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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日记优质参考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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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使我们充实自己的知识,丰富自己的智慧,学会更多道理。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读书的日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日记1

  我喜欢在写完作业后,让爸爸妈妈把电视声音调低一些,然后悄悄地关上卧室的门。拿上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认认真真的读上一会儿。

  在这期间,我不会受任何干扰,而是不说话,静悄悄地让自己投入到书中的世界去,想象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好像书中那些人物都在我身边,对我说:“快乐和我们做朋友吧!”

  爸爸总是很喜欢在我看书的时候,悄悄地推开卧室的门,看着我认真读书的样子,爸爸脸上总是会露出欣慰的一笑。

  我喜欢看书,是因为书中那些离奇曲折、幽默搞笑、幸福美满的情节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久久不能自拔。

  看书能让我懂得许多知识,明白许多道理,知道了学习知识不仅要从书本中学,还要从生活中学,从实践中学。

  当我遇到不懂的词、句的时候,总是要先自己想一想。实在想不出来时,我才会去问爸爸。爸爸说我很聪明。每当他给我讲完道理,再问我与这个词或句相似的问题时,我总能举一反三,把道理倒背如流。

  我告诉爸爸,这些知识都是我从书本中学的。爸爸就会说:“哈,女儿长大了,懂得越来越多了,都快超过老爸我了”。听到这儿,我总是会傻傻一笑。

  每每在我投入到书中的世界时,就会发现读书是一件无比快乐的事,学习是一件无比快乐的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无比快乐。

  读书日记2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从字面上理解,《边城》的大意可以理解为发生在城市的边缘,现代文明的边缘,战争的边缘的一个故事

  《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描述了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

  小说中的翠翠与爷爷一直生活在茶峒山城的深山里,陪伴他们的还有只狗。她在十三岁时认识了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大老天保十六岁,二老傩送十四岁,二老当地人也称岳云。翠翠爱上了二老,而同时这两人也爱翠翠。最终,大老选择离开,将翠翠让给二老,全在离开的途中失足落水而死,二老和船总认为是翠翠和她爷爷害死了他,有些不愿娶她。后来,爷爷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静静离开了,而二老因要娶翠翠与父亲顺顺吵架,无奈出走,这时,船总才让翠翠做二老的媳妇,但二老还没有回来。

  在那时,人们依旧是包办婚姻,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与翠翠之间的自由恋爱很难达成。

  作者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纯与透。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文中翠翠与二老之间的爱情故事完全没有城市里的俗气,不论是翠翠心中二老的影子与歌声,还是二老对翠翠的一见钟情,都沾不上一丁点儿瑕疵,都是那么的纯,那么的美好。文中作者甚至写到“由于边地的风俗淳朴,便是作***,也永远那么浑厚”。善良,单纯,充满了爱,这样的地方,怎能不让人有归属感?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的“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透,茶峒的透不是简单的透,它透到了人心底,它让茶峒“静静的水即使深到一蒿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让翠翠“眸子清明如水晶”。

  如此悲哀的爱情却发生在如同世外桃源的茶峒,这似乎有些怪,但换一个角度想想,将这么悲哀的爱情放在这么美好的茶峒,结合起来,倒也挺合适,因为我认为,这种悲哀,它是淡淡的,又是若有若无的,放于茶峒这样的地方,更可以体现它的纯与透。

  读书日记3

  每学期开学都要发新书,看到上面那精美的图案,优美的文字,感人的故事,我就爱不释手。

  但是,我原来并不怎么喜欢看书。因为一看到密密麻麻的字,我头就大了!还有好多不认识的字,根本看不懂什么意思。妈妈叫我读书,我就说明天再读也不迟,我就这样明天复明日,一本书也没读完。然而在二年级后的一天,我变得喜欢看书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们语文老师要考一下试,看看我们的语文水平。我接到试卷时,发现全是阅读分析题。我平时本来就很少读书,现在又出这么多这样的题,最后一道题还是最让我头疼的作文。平时积累的词本来就少,这下子我肯定完蛋了。果然如我所愿,我得了个“大鸭蛋”回家。回到家,我就好好的反思,妈妈常教导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想想,我还是要好好的读书,多读书,就是再难也要读,把这个“拦路虎”打趴下。

  从那天以后,我慢慢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一天不读,心里就痒痒的。妈妈也给我买了好多适龄书,家里都快装不下书了,可是还不够我读的,大家都叫我小书迷。到如今,我家的墙上还贴着我当年写的“每天读书”四个大字。从没有一天落下读书,因为这四个字每天都在监督我,要我读完每天要读的书。

  这几年我读了一批又一批的好书,看了一篇又一篇的好文章,从中得到许多的知识,我就是这样才爱上了读书!

