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稻谷买卖合同通用三篇》
江苏省稻谷买卖合同(通用3篇)
江苏省稻谷买卖合同 篇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黄米面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___________牌黄米面________#粉
规格:_________公斤
数量:_________吨
单价:__________元/斤
总价:__________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或企业备案标准。
三、验收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复检确认,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全部承担质量责任。
2、如乙方为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四、货款结算方式及到货期限
1、按协商好的价格乙方打款给甲方所需数量的款项, 甲方收到货 款后发货给乙方。
2、甲方在接到货款之日起5日内发货到乙方。
五、运费:
发货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所在地,乙方负责现场尽快卸货。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如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经济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双方不能履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农垦管辖的法院解决。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江苏省稻谷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_____
乙方(买方)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整 ;即人民币小写_____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元整 ,即小写_____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_____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_____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_____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印) 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 电话: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_____
住址: _____电话:_____
江苏省稻谷买卖合同 篇3
卖 方(甲方)
买 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稻谷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品种、数量、等级
品 种: 。
数 量: 。
等 级: 。
生产年份: 。
缝口标准: 。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
第三条 包装
包装要求: 。
包装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
单 价: 元/公斤。
总价款: 元。
第五条 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 公斤。
(2)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执行:
(1)乙方自行提货。
(2)甲方按照约定的地点 交货。
(3)其他: 。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 元/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单。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检测的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 内结清。
3.其他方式: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约定稻谷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价款 %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提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