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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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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精选8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控制安防项目设计全过程,参照GB50348-20xx的规范,根据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建设投资及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安全防范应用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设计失误和差错,识别并预测问题,确保达到客户需求和期望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防系统设计的内容及要求

2.1 设计需提供下列设计说明文件:

1)系统设计说明,系统功能介绍。

2)各子系统的前端设备型号、位置设置及安装方式说明,前端设备对所要控制对象的说明,前端设备工作环境的要求(温度、湿度、光线等),中央控制是控制设备对前端设备的控制简要说明。

3)各子系统管路敷设的主要要求。

4)系统线路中若含有中间设备及总线扩展设备,中间设备及总线扩展设备对前端设备控制说明。

5)中央控制室设备型号、设备主要性能指标及功能、设备之间连接的说明,设备对前端的连接及控制说明。

6)对中央控制是工作环境的要求(温度、湿度、电源、防静电、接地等要求)。

7)系统操作手册和简单故障维修手册。加入系统中包含有自编软件,上需提供计算程序说明。

2.2 深化设计需提供下列表格:

1)设备器材清单。

2)前端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控制范围、安装方式、接线方式对应表,对应表按区域和楼层排序(以建筑平面图为准)。

3)系统线路中若含有中间设备及总线扩展设备,中间设备及总线扩展设备与所相关前端设备对应表。

2.3 设计需提供下列图纸:

1)原理示意图(所有设备之间的连接图,不含具体接线方式)。

2)前端设备分布图,管线敷设(包括明暗管,线槽,桥架等方式)安装图。布线图应明确标注出接线盒位置、支架位置及固定方式、穿管大小、穿线数量、型号;布点图应明确标注出设备安装参数(即设备位置(水平、垂直距离)、设备箱组成设备)。

3)前端设备安装及接线示意图。

4)中央控制室控制机柜机设备布置示意图(甲方如有要求),图上应标明:

①操作台、机柜等大体积设备的尺寸位置。

②管线进入的方位和走向。

③对系统专用电源的要求、开关配电箱的位置及电源线走向。

④必要文字说明。

5)操作台、机柜等如为非标产品,应给出加工图纸。

6)系统接线图(根据项目做不同的要求,常规项目不考虑)。

第三章 安防系统设计的技术规范

3.1 一般规定

3.1.1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建设投资及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安全防范应用系统。

3.1.2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以结构化、规模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应能适应系统维护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3.1.3 安全防范系统的配置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

3.1.4 安全防范系统中适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3.1.5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系统的防护级别与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2)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3)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

4)满足系统安全性、电子兼容性要求。

5)满足系统的可靠、维修性与维护保障性的要求。

6)满足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要求。

7)满足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要求。

3.1.6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的有关规定。

3.2 现场勘查

3.2.1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查。

1)现场勘查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全面调查和了解被防护对象本身的基本情况

②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所要求的防护级别。

③被防护对象的物防设施能力与人防组织管理概况。

2)调查和了解被防护对象所在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

①地理与人文环境。调查了解被防护对象周围地形地物、交通情况及房屋状况;调查了解被防护对象当地的社情民风及社会治安状况。

②气候环境和雷电灾害情况。调查工程现场一年中的温度、湿度、风、雨、雾、霜等的。变化情况和持续时间(以当地气候资料为准);调查了解当地的雷电活动情况和所采取的雷电防护措施。

③电磁环境。调查被防护对象周围的电子辐射情况,必要时,应实地测量其电磁辐射强度和辐射规律。

④其他需要勘查的内容。

3.2.2按照纵深防护的原则,草拟布防方案,拟定周界、监视区、防护区、禁区的位置,并对布防方案所确定的防区进行现场勘查。

1)周界区勘查 周界形状、周节长度; 周界内外地形地物状况等;

提出周界警戒线的设置和基本防护形式的建议。

2)周界内勘查

勘查防区内防护部位、防护目标;

勘查防区内所有出入口位置、通道长度、门洞尺寸等; 勘查防区内所有门窗(包括天窗)的位置、尺寸等。

3)施工现场勘查

勘查并拟定前端设备安装方案,必要时应现场模拟测试。 探测器:安装位置、覆盖范围、现场环境;

