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制度【优秀4篇】》
设计管理者要根据使用者的需求,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研究与开发管理活动。有效地开发创造性思维,把市场与消费者的认识转换在新产品中,以新的更合理、更科学的方式影响和改变人们的生活,并为企业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而进行一系列设计策略与设计活动。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设计管理制度【优秀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设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部门设置
一、公司设计部设置为经理一人,首席设计师、高级设计师、主任设计师、执单设计师、非执单设计师(见习设计师、各级绘图员)若干名,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量给予配备。
二、根据公司设计师能力和实际业务情况,可设置设计总监、设计副总监,由总经理以任命。设计部人员行政隶属关系在公司,由公司负责招聘、业务培训、指导、管理,受总经理领导。
三、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实际情况,综合考核设计师的工作表现和专业技能分别予以任命:
1、设计总监、副总监、首席设计师的任免权限由总经理负责。
2、高级主任设计师、高级专职绘图员的任免由设计总监负责。
3、设计部经理、主任设计师、中级以下绘图员的任免由设计总监负责。
4、执单设计师的任免由设计总监负责。
第二章:招募及解聘
1、设计部经理、设计师都有为公司招聘、推荐、代培人才的义务和责任。
2、设计部经理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招聘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心。能够主动工作,对设计部的人员有很强的管理能力,能够对设计师的专业技能进行指导和培训。设计师应具备优秀的专业技能和一定的个人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有责任感,有敬业心和主动工作的精神。
3、设计师由设计部经理负责招聘,应聘设计师的人员由设计部经理进行面试,检查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填写《应聘登记表》,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技能测试,要求在十五分钟之内手绘现场的“一点透视图”,并如实填报意见。
4、设计师离职,应提前15天向设计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设计部经理批准后,应及时安排其他设计师与工作交接,辞职设计师须填写《员工辞退(职)登记表》,设计师经设计部经理签属意见后,以办理离职手续。员工辞退(职)登记表须注明离职设计师级别,执单以上设计师离职须经总经理批准。设计部经理离职,须提前30天向总经理提交书面申请,总经理须及时安排工作交接,待全部工作交接完毕没有遗留问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设计总监,副总监离职须提前45天向总经理交书面申请,待工作交接完毕没有遗留问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离职设计部人员如有在施工地的,须填写《设计师(监察员)转单交接表》,设计师离职需办理交接手续,由设计部经理作为监交人,设计部经理离职交接由公司总经理作为监交人。
6、招聘面试设计师时,办公室主任必须向应聘设计师(无论是否录用)出示“[喜集行字009号(20xx)设计师薪酬待遇规定(招聘培训纲要之一)”。第三章:岗位职责
一、设计部经理
1、隶属总经理。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严守公司机密。
3、虚心学习,不断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爱护公司财产、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创造较好的工作业绩。
4、全面管理部门日常工作,与市场部密切配合(重视准积单),合理分配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督促设计师的业务开展,带领设计师完成当期业务指标,亲自统计“客户登记表”。直接对准积单、积单、签单、飞单负有完全责任,对当月的产值负完全责任,承担部门工作失误、业绩不良的责任。
5、熟悉公司长期用阶段的营销策略,并能够坚决贯彻到所属每一位员工,能够熟练运用营销手段,协助设计师接电、接访、追单,并有责任积极跟进。
6、负责收集、反馈客户需求的相关信息,负责对客户投诉意见及合理要求,认真对待,妥善解决,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领导汇报。
7、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部门工作计划,每旬上报业务统计表,每月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能够敏锐分析设计流程中发生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不断提高部门的管理水平。
8、负责协调公司与客户之间、所在部门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部门人员工作安排、调配及调整,及时完成上传下达的工作,保证业务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9、负责根据公司要求,按程序招收、培训设计师,严格依照管理条例引导和约束设计师,及时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培训,提高设计师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加强设计师团队建设,对设计师拥有任免权,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和事有教育和处罚权,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设计师及时辞退。
10、负责协助设计师出方案、图纸、预算等并严格审核(签字确认),以提高签单质量,避免丢、漏、隐项。严格执行公司报价体系,不得擅自应允承诺客户超过公司规定的任何事项,否则将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11、代表公司签署家装合同,签订的合同(包括报价)必须亲自审阅,图纸及报价单要亲笔签字,合同要亲自签署。
12、负责公司规定及实际工作情况填报设计部产值、设计师产值、积单、考勤等各项报表,做到真实、准确、无误,核实设计师奖励的'发放。
13、负责检查工地并协助设计师处理客户投诉。
14、管理借用的公司财物(包括电脑、书、展板、铜牌等)。
15、对公司经营和设计部的工作有建议权。
二、设计师
1、隶属(直接上级):设计部经理、总经理。
第一节咨询规范
1、客户咨询时,应首先向客户介绍公司的市场地位,现阶段公司的活动内容,设计的风格种类等等。
2、咨询时,设计师应全面了解客户待装房间的基本情况,确定装修级别、设计风格、主要材料等。
