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管理制度【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是整理的建筑企业管理制度【7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 篇1
一章总则
三条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章合同的签订
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五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六条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七条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
八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999-00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九条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十条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章合同的履行
十一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十二条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
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十三条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四章合同文本的管理
十六条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法务部备案。
十七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法务部。
十八条公司法务部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
五章责任与奖惩
十九条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十条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二十一条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二十二条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六章附则
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施工用水电支出
7、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额和用途
3、使用部门
4、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三章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50% 。
第二十七条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精选9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项目部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设立会计账薄、审核各项收支,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项目部的各种报表、帐簿、凭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五)做好经济合同的财务管理,定期与供应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核对往来账目,()及时、准确收支货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三章资金与计划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成本与税费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五章清算与监督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自购的固定资产调公司管理,调入的固定资产移交原调出单位或调入公司,交接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二)购置的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处理意见并办理调拨、报废、变卖等手续;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六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精选9篇)9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管理,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保证与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项目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经营单位、机关各相关部室均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三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企业需要,公司设置以下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一、公司统计职能列入安全生产部,设立计划、统计岗位,负责全公司的统计管理和各类报表的审核、编报工作。
二、公司基层各经营单位、机关计划财务部、经营核算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研究发展部、工程承包部、外埠国际工程部、市场营销部等部门要配备具有初级以上统计职称(或具有初级以上统计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部门分工与岗位职责
一、公司统计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统计文件的签发,负责公司施工产值统计报表以及上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各类综合统计报表的审核和签批。
二、综合统计: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及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各种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负责监督企业各部门切实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有关统计法规;负责企业统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参与企业经济活动的综合分析与研究。
三、工程统计:负责汇总、编制施工产值统计报表;确认项目经理部的
统计报量;掌握本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开竣工日期、建筑业总产值及其构成;工程形象进度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等指标和资料;及时为公司主要领导、经营核算部、计划财务部提供施工产值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统计台帐。
四、财务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编报年报表C103表、季报C203表的各项指标,编报建设部月报建施快101表中企业利润总额、工程结算利润、应收工程款、竣工工程应收工程款等指标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等有关报表和资料。
五、经营核算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项目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工程概(预)算、工程增减洽商、工程结算及公司内部单位分包项目结算书以及公司年消费钢材、木材、水泥、平板玻璃、铝材指标等有关数据和书面资料等。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报表C104表、季报C203表的相关指标,提供公司期末月人数构成(男、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施工工人、持证上岗人员及其平均人数)等有关报表和资料。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公司机关年(季)消费水、电情况及外购热力费用;食堂年、季消费天然气指标;企业拥有计算机总台数、拥有网站数指标。
八、工程承包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季、月所承揽施工的工程项目、开竣工日期、合同总额、施工面积、完成产值、形象进度等指标及统计报表。
九、研究发展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注册情况、一级建造师人数等指标及资料。
十、市场营销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注册地址、工程量清单及其清单编制说明等资料。
十一、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末自有机械设备净值、总台数、总功率等指标。