摄像机:安装位置、监视现场一天的光照度变化和夜间提供光照度的能力、监视范围、供电情况;

出入口执行机构:安装位置、设备形式。 勘查并拟定线缆、管、架(桥)敷设安装方案。

勘查并拟定监控中心位置及设备布置方案。监控中心面积;

终端设备布置与安装位置;线缆进线、接线方式、电源、接地、人机环境。 3.2.3现场勘查结束后应编制现场勘察报告。现场勘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进行现场勘察时,对上述先关勘查内容所做的勘查记录。

2)根据现场勘查记录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系统的初步设计方案提出的建议。

3)现场勘查报告经参与勘查的各方授权人签字后作为正式文件存档。

3.3 设计要素

3.3.1安全防范系统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①安全防范系统一般有安全管理系统和若干个相关子系统组成。

②安全防范系统的结构模式按其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可有多种构建模式。按照系统集成度的高低安全防范系统分为集成式、组合式、分散式三种类型。

③各相关子系统的基本配置,包括前端、传输、信息处理/控制/管理、显示/记录四大单元。不同的子系统,其各单元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

④现阶段较常用的子系统主要包括有:入侵报警系统、视屏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以及以防爆安全检查系统为代表的特殊子系统等。

3.3.2安全防范系统中安全管理系统的设计要素包括以下内容:

1)集成式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2

1、保证施工过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施工按正常次序进行。

2、通过加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技术人员工作水平和技术素质,能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最终达到高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的目的。

3、充分发挥施工中人员、材料、设备的'潜力,针对工程特点和技术难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关活动,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计划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通过技术管理,积极开发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施工技术现代化。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3

一、施工企业应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

二、技术部门应坚持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

三、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四、各级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

五、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5

1.总则

安全生产是电力建设永恒不变的主题。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水映了施工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的,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科学长效的安全管理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以人为本,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员工建立安全、环保、健康的工作环境;全面推广安全设施标准化,全面实施精品工程,以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精品工程。

2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2.1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电力施工企业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广大员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员工进场后,首先是要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坚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滑线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等标准化安全设施,切实做到“临边有栏、孔洞有盖,水平保护、垂直保护、交叉保护”和“临时围栏标准化,施工照明永久化,厂区道路规范化,施工用电安全化,氧气乙炔系统无漏点,绿化跟着建设走”。这也是电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2安全生产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影响

安全生产能为员工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应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坚持不懈地同麻痹、大意、不负责任三大安全管理敌人作斗争,这是保障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

2.3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

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所有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

对项目生产管理人员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依法管理、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源、环境因素能预先进行辨识并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能正确做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项目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施工人员的义务。

2.4提高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水平的途径

要提高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来提高。所谓间接实践就是通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而获得管理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而直接实践则是吃一堑长一智,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

3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危险、危害因素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本质上讲,之所以能造成危险、危害后果,均可归结为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泄漏、扩散的结果。要控制能量、有害物质,从项目安全管理上来说,可从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这四方面进行控制。

3.1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首先要求操作人员要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设备;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3.2要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设备是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只要掌握其规律,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保养,应能有效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即使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3.3要合理利用、适应环境(时间、空间和技术)条件: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加夜班、节假日、人的精神状态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节。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3.4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从项目经理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4项目管理层如何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

4.1抓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形成正确的项目安全文化

项目管理人员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项目管理人员要把项目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4.2树立科学的战略思想

我们坚信,出除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是项目管理成功的基石,是项目效益的前提。

4.3加强安全管理的方法

4.3.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在项目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项目效益就无从谈起。

4.4.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单位和部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责任。

4.4.3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使五大体系充分发挥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是这几个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都要不断地给予完善。

4.4.4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加强施工危险点分析,开展危险源调查,制定危险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订危险点预控措施,通过消除、隔离、疏导等方法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

加大重大危险整改消除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部进行重点监控,做到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

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建立起各单位相互联动,建立起现场医院、就近人民医院相互联动的机制。