3、做好客户登记并安排好量房时间。
4、根据客户的消费取向,主动为其推荐相应价位。
5、设计师应向客户准确解释公司不同,公司的优势,施工的质量保证等等。
6、当客户要求做概算时应严格按报价单进行(报价单上没有的项目须经公司技经部门认可)。
第二节量房规范
1、量房中要做到认真细致,要标注上下水管、暖气、卫生间和厨房设施的准确位置,向客户指明基底情况,并向客户提供是否需要修补的参考意见。
2、认真填写量房记录单,正常情况下三日内出图及粗报价,有约定按约定时间执行。
第三节设计、绘图规范
1、量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2、在设计方案、报价使客户满意的前提下签订合同。
3、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墙面展开图(家具立面图)。
4、施工图纸原则上采用A3图幅,且必须有客户签字。
5、市场有特殊要求时,应同时执行所在市场规定。
第四节报价规范
1、报价时,应严格按公司统一报价做工程项目报价,如有不清楚的项目应向公司技经部门及时咨询,不得擅自改动规定报价。
2、报价时,严禁低点切入、漏项报价(误差不允许超过10%)。
3、严禁将不同级别的报价做在一个工程项目报价单中。
第五节签约规范设计师签定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设计师、审核、客户签字方能生效,没有客户签字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公司行政主管有权不予盖章,领用已盖好章的合同由责任人承担。
设计师在签约后一日内将报价单转至监察部(质量技经部人员不在时应放入工程合同管理箱内)。
各分部签署文件明细:
装修合同——三份:公司、市场、客户各一份。
报价单——五份(复印四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长、巡检各一份(市场需要可增印一份)。
全套图纸——四份(复印四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长各一份(市场需要可增印一份)。
补充条款(与合同同时签)——三份:公司、客户各一份、市场一份。
代购协议——二份(复印一份):公司、客户各一份。
代购明细——四份(复印三份):公司、客户、财务部、工长各一份。
设计师交公司存档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客户、审核、设计师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缓发当月效益工资(设计师、客户、审核签字为亲笔签名)。第六节全程服务规范
1、设计师实行全程服务,应在签约时明确制订开工、竣工时间表。
2、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工长和相关部门。
3、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巡检和工长及现场负责人。
4、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
5、设计人员、工程人员如有一方未按照流程操作,或者文件不齐,另一方可拒绝在交底单上签字,并上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设计师应在工程中期验收前,约请客户至施工现场,共同进行中期设计验收。
7、中期预决算后加项,设计师应向客户说明,需当时付95%的款。
8、设计师应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内,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消除投诉
设计管理制度 篇2
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成本管理作业指引
1.目的
为保证项目发展成本目标的实现,本指引规范了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方法。
2.范围
适用所有公司开发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及控制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实施方案设计阶段:包括规划方案(含单体)设计和建筑扩初设计。
4.职责:
4.1公司-造价部
4.1.1负责项目市场成本调研,编制项目成本调研报告;
4.1.2负责建立成本模型和数据库;
4.1.3负责编制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测算》及编制《方案阶段成本分析报告》;
4.1.4负责组织编制扩初设计阶段《成本概算》及《扩初阶段成本分析报告》;
4.1.5负责编制设计各阶段成本控制建议及限额设计指标值;
4.1.6负责设计阶段成本控制工作的跟进工作;
4.1.7负责组织编制设计阶段方案成本比较和修正。
5.工作流程
5.1项目开发成本调研
5.1.1公司项目预立项后,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须开始收集和调研同类项目市场成本水平,编制项目成本调研报告;
5.1.2造价部须根据调研成果和以往项目开发成本资料建立成本数据库和研究模型。
5.2方案设计阶段成本管理和控制
5.2.1造价部须参与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的专业小组评审,对规划方案设计成本提出要求和建议;
5.2.2规划方案设计完成后,造价部依据技术管理部(设计)提供的规划方案设计在一个月内编制其建安《成本测算》,对前期可研阶段的项目《成本估算》进行修正并对项目成本影响较大或成本容易流失的单项工程做专项成本分析和建议;
5.2.3造价部须在方案设计完成后一个半月内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对方案设计阶段所做主要成本工作进行总结和对后续扩初设计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并报造价部经理审核。
www.jiaoxuela.com 5.3扩初设计阶段成本管理和控制
5.3.1成本控制目标中建安成本目标在考虑可能发生的补充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后,将建安成本目标尽可能的合理分解到每一个单项工程或专业工程上,形成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设计初步建议;
5.3.2造价部组织召集技术管理部(设计)相关人员开会讨论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初步建议,充分沟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会签给技术管理部(设计),作为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
5.3.3初设计完成并提交后一个半月内造价部须组织编制项目《成本概算》,概算依据扩初图纸针对典型配套(如地下室、会所、网球场馆等)及不同层高塔楼标准层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含量、模板含量、砌体含量、地面、墙面装修等分项工程计算单位含量并套用现行综合价按规定取费并按平均市场下浮水平计算,部分因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暂按估算指标值,专业分包工程按市场价格。项目《成本概算》经造价部经理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5.3.4概算完成一个月内造价部负责完成《扩初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对扩初设计阶段所做的主要成本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并报本部门经理审核。
