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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员规章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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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精选3篇)

公司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1、本手册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严谨、细致、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勤敏、务实、思取、变通”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所属部门的管理实施细则

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3、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4、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6、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7、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9、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10、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11、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12、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

1、各运营中心或总公司直属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区域总监批准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交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自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区域总监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填写《面试登记表》,复试由行政经理及部门主管负责。

4、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统一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领取《试用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行政经理安排工作岗位。

5、招聘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招聘结果由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新员工凭《试用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交两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如实填写《入职人事资料表》,并领取公司相关证件。

5、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入职通知单》到入职部门报到,《入职通知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人力资源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培训

1.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综合技能培训、商务顾问晋升培训四类。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以积极协助。

3.员工入职后的培训课程安排,以公司培训课程表为标准。

4.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在岗进行双重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及时解除试用。

5、商务顾问晋升培训阶段,以个人成绩为标准,符合商务顾问水平的人员,定期接受公司领导人培训。

四、试用期

1、新聘员工试用期为1-12个周。

2、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

3、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12个周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试用第一周内员工自动放弃试用或公司第一周内辞退的试用人员,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6、经过试用第一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7、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五、转正

1、员工通过试用期后,综合能力受到公司评估后获得认可,并且员工愿意留本公司,当日可填写正式入职协议书,转为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员。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上所有为标准,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为标准。

六、辞退离职

1、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觉得员工不能胜任,应及时辞退员工。

2、员工转正后,公司辞退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辞退离职员工要及时完成工作的交接,交还领用物品,并按要求填写《离职申请书》、《离岗移交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技术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区域总监批准后经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章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签到

1、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处理。

2、托人或代人签到者,一经查实,每次双方各罚款50元。

3、签到后上班时间外出购买早餐者,按迟到双倍处理。

4、因特殊情况未签到者,必须上班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处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外出、请假、出差等考勤原始记录工作,确保考勤的准确性。

二、迟到/早退、缺勤

1、早上及中午上班迟到或下午下班,超过或提前3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实际迟到/早退时间做旷工处理。

2、当月迟到/早退3次,按事假1天处理。迟到/早退4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3、工作时间内,若需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说明出门原因,由部门经理签字,否则视为缺勤。

4、缺勤按旷工处理。

5、无故缺勤累计三天以上者,公司做辞退处理。

三、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须由区域总监批准。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若遇突发事件应及时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事后补写《请假单》等手续。

3、试用期员工、正式员工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必须持有医生证明,否则作事假处理。

2、病假按日扣除50%的日工资。

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4、《请假单》及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妥善记录、保管。

五、旷工

1、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离岗者视为旷工。

2、旷工扣除三倍日工资。

3、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公司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2

1.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职责

3.1董事长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委会主任)。

3.2主要负责人

3.2.1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安委会副主任)。

3.2.2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安全主任

3.3.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运作程序

4.1安全管理机构

4.1.1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安委会设主席1名,安委会主席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董事长发布授权书,任命公司厂长担任。

4.1.4安委会设副主席1名,由安委会主席发布授权书,任命安全主任担任。

4.1.5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6公司安委员会下设作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也是安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其中安全主任1名,文控文员1名,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2安全专题会

4.2.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

4.2.2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主任组织协调。

4.2.3安全主任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2.4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5.相关/支持文件

5.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5.2 《授权书》

6.表单/记录

6.1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6.2 《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

公司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针对员工的关键业绩指标(产量和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管理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

二、考核车间:

原料、成型、烧成、分级包装、模具(其他车间部门暂不考核)

三、考核内容:

本月产量、质量缺陷计划,产量、质量均衡率。详见每月车间生产指标和车间缺陷控制目标。

产量均衡率=(每天实际完成/每天计划×100%之和)/月工作日

质量均衡率=质量达标品种数除以当月所生产的品种数乘以100(即品种质量达标率)

四、考核方法:

将考核人员的一部分工资作为浮动工资(考核基数)。考核基数按不同职级划分:车间主任x元,副主任x元,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x元。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根据产、质量实际完成计划的百分数发放工资,超过100%的按100%计算。

第一条对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的考核:考核基数×30%作为产量工资,考核基数×50%作为质量工资,考核基数×10%作为产量均衡率工资,考核基数×10%作为质量均衡率工资

产量浮动工资=本月完成产量/计划完成产量×(考核基数×30%)

注意:当本月完成产量除以计划完成产量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考核基数×50%)

注意: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产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产量均衡率/产量均衡率计划×(考核基数×10)

注意:当完成产量均衡率除以产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衡率/质量均衡率计划×(考核基数×10%)

注意: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应得工资=基本工资+(产量浮动工资+质量浮动工资+产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补贴

第二条对质检的考核:考核基数×80%作为产、质量工资,考核基数×20%作为产、质量均衡率工资。质检主要考核质量指标。

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考核基数×80%)

注意: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衡率/质量均衡率计划×(考核基数×20%)

注意: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检应得工资=基本工资+(质量浮动工资+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补贴

五、考核的一般程序

第一条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核负责人。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的考核负责人是车间主任,而车间主任的考核负责人是生产部和技术部;

第二条考核结束时,考核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核沟通;

第三条具体考核步骤在各岗位的考核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第四条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六、考核时间及要求

第一条考核时间安排在每月x日至x日,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要求技术部、质检部、生产部每月6日前把产质量完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要根据上报材料指导相关车间作工资,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各车间主任有权利、责任在考核总工资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班长、质检员工资,根据他们所承担指标完成好坏情况进行调整,每月6日前把调整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没大问题,原则上尊重主任意见,并实施监督。

第三条各车间每旬利用黑板报形式公布一次车间产质量指标计划及完成情况,同时每道工序每旬评选一次产质量第一名、产质量进步最大第一名、产质量倒数第一名、产质量退步最大第一名,前两名予以公布,并上报人力资源部。评选方案由各车间自行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本考核制度从x年xx月正式实施。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