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演讲稿【优秀5篇】》
演讲稿可以帮助发言者更好的表达。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演讲稿,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教育演讲稿【优秀5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关于法制教育的演讲稿 篇1
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据专家预测,在今后一定时期内,犯罪高峰年龄还会提前,10岁左右的人沾上恶习并有劣迹行为的人,比以往增多:11岁至13岁将是违法行为(应称越轨行为)高发年龄段。14岁至16岁将是第一个犯罪高发年龄段。17岁至18岁将是另一个犯罪高发年龄段。仅从我县今年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来看,截止今年8月,我局已侦破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1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6。3%,其中致死人命的案件2起。涉案未成年人45人,其中批捕31人,治安拘留14人。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这个问题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点。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我局办理的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
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家庭因素。
1、家庭结构残缺。缺乏父爱和母爱极易导致未成年人孤僻、脆弱、自卑或过强的自尊心理。未成年人在结构不整或畸形的家庭中,如父母离异、父母因犯罪被判刑,父母忙于生计外出打工等,给未成年子女带来心灵伤害,未成年人得不到家庭的温暖,甚至遭到同学、朋友的鄙视和疏远,双重的失落感,使其形成孤僻的性格,感情冷漠和玩世不恭的消极心理,生活心理压力过重,对家庭易产生离心力,极易受坏人引诱而误入岐途。我县经济不发达,父母忙于生计外出打工造成家庭结构残缺的现象较为普遍。父母都在外,给子女的家庭教育造成空白,致使部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日益上升的离婚率,也正在给社会制造出越来越多的单亲家族、继亲家族,这种结构性的家庭残缺,使青少年们过早地品尝了生活的苦涩,折磨着一个个弱小的心灵。更可怕的是,在一些已经分手的家长看来,孩子已不再是爱情的结晶,而成了追求“新生活”的累赘,于是,昔日的温情变成了厌烦,从前的百般呵护变成了不闻不管。这也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些只顾自己快活,不顾孩子死活的家长,遗失了起码的道德责任,将温暖的港湾变成了无情的冰窖,直接导致了许多孩子在绝望中走向歧路。
2、家庭教育不当。家庭结构健全而教育方法不当,导致未成年人存在不良心理的现象极为普遍,已越来越为家长们所注意。有的来自父母的高压,专制和棍棒,造成少年的自卑、逆反、压抑、焦虑、过分孤僻和对他人充满敌意,具有较强的攻击性。这样的青少年一旦犯罪,暴力性犯罪就是其主要犯罪类型。有的对子女不加管教自由放任,包庇纵容,使他们产生孤僻、冷漠、放荡不羁、狂傲自负等不良心理,常常会对周围的人和事物不满,易和他人发生争执冲突,常常是为一点小事和几句话就吵、打,完全无视他人的生命和痛苦。有的家长对孩子过份溺爱,百依百顺,给孩子养成唯我独尊的“小皇帝”不良心态,溺爱使子女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缺乏责任感、社交协调能力差等心理。如某学校学生黄某由于父母过分宠爱,向父母伸手要钱,有求必应。一次黄某偷窃
群众鸭子,学校叫其家长一起教育,其母二话不说当着黄某的面拿出100元作为赔偿了事。黄某把父母给的钱用于抽烟、打游戏机,养成游戏机瘾,从而走上抢劫犯罪道路。
(二)、社会因素
社会的负面影响主要来源于网吧、夜总会、歌舞厅、游戏机室,来自于不良图书、报刊、杂志、漫画和某些影视、录像作品,黄、赌、毒现象等。
1、来自文化市场开放的影响。目前,影视、录像、刊物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吸引力极大。一部优秀的影视、录相、文学作品往往会激励中小学生奋发向上,勇于进取,可以起到良师益友的特殊作用。反之,一部不良的影视、录像、文学作品则会消磨中小学生的意志,起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例如,现在有些影视多半属于武打格斗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打斗,或谈情说爱,这对中小学生来说,由于情节曲折惊险,感情缠绵离奇,黑社会老大威风凛凛,正适合他们的口味。由于这种片子助于江湖义气,拉帮结伙,以打群架为荣的思想,使有些中小学生直接去模仿,打群架、称“老大”,寻求刺激,这些镜头往往是诱发青少年伤害案件及案等暴力性犯罪的根源。如20xx年6月22日凌晨6许,年仅14岁的初中生鲁某在漳江镇渔父小学附近的网吧上完网出来,发现一女青年邓某手持手机独自行走,就模仿电视中的情节,尾随被害人邓某至其住所,持刀对邓进行威胁,抢走现金人民币170余元,并对邓实施了奸淫。
2、来自网吧、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的影响。一是对网吧、游戏机厅等的监督不到位、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管理的婆婆多、变成谁都管不好、谁都不去管,使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大多数网吧、游戏厅经营商虽然店里有按规定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牌标志,然而他们为了“钱”丧失良心与理智,把未成年人父母给的吃饭钱、零花钱换成片片筹码,变成他们发财致富的源泉。有的投机商竟然把网吧、游戏机厅开发在校园附近,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许多未成年人通宵达旦地在这些场所里玩乐,夜不归宿。有的未成年人为了筹集玩乐的本钱,不惜走上偷盗之路。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我局办理的李某抢劫、伤害案,案犯李某原是我县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这个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城郊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
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 、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演讲稿800字 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关于法制教育的演讲稿 篇3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和学习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的,是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意义深远的大会;刚才,派出所警官同志给我们讲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我们登临中学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及时雨,是“雪中送炭”,“雨中送伞”。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同学,保护学校,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防患于未然,消除各种不良矛头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有没有以打架为荣,以称王称霸为乐的愚昧想法吗?如果有,请坚决消除。当今社会是知识大爆炸的社会,唯有知识和科学才能使我们成为时代的强者,拳头里面出不了真理,拳头里紧紧握着的是野蛮和愚昧。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的!