6.表格和记录
6.1《设计限额要求》
6.2《建安成本限额设计成本控制建议书》
设计管理岗位职责 篇3
1、负责设计单位、审图公司的沟通、衔接及审图管理,控制设计进度和质量;
设计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共8章)
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
二、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五、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
六、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一、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三、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对于工程勘察,若工程主持人为非注册人员,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核或审定人员中必须有一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对于工程设计,工业建筑的工程主持人若为非注册建筑师,其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建筑专业的负责人或审核人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建筑师。
四、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
五、关于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
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
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
3、施工图完成时,设计人应向审核人提交经过校对人签字的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计算资料,必要的电子版文件。
第三章勘察、设计文件编制与实施
一、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市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二、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三、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设计人员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四、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必须注明:其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五、勘察、设计人员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第四章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与盖章
一、勘察、设计文件签字实名制
1、所有在勘察、设计文件中签署的姓名,必须是本人亲笔签署真实姓名,不得使用化名、假名或者冒用他人姓名,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名。
2、勘察、设计文件中签署的姓名栏,统一左侧打印姓名、右侧本人签名。
二、统一勘察、设计文件签名格式
1、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各自应有统一的封面。
2、工程设计图纸,应有规范图签。图签应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单体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号、图别、图号、日期等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工程主持人、审定人)、工种负责人(专业主持人、审核人)、设计人、校对人、制图人签名。同一人不能同时在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签名。
3、勘察报告勘探点平面位置图的图纸图签参照工程设计图执行。
4、计算书,应有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在封面上签字。
5、勘察现场原始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观测员、记录员签字。土工试验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试验员、记录员签字。
三、统一勘察、设计文件盖章格式
1、勘察报告,封面应加盖单位行政章(公章),扉页加盖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设计院出图章使用管理制度)制的勘察设计资质(出图)专用章(资质章),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加盖单位公章和资质章。
2、工程设计文件,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扉页应加盖资质章;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图应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限建筑工程)、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各专业图纸目录加盖资质章,建筑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结构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其它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专业注册师执业专用章;每页图纸,均应加盖资质章。
3、专项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装饰、建筑消防、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轻型房屋钢结构专项设计文件,还须经工程主体设计单位确认、盖章。
4、任何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盖章。
四、公章、出图章等,应有专人保管,保管人对其所盖的所有印章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