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印刷出版协议【汇总3篇】》
图书印刷出版协议(精选3篇)
图书印刷出版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佛山市禅城区新城印刷厂
地址: 地址:佛山环市大塘第二工业区第二座103号
电话: 电话:0757-83266717
传真: 传真:0757-83379167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电费交费簿 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电费交费簿
(1)尺 寸:12.7X7.5cm
(2)设计制作:甲方提供
(3)纸 张:封面157克双铜裱100克双胶,内页80克双胶
(4)页 数:14P
(5)色 数:3色
(6)后道加工:裱、车线、啤、压纹
(7)数 量:20xx00本
单价:0.33元
总价:66000元整
二、付款方式:
开始制作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30% ,余款70%于交货日付清。
三、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到款后45日内交货(以预付款发出日为准)。
交货地点:甲方地址,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四、印刷质量标准
1、 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 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出现废品乙方需及时补足所缺废品。
2、 印刷出来的产品必须能够通过打印机测试并正常使用,否则当废品处理。
3、 产品封面裱纸不得有起泡、起皱等现象,否则当废品处理。
4、 产品车线因工艺原因出现脱落、走位等现象,视为废品处理。
5、 封面压纹采用树皮纹,否则视为废品处理。
五、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应妥善保存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交给甲方。
六、合同其它条款
1、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1%的短溢装。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之货品。若甲方不接受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作其他客户印刷业务参考样本除外。如短装在1%之内,乙方必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1%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2、由于政府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 方: 乙 方:佛山市禅城区新城印刷厂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 章: 签 章:
日 期:20xx年 月 日 日 期:20xx年 月 日
图书印刷出版协议 篇2
出版者:_________版权所有者: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中国出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为出版者)与_________(外国出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版权所有者)双方签订。
版权所有者享有_________(作者姓名)(以下简称作者)所著_________(书名)第_________版的版权(以下简称作品),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本协议,版权所有者授予出版者以自己的名义,以图书形式(简/精装)翻译、制作、出版该作品中文(简体)版(以下简称翻译本)的专有权,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发行,不包括香港和澳门。未经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复制版权所有者对该作品的封面设计,也不能使用版权所有者的标识、商标或版权页。本协议授予的权利不及于该作品的其他后续版本。
2.出版者要按照本合同第18条的规定向版权所有者支付下列款项,即:
(1)合同签订之时支付根据本合同应当支付给版权所有者的预付金_________元。如果在该协议履行期间,出版者有任何过错,这笔预付款不予退还。
(2)出版者根据中国图书定价对所有销售图书支付版税:①销售_________千册,版税为_________%;②销售_________千册至_________千册,版税为_________%;③销售超过_________千册,版税为_________%。
(3)对于出版者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库存翻译本,无需支付版税;但是在该翻译本首次出版后两年内不得廉价销售此类库存书。
3.至版权所有者收到第2条所列款项,本协议生效。
4.出版者将负责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译者,保证准确无误翻译该作品,并将译者的名字和资历报告给版权所有者。未得到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作品进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权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译稿样本的权利,在其同意后,出版者方可印刷。
5.如需要,翻译本出版者应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并应当为这些许可或权利支付费用。直到版权所有者收到出版者书面确认--出版者获得了许可,版权所有者才会向出版者提供生产资料用于复制该作品中包含的插图。
6.出版者应确保翻译本的印刷、纸张和装帧质量,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
7.出版者所有翻译本的封面、书脊、护封(如果有的话)和扉页上都必须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并在扉页背面注明下列版权声明:_________(原书版权详细信息)以及下列声明:_________。出版者也将对翻译文本进行版权声明。
8.翻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向版权所有者提供_________本免费样书,并说明该翻译本的实际出版日期和定价。
9.如果出版者未能在_________日前出版该翻译本,该合同中的所有授权将由版权所有者收回,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当翻译本已绝版或市场上已脱销,出版者在接到版权所有者再印的书面通知后,6个月内仍未再印,版权所有者将有权终止合同,该合同中的所有授权将由版权所有者收回,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10.未事先征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处分该翻译本的任何附属权利。
11.每年_________日前,出版者对翻译本的销售结算一次/两次,并自结算之日3个月内付清按合同应支付的款项。结算报告包括:
(1)在本会计年度初期若有库存,其具体册数;
(2)本会计年度内印刷的册数;
(3)本会计年度内销售的册数;
(4)本会计年度内免费赠送的样书的册数;
(5)本会计年度末库存册数。
销售结算与版税要按照本合同第18条支付。如果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逾期3个月未付,本合同许可的所有权利立刻丧失,所有转让的权利自动收归版权所有者,无需另行通知。
12.未事先通知版权所有者并征得其书面同意,出版者不得自行重印该译本。
13.版权所有者应向出版者保证其有权利和能力签订本合同,根据_________国法律该作品决不会侵害任何现存版权,或违背任何现存协议,该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内容会引起刑事或民事纠纷造成损失,否则因此而给出版者造成的损失、伤害或开支,版权所有者应给予赔偿。
14.未得到版权所有者书面同意之前,出版者不得将所获得的版权许可转让或惠及他人,也不能以出版者以外的任何名义出版该翻译本。
15.除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外,该作品的其他所有权利由版权所有者保留。
16.出版者应将翻译本的详细情况向中国国家版权局登记以得到正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依相应法规尽一切努力保护翻译本的版权。出版者还同意对侵犯翻译本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提起诉讼,费用自理。
17.如果出版者宣布破产,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且在接到版权所有者书面通知(用挂号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写地址)后的一个月内仍不纠正,本合同即自动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权许可将收归版权所有者,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18.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给版权所有者的款项都应按付款当天汇率以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不得以兑换或代办费为由扣除。付款可以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寄至_________(外国出版社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如果出版社依法应扣税,他们应声明并提供相应扣税凭证。
19.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双方必须遵守。但本合同任何条款不限制版权所有者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起诉讼,以防止该翻译本在本合同第1条所限定的市场范围外发行。
20.如果版权所有者全部或部分业务被收购,版权所有者可以不经出版者的同意转让本合同。
本合同包含了双方充分而完全的共识和理解,取代了之前就本合同有关事宜达成的所有的口头的、书面的协议与承诺,除双方书面协商,不得改变。
只有出版者在本合同制定之日_________星期之内签字,本合同才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出版者(盖章):_________版权所有者(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图书印刷出版协议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制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具体事项
稿件名称: 规 格:
用 纸: 色 数:
P 数:印 量:
后 期: 备 注:
定稿日期: 月 日,提货日期为定稿后六个工作日即: 月 日 制作费: 元 总计: 元
总计金额(大写):
预付50% 即: 元 余额: 元
二、双方约定:
1.如甲方改变印刷规格、交货时间、交货数量及地点,应在交货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如造成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书面证明,乙方将按正常印刷周期顺延交货日期。
2.乙方印刷制作应按提供样稿或文件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应负责所提供样稿或文件有关内容的校核确认。承制方只负责印刷制版本身的质量问题,不负责其它任何连带责任。
3.如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印稿与菲林不一致的情况,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
4.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
5.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板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6.如甲方未能按时结清账款,每推延一日甲方将赔偿乙方合同款项全额的5%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直至结清账款,违约金不退还。
7.如短装在5%之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