认真做好现场警戒和清场工作。大型脚手架拆除、塔吊组立、高空落物区域等高危险作业场所切实做好警戒和清场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4.5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发电厂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

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4.4.6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制定创一流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实现管理制度化和标准化。

5结论

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中的头等大事,而项目经理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项目经理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6

一、施工企业应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

二、技术部门应坚持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

三、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四、各级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

五、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7

(1)施工队必须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设计图纸、作业规程、专项措施施工,不得私自开工复工、停工或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等

(2)施工队对掘进科安排的工作必须积极接受,密切配合,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掘进科管理人员现场查出问题有权安排现场处理;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有权作出停止掘进处理,现场负责人必须密切配合。

(4)巷道开工前,掘进科要提前一个月给设计部门下达业务联系通知书设计部门在接到通知书后20日内提交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特殊设计由总工办和掘进科协商按协商时间提供设计。

(5)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工作商作业规程。作业规程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要求及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说明书进行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练制格式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6)施工队技术员要在新工程开工前一周内编制出掘进面作业规程,井在会审(限3天)后5天内向本队部职工进行贯彻、试,井将考试成绩原底、成绩登记表及作业规程底稿一并交掘进科主管技术员,掘进科接到以上手续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下发“工程开工通知单”

(7)巷道需要临时停工或停工后需复的(正常生产工艺除外)安排停工或复工的部门要及时发放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停工或复工通知单,无手续随意停工或复工的,出现问题由责任部门全部负责。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无专项措施不得施工。

情形包括:巷道开门、贯通、提巷、变更断面或支护形式、复工、扩修(长度超过5m)过老巷、老空、地质破碎带、高瓦斯带、处理冒顶、煤、施工临时工程、特殊工程及其他需要制定专项措施的情况。

(9)施工大断面巷道(室)、交岔点、下山巷道水窝(工程超过5m)及临时工程前必须绘制设计图纸、相关文字说明、施工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下山巷道两水窝间垂直距离不得少于20m。

(10)掘进围岩破碎的岩巷,需要采用架棚支护时,不得采用单一架棚支护必须采用锚喷与架棚相结合的'联合支护方式,一般应先锚喷,锚喷质量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分段喷浆,每一分段长度不得少于10m。

(11)作业规程、专项技术措施学习、贯彻、考试试卷、成绩登记、贯彻记录齐全。

(12)作业场所必须有“三图一书”,并及时更换确保内容齐全,不得与现场情况不符。

(13)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25日前下发下月各施工地点的水文地质预报及相应附图。

(14)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煤巷扩修工作面顶煤活,顶煤易冒落或难以控制,施工队必须采取超前注水的方法控制顶板。

(15)岩巷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煤、岩巷施工大断面交岔点时,有条件的都要推广应用索及壁后注浆方式加强支护。

(16)岩巷喷支护工作面每月必须对锚杆锚固力及喷层厚度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抽查。

(17)供应部门供应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应有出厂合格证。

(18)为了加强业务联系,要求队技术员及队长每周到掘进科分别不得少于4次和1次。质量队长必须每天到掘进科汇报填写工程质量汇报记录。

(19)并下施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在3小时内向掘进科汇报,发生重大问题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掘进科汇报。

(20)巷道开门、变方向时必须用仪器标定直巷中、腰线点距迎头距离不超过30m,经纬仪控制点距迎头不超过60m,控制点处必须标明点号及巷道长度。

(21)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测量人员放线(施工队正在装药、放炮或出煤时测量人员最多可等待30分钟后再放线),不得无放阻挠测量放线。

(22)测量放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质检员,跟班队长长必须有一人到现场参与放线,放线结束后,施工队要对所放线点处支架进行加固,测量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交待清楚。

(23)凡发现中、腰线点不对,由施工队管理人员通知测量人员放线,并做好记录。巷道开门、变方向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由掘进科主管技术员通知测量人员放线

(24)不得故意破坏中腰线点。

(25)锚喷巷道。

①巷道净宽不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②巷道净高不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③巷道爆破成型必须达到光爆标准要求。