  读书日记4

  从小到大,有一个好朋友,一直陪伴着我,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它带给我欢乐,充实我头脑,引导我思考, 教会我做人,让我感受到了世界的精彩和知识的奥妙。它就是我的好朋友――书。

  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就已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很小的时候,我和别的孩子一样,喜欢让妈妈拿着故事书为我讲故事。对于每个故事,我总要认真的听上三、四遍才肯罢休。随着认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情啊!每当我写完作业,独自呆在卧室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拿上一本喜爱的书,沉醉于形形色色的故事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东西也无法替代的。

  从《格林童话》、《三百六十五夜》到《安徒生童话》,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和善良的形象共同塑造了我单纯而乐观的性格;从《海蒂》身上,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和生命的意义;《三毛流浪记》让我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 的典故则时刻督促着我前进。

  读书日记5

  在读《狼国女王》以前,我一直以为,只有年轻力壮的大公狼才能胜任狼王一职。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狼的王国之中也可以有女皇。

  《狼国女王》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狼王盔盔在虎口抢食中不幸丧生。饥饿的狼群把目光放在了刚死去的盔盔身上。母狼紫葡萄为了保护狼王盔盔的遗体,不畏艰险为大家捕杀了一头小鹿。在老母狼朵朵菊的带领下,紫葡萄成为了狼群的新一代狼王。在此期间,紫葡萄经历了种.种上天给它的考验:狼王的威严一扫在地,大公狼脖与它上演了一出“苦肉计”,帮助它重新树立了狼王的威信;误中猎人的陷阱,它失去了两个疼爱的孩子,失去了关爱它、帮助它的老母狼朵朵菊;血战血瘤虎,整个帕尔丁狼群损失了众多精英……眼泪、痛苦不断地考验着紫葡萄,也淬炼着它坚强的性格。最令我感动的是,在两个狼群发生冲突时,它因为母爱的本能放走了红耳圈母狼和它的孩子。最后,紫葡萄名正言顺的成为了狼王。

  狼,在我的印象中往往是又凶恶,又残忍的,可是看了沈石溪老师写的《狼国女王》,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它的动物;为了自己的孩子,它们能够毅然舍弃自己的生命。紫葡萄那对孩子的母爱,多么崇高,多么伟大,又是多么悲壮!这是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坚贞、执着、责任、谦让以及爱,这些高贵的品质融合在紫葡萄身上,使它成为一个合格的狼王!王者的真面目,不是残暴、冷酷、无情,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能够用生命承担起沉甸甸的责任。正是因为这些,紫葡萄才赢得了群狼的信任和爱戴。

  紫葡萄——无愧的狼国女王!

  读书日记6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力量的宝库,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来说是一个忠实的朋友。

  读书能增长知识,通过它,我了解到许多历史、地理知识。祖国的许多名山大川我都没有去过,是书带我爬上了能增长知识,通过它,我了解到许多历史、雨过天晴的华山、庐山、黄山,饱览 了祖国的壮丽山河。读书能使人聪慧,它能告诉我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读书能明白什么样的人称得上完美无缺。是啊!读书可以得到无穷的知识。

  我从小到大读了很多书,小时候,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集——《丑小鸭》,丑小鸭是多么可怜呀!被妈妈抛弃,被农夫挨打,在漫天飞舞的大雪里瑟瑟发抖,最后逃过了重重劫难,终于变成了一只美 丽的白天鹅;再大些,我捧起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当我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保尔虽身有残废,但他却不向命运低头,他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精神 ,深深地把我感动了,令人敬佩。现在,我读起了《三国演义》,我为诸葛亮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为刘备的超强武艺感到佩服不已。这些书,都告诉了我深刻的道理。

  我读过一个故事,名叫“悬梁刺股”。故事中的孙敬刻苦好学,因为要在深夜读书,常会打起盹儿来,所以他就把绳子的一头悬挂在墙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头一低,头皮就会扯痛。后来成了一 位有学问的人。还有一位是战国的苏秦也很发奋学习。每当瞌睡时,就拿锥子刺自己的腿,直到鲜血淋漓。后来成了有名的学问家。只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就会有收获。

  同学们,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是激励了我们要努力学习,多读书。读书真的给了我知识,给了我乐趣,给了我力量。最重要的是读书给我的大脑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我的见识。

  你说读书不快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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