番这部电影完完整整的细节来去深深体会其中的一些东西,却发现,有时候记忆里深处的东西能保留的,只是最最简单的一个框架,也就是刮痧中那种感人至深的情感。而最初的一些细节,也许忽略,更让记忆展现出这部电影的完美。首先能让我记起的片断应该就是在法庭上的据理力争。不消说,我觉得这是电影中冲突面最为强大的时刻,围绕着父子间的情与文化中的理性冲撞,觉得在一定程度上都将梁家辉的演技升华到了一定程度。控方律师运用一些伎俩使得电影中的许大同失去了理智,也失去了最后的机会。面对处在托管处的儿子,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想必为人父母的人们都不禁唏嘘不已。
是的,中国人的那种忠孝观念在外国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在年迈父亲面前,我们中国人永远都用一颗不计回报的心去报答父母的爱,以至于在最为痛苦的时刻,也不能让父亲知道自己的痛,自己承担的那分压力。当许大同前去搀扶父亲上楼时,蒋雯丽扮演的妻子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这就是中国人对父亲的孝。”不但让美国老板耸然动容,也让我们也有一番动情。我们的爱,不计回报。因此妻子虽然也痛苦,却坚定地站在丈夫这一边。虽然也曾因为母爱而动摇过,想去告知岳父所作地刮痧,但换位一下思考,也许此刻痛苦的是自己,而丈夫定会支持包容她。
说实话,我十分欣赏美国对幼小儿童保护力度的做法,一系列关于儿童保护的法律,制度及其政策的出台,是真正使祖国的未来在安全非暴力的环境下长大成人。凡把孩子单独留在家或公众地方,均属违法。我觉得这条规定,中国的法律值得借鉴,也值得广大父母重视!因为最近一系列孩子出现意外,大部分由于父母的一时大意,疏忽,没把孩子看管好造成的。像长春婴儿轿车内随车被盗一案,简直让人感到揪心痛。才两个月大的婴儿活生生地被罪犯掐死埋于雪中,这个罪犯简直丧尽天良,完全埋没了自己良心,童心,道德和人性完全消失,可以形容为不是人,甚至连禽兽都不如!暂且抛开罪犯不提,进一步思考,婴儿的意外死亡,很大程度上由于父母单独把孩子留在车内。如果按照美国法律,这是违法是无可厚非的。假若该父母把孩子抱进店里,不贪图一时之便,把孩子置在自己视线范围内,该父母损失的仅是一部轿车的钱,而不是自己刚出生不久的亲生骨肉,更不用承受失子之痛!钱财乃身外物,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
但自己的孩子呢,是自己十月怀胎辛苦而来的,才刚沉浸在新生儿出生不久的喜悦当中,还没够体验做父母的经历,还没亲眼目睹孩子一步步成长的过程,就因为自己一时的疏忽,大意,就换来如今的悲剧,这样的代价值得么?早阵子的“小悦悦”事件已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小孩趁父母不注意跑到大街上去玩,结果被车碾死。一个“小悦悦”还不够轰动?还不够震撼人心吗?还不够引以为鉴吗?作为观众、媒体,我们都把全部责任归咎于外人,但有没想到父母的责任才是最大。又或许是这个缘故,没足够引起父母的注意,深思,导致悲剧重复上演!真心希望,这类悲剧能尽快消声灭迹,孩子能快乐健康地成长!也希望那些残暴、虐待孩子的父母不存在,国家亦能完善孩子相关的保护条例!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作为父母,有责任有义务让孩子在温室中长大成才!真心希望,每个孩子能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