④锚杆锚固力不得小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范围。

⑤锚杆安装角度、数量或安装质量必须合格。

⑥局部喷层厚度要达标,表面必须平整密实。

⑦道必须一次复喷成型,不准局部补喷。

⑧台阶、水沟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水沟上沿平直、接茬不得有错台

⑨周边眼跟痕率要求:硬岩不少于60%,中硬岩不少于40%;软岩要求周边成型符合设计要求。(眼痕长度达到炮眼深度12以上算一个残眼

⑩施工队必须按腰线施工,不得人为造或巷道底高。

①上一循环必须留网边,以免造成下一循环无法正常连网。

②岩巷掘进永久支护后,不准再放炮扩帮、挑顶、崩水沟。

锚喷巷道永久支护距离不得超过规定。

喷射或浇砌混凝土配比要符合规定掺拌均匀。

(26)架棚巷道。

①巷道高、宽要符合规定。

②中、腰线误差不准超过规定。

③支架顶梁安平。

④撑、拉杆成直线,撑杆牢固,位置符合要求。

⑤梁腿搭接长度、卡缆间距不得超过规定。

⑥交接班要拉线检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达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近期建设计划及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及实施,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维修修缮项目包括5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第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学校应对基本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晰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对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大竹县教育局。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近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

第八条

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应根据基本建设任务建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并具体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财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基建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上报,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工作,负责执行各项工程建设合同,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及全过程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建立责任制,学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与第二责任人,对该此项工作和廉政建设负首要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的论证报批、工程招投标、勘探设计、项目施工、工程技术、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到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学校建设项目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对该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评估、建筑面积、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资金筹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附有通过招标选定的设计方案。报告应根据国家和市政府对建设项目有关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批准的所有建设内容和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学校应及时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与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验收时,除对建筑工程实体进行验收外,还应认真查阅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材料及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应责成施工及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与施工及有关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在工程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保修的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

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部规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积指标,对校园(校区)进行总体建设规划。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要体现“以人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为发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扩建的校园要保留学校历史文脉和原有建筑的风格风貌。校园总体建设规划经审定后,学校基本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划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选择优秀的设计方案,保证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观和结构的安全。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是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设计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工程技术、设备安装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对建设项目做出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资金的概算,由学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该建设项目的最高投资限额,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由学校和设计单位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纳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使初步设计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学、合理和适用。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基本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招标办法,选择优秀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及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九条

学校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应合理确定建设工程的计价方式和工期,招投标的时间不得少于法定时限。学校必须向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资料,合理编制标书(预算)。

第二十条

建立招标代理制度。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一律实行招标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中介库。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实行轮换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达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公开招标实施办法》实行。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项目学校采取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评标小组,由学校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评标小组的成员组成。一般情况下,学校参加评标人员不得超过评标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他评标专家由招标管理部门根据评标专业技术需要,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评标专家占评标小组成员的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二。具体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及保密纪律等,按照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或由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维修项目招标按照《学校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中标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大宗建筑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发包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工期。学校在与各有关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基建工作廉政协议书及安全协议书。

第五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筑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学校校舍的安全和质量必须严格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从设计到施工的各个环节确保学校建设工程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测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施工程序。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及有关建筑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学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按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保证工程质量的等级要求。

第二十六条

学校要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和监督中发现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隐患,应限期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学校应暂缓拨付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学校、勘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各单位项目实施的第一、第二负责人,也是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根据事故原因追究各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原有校舍进行改扩建和装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工程,应在施工前委托该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和未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基本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校在建设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应及时上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应对处理工作。

第六章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坚固、适用、经济、美观”的建设方针,必须坚持资源节约原则,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三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规范装修标准,推行限额设计。装修标准一般采用中档标准,主要材料的选择档次为中档适度偏上。

第三十二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阶段造价控制,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全工程造价控制。学校应对基本建设项目基础、主体、竣工实行三阶段造价实行动态控制,在项目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后的十四天内分别提交基础、主体、阶段结算;如对上阶段造价超出较多的项目,将在下阶段采取降低装修标准、减小规模的方式,控制项目总造价。