二、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三、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目前在我们学生中间还存在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习惯不太好的有之。个别学生惰性思想严重,不善学习。具体表现在“怕”上。课前怕预习,上课怕思考,怕回答问题,课后怕作业,怕读书,怕问老师同学,更不复习功课。学习上听之任之马虎了事,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或不交作业。少数学生从来不做家庭作业。由于课后从不读书复习,知识无法巩固掌握,学从而导致成绩很不理想。
2、分不清什么是“真善美”的有之。男生中有个别留长发,留怪发,不剪指甲,不常洗澡,不换衣服的同学。女生中有个别戴项链、首饰,染指甲的同学这些不良行为影响了学生精神风貌,影响了校风校貌。
3、不讲社会公德和公共卫生的有之。少数学生乱买东西,乱吃零食,吃后将包装袋、果皮、食物壳等随处乱扔;个别学生不爱惜公共财物,拿着刀子在树木课桌上乱刻乱画;在公共场合大呼小叫等。
4、不懂文明礼貌的有之。个别学生见了老师不知道问好,见了长辈不知道礼貌。也有个别学生出口成脏,下手成蛮,在校园内追逐打闹。这些都是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表现。
以上种种不健康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都是和我们和谐校园格格不入的,都是我们要坚决取缔的,希望同学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和学校各条纪律,在有些事让你感到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因为一时冲动而造成终生遗憾。春节晚会小品当中一句话大家可以记住:“冲动是魔鬼”,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就争做守法小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另外,我还想就同学们维权当中的一些不够正常的现象谈点看法。我们有个别同学,当受到别人欺负的时候,不是告知老师让学校来解决,用法律保护自己,而是叫上自己的亲人,叫上自己的朋友以牙还牙,你可知道你这是在犯罪,在把你的亲人你的朋友往监狱里送啊!有的同学在校外受到敲诈、殴打,却忍气吞声,你可知道你是在滋长邪恶,使坏人更加肆无忌惮啊!是放弃自己的健康权和生命安全权啊!希望同学们认真思考这一问题,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同学间的矛盾,团结起来,勇敢的同社会上的坏人坏事作斗争。
五、要树立远大理想。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会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做刻苦学习勇于创新的好学生,不辜老师的希望,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最后我以一句名言结束今天讲话: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为之。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4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都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也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约,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
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向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当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之规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㈠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我济于事的。 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况,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如: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话抢劫时,
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后我们的同学们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紧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法制演讲稿 篇5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而存在的,我们什么也不用做?是的,法律是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的,却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每个人的义务,也要求每个人知法、懂法、守法。也许有些同学会讲:我还小呢,讲-法律还远着呢?那就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
居首位的,就是交通。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可见,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很多着违法犯罪现象,我们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我们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那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认为,作为一名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学习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知识。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2、热心宣传法律法规。我们要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努力学习和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同学们,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我国第9个法制宣传日,我们天河区也在12月份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去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
我的演讲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