十二、技术质量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工程核验证书,一次交验合格率和一次交验优良品率以及质量事故等报表和资料。
第五条基层单位相关职责与分工
一、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统计人员编制的各种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并签字。基层单位经营负责人负责项目统计的管理工作。
二、基层单位预算人员负责向统计人员提供中标工程量清单、施工预算以
建筑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篇4
一、干部的聘任
1、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由“系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批准。
2、各部副部长,由系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主管部长提名,经系团总支、学生会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增补。
3、干事,通过每学年的团总支、学生会纳新进行聘任,也可在平时由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或各部部长负责聘任。
二、干部的`培养与选拔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聘任团员干部之前,着重进行三方面的综合考查:
(1)个人的学习,思想觉悟;
(2)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
(3)工作能力。
2、人事的任用应客观,公正,唯才是用。
3、应注意新老团员干部的结合,注意培养后备力量。
4、新加入团总支的干事经一学期的试用期后,经主管部门决定后方可成为系团总支正式会员。
5、各部部长应在每学期末递交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报告,每学期初递交工作计划。
三、辞退、退出制度
团员干部除毕业、届期任满、自然退会或申请退会外,为了严肃系团总支有关组织纪律,可给予留会查看、辞退、开除之处分。
1、自愿退出:自愿退会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会。
2、留团总支查看及辞退:根据有关文件,不合乎团员干部资格者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留部门或辞退等处分。具体如下:(1)学习成绩达不到中等水平以上者及工作能力达不到团总支章程要求者;(2)违反工作制度,无视组织纪律,影响团总支形象者;(3)两次例会无故缺勤或三次值班无故不到者;
3、关于对申请退会、辞退或开除的决定经委员会通过后,报系团总支、院团委批准并进行公示。
行政管理制度 篇5
第14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设备及建设材料被盗丢失,项目部根据需要配备工地看守人员,实行巡逻值守制度,保证驻地安全。
第15条、项目部巡逻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 对进出施工工地陌生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随时了解掌握来往人员情况,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夜间加强值班巡逻,防止非法人员进入行窃偷盗地工财物。
3、项目部值守人员不得私自外出,擅离职守,如因值守人员擅离职守发生施工工地财物被盗丢失,造成经济损失,由值班看守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4、值守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生异常情况或财物被盗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拨打110。
5、做好工地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等建材、材料的清收管理工作,防止乱丢乱放或摆放不当造成遗失和损坏。
第16条、公用物资和办公设备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公司新采购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音响)、沙发、桌椅、档案柜等公用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人并由管理责任人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2、办公用品、公用物资按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公司公共区域内公用物资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3、办公室要建立公用物资管理登记,登记表内要登记清楚公用物资的品名、价格、规格型号、存放地点、责任人等内容,属于耐用品,使用时间在五年以上的要立入固定资产管理。
4、各个办公室办公用品及物资要建立公用物资登记帐,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工作变动时要立入工作移交。
5、公用物资管理不善、管理责任不明确,或因管理者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被盗丢失和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第17条、本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为早8:00——12:00,下午14:00—18:00。工程施工期间,为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对部分人员实行灵活有弹性作息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延长上班时间,节假日照常上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正常情况下可实行轮休或调休。
第18条、本公司职工实行考勤实登记制度,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的考勤登记管理。考勤登记内容为:迟到、早退、请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300元。有事请假经批准同意,按实际请假天数交回本人当月平均工资。
条19条、本公司员工必须保证通信畅通,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遇有特殊情况,能随叫随到。因手机关机,无法接通影响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20条、其它管理规定。
1、本公司员工应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2、本公司员工或各班组成员不得损害公司财物,不得私藏偷盗、夹带、变卖工地建筑材料、工具、用具、管线,损害公司的利益,违反上术规定者给于从重处罚。
3、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散发传播有损于公司荣誉和形象的言论和消息。
4、 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 积极进取,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精通业务。
第21条、休假规定
1、事假:公司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应提前2至3天提交请假申请,经监督部主任批准后向公司财务交纳请假期间的日平均工资。未经批准不到单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公司员工因病住院不能坚持上班的,应向单位递交病假申请。回单位上班时需向公司提供相关住院证明材料,证明情况属实后,工资照发。住院时间超过30天以上,60天以下的,单位只计发住院期间的基础工资,停发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需要长期休病假的,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公司员工结婚,本地员工可享受7天婚假(含双休日),外地员工可享受14天婚假(含双休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按事假处理。
4、产假:女员工生育分娩可享受产假45天(含双休日),产假休满后需要继续请假的按事假处理。男职工享受护理假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5、丧假:公司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按所需天数确定,请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近亲属去逝可享受丧假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第22条、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23条、本公司员工不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要求辞职的,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如本人未按规定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临时要求辞职的,公司不计发当月工资。已签定劳动合同,要求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 篇6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建筑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