第三十三条

应遵循公平、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施工现场签证包括:现场技术核定、材料签证、其它现场签证、补充规定。

第三十四条

强化现场技术核定制度。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后,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认后方可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学校还应征得市教育局书面批准。

第三十五条

加强材料签证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未明确定价、定规格、定品牌、定产地厂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标文件约定风险范围的材料、施工期间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调价的'材料以及建设方认为须签证的材料的签证管理。

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七日将预购材料清单提交现场代表,由现场代表认可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规范材料签证,材料签认价格参照建经信息和市场价格,并参考3家以上厂家的价格。材料签证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材料供应时效、价格,签证价格签认还应明确采管费、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因素。现场签证要及时签办,不应拖延或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者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三十七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管理。项目竣工后28天内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织初审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给市财政局审定;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织初审后,提交给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计处组织审定。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的提交内容和程序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的提交内容和程序,具体办法按照《达州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与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洪教计字(20xx)4号]执行。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实行估算、概算、决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内允许调整,决算在概算10%幅)○(度内允许调整;如存在基础特别复杂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应及时提交专门调整报告,待调整获得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未获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门批准的超额投资由项目学校自筹解决。

第七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设工程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其内容包括从项目提出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和阶段的文件、合同、资料和图纸等,都要严格地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

2、工程概预算及批复文件;

3、招标文件;

4、合同文件;

5、图纸会审记录;

6、工程竣工图纸;

7工程设计变更、甲方签证;

8、工程结算书;

9、工程量计算书;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

11、会议纪要;

12、施工组织设计;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

14、工程开工、竣工验收报告

15、学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图纸;

17、投标文件;

18、其它资料(含甲供设备及材料证明等)。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具体要求。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工程设计变更,要求分专业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设计变更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字及设计单位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与竣工图相对应。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文书要求。工程签证,要求根据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每一页要求有统一的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的内容、份数和页数,并且对所有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所有资料应保证一式三份。

第四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学校与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供应等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严格管理,检查各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情况,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认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

第八章建设工程项目的保障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必须坚持勤政廉洁原则。建立健全勤政廉洁和监督制约的制度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干干净净做事谋发展,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

第四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基本建设工作队伍建设,要选聘政治素质好和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基建队伍。结合学校基建工作的特点,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学习、办公、防护、交通等各种工作条件,保证基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工作先进、取得优良业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

学校要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坚持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培训。提高学校基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责任制度和工作纪律。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约措施和追究办法。

第四十七条

学校基建工作人员不准在与工程有关的单位中报销任何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接受对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回扣等好处,无法拒绝的,应一律上交学校;不准参加对方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要求和接受对方为自己及家属提供的各种利益;不准向对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学校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及工程分包经营等活动;不准向对方泄露招标标底等有关保密内容;不准损害学校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准擅自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

第四十八

条学校基本建设监督工作,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监督与自律相结合,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依法严格,全面覆盖。

第四十九条

学校要加强对决策工作监督。重点监督决策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决策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并记录在案等。

第五十条

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监察人员应参与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重点监督招投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方式,评标成员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评标过程是否公平、公正,有无故意规避招投标或弄虚作假等。

第五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重点监督合同的签订手续是否完备,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合同的条款是否与招投标要求相符,合同的变更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合同的双方是否诚信守约。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基建重大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监察人员应参与重大设备或大批量大额物资采购工作,重点监督采购是否按照程序严密、操作透明、集体决策、合同约定、择优购置、责任明确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五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责任履行的监督。重点监督有关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职责实施管理,各责任人员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对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有无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工程项目,工作人员有无违反规定以权谋私或造成损失,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等。

第五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群众对学校基建工作的监督。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基建工作公开。实施学校建设项目责任人、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现场挂牌公示制度,设立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监督工作由监察、审计、财务、基建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采用参与、询问、检查、调查、追究等方式进行。

第五十七条

学校对在建设中不按规定办事、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根据其所犯错误情节轻重由学校分别给以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对项目学校缓拨或停拨市